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抓人”有很多种情况,并且已经立案,有可能是:
①派出所因为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没有拘留权限,因此已经将人移交给公安局,由公安局进行处理;
②经过公安局决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将拘留改为取保候审,因此“派出所没有抓人”;
③经过公安局认定,存在违法阻却事由的不予立案,因此“没有抓人”。
法律分析
详细地说:
①派出所没有独立主体资格,只有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权力,一般是不能进行拘留的,需要请示县级公安局,双方打架造成严重后果,已经构成犯罪,可以直接预拘留,但之后需要移交,因此“人不在派出所”;
②取保候审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取保候审本身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适用,如果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说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几种情形,本身的犯罪情节并不严重,因此“派出所没有抓人”;
③已经提交给公安局处理的,虽然存在犯罪事实,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检验,但因为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违法性阻却事由的,公安机关认为不作为犯罪处理,进行撤案操作,因此“派出所已经放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警察不立案的话应当会给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对不立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如果警察不立案,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被人打成轻伤有司法鉴定,但派出所不立案,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你可以去县检察院申请对公安局进行立案监督,督促公安局立案
第二种,收集好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
最好找到证人愿意帮你作证
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派出所不立案,如果派出所处理正确的话,应该是对方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我被打了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也可以到检察院投诉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被打成轻伤,派出所不立案,不调解怎么办被打成轻伤,派出所不立案,可以采取两个办法,一是及时向检察院反映情况,如果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如果检察院认为也可以不立案,只能自己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
我哥哥被人打成轻伤偏重,我爱人被打成轻伤,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在确系你方无过错的情况下:
1、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向当地******办、政法办、纠风办反映情况,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3、上述三点均不受理,可向其上级反映。
上述过程中必须收集相关证据。
轻伤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办?如果派出所不作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检察院反映。
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被人打成轻伤(经过司法鉴定)可否要求派出所刑事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你觉得派出所的处理不当或不作为,可以向当事警察所在单位的上级单位投诉当事警察或者向检察院反映情况.
司法鉴定派出所不给怎么办可以找社会上其他的司法鉴定所办啊
可咨询:hrb-sz-justice./
这得看具体案情和性质。一般故意伤害罪明显的性质恶劣的达到二级轻伤的是可以立案的,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咨询具体原因,如果有问题还可以向检察院反应。如果是过失性质的,进行了前期医药赔偿的,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拢再起诉。
法律分析
当事人被人殴打至轻伤二级,而公安机关又不给予立案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到检察院投诉,要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作为进行处罚。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达到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对打人者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一般情况相爱公安机关应当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情形是: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