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全市各分所咨询电话如下:
巴山分所:023- 68613429
江南分所:023- 62865888
江北分所:023- 67639692
永川分所:023-49862307
万州分所:023-58967777
涪陵分所: 023-72370821
黔江分所:023- 79224682
车管所(秘书科):023-68611118
扩展资料: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由车管所内部传递到登记审核岗。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理由,出具《退办单》。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非法拼(组)装机动车嫌疑的,送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DRIVER重庆
1、江北区交巡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桂路111号江北车管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20(12:00-14:00接受咨询)
2、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金竹工业园金竹西街12号附1、2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3、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施家梁镇嘉德大道52号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30(12:30-14:00为值班时间)
4、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C区石林大道15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5、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天龙路11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8:00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注册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主城区
渝中区车管所地址是: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555号。
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
车辆管理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牌证管理岗职责如下: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电话号码是:023-62599888
交巡警人工服务电话统一由110接听,凡一切警情,交通事故,由110接听转给公安和交巡警办理。
交巡警总队咨询电话:62599888
车管所咨询电话:968888
交通信号灯故障报修电话:63753319
内环快速道路支队值班电话:89085110
拓展资料
交警是指在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这是一种警察。其主要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机动车登记管理工作。
交通警察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安全检查、发证和驾驶员考核认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学研究;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通安全。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严守纪律,服从命令,严格执法;交警必须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徇私舞弊。
主要任务:
1、广泛收集信息,科学决策,正确制定道路交通规则;
2、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3、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4、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完善管理环节,增强道路交通协调控制能力;
5、预防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6、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安全和秩序。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各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各省道路交通实施条例、各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赔偿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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