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见的职业病危害有(具体情况可登陆中国职业病网进行参考):粉尘。各类固体粉碎、切割、研磨和粉末状物搬运等均可产生大量粉尘。此外,生产性粉尘沉降后,由于未及时清扫或清扫措施不当引发的二次扬尘,也是粉尘污染的重要来源。
有毒有害化学物。包括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气等气体,以及苯、汞、二甲基甲酰胺等挥发性蒸气,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另外,许多有毒化学品常温下为液体,直接接触造成皮肤损害或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机械碰击、气体液体流动、电磁等都可产生噪声)
电离辐射(如X、γ线射线)等。
生物因素。如接触动物皮毛等可能引起炭疽。
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和存在的形式有哪些?
职业有害因素可来源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方面:有的是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有的是生产中使用的辅料,有的是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或副产品,有的是成品(如有机磷农药),有的是原料中的杂质(如许多金属中含有砷,一旦与酸作用或治炼时含砷残渣遇水就可产生砷化氢气体),也可以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或废弃物(如煤燃烧过程中产生CO)。
特别提示:企业和员工一定要了解车间或岗位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和存在的形式,以便针对性地采取防护措施。
法律主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1)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2)生产性粉尘,如炼油生产过程中,有石油焦粉尘,使用催化剂硅酸铝粉(粉尘状)等;催化剂生产过程中,有金属粉尘、水泥粉尘等,此外,还有石棉尘、煤尘等。
物理因素:(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4)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微波、激光。(5)电离辐射,如x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表产生的丫射线等。
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等。在石化行业少见。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是指生产过程的劳动组织、操作体位和方式以及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比例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有:大检修或抢修期间,易发生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精神紧张;自动化程度高,仪表代替了笨重的体力劳动和手工操作,也带来了精神紧张问题。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职工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个别系统或器官过分紧张,如视力紧张等;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可以是大自然的环境,也可以是按生产过程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人工环境,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房屋建筑或布置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的环境污染,如氯气回收、精制、液化岗位产生的氯气泄液,有时造成周围10~20m环境的污染。
二、职业病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目录为10类115种:(一)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三)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境,对劳动者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的职业因素。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化学因素。
生产性毒物。主要包括铅:锰、铬、汞、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氨、甲烷、氨、氮氧化物等。接触或在这些毒物的环境中作业,可能引起多种职业中毒,如汞中毒、苯中毒等。
生产性粉尘。主要包括滑石粉尘、铅粉尘、木质粉尘骨质粉尘、合成纤维粉尘。长期在这类生产佳粉尘的环境中作业,可能引起各种尘肺,如石棉肺、煤肺、金属肺等。
2、物理因素。
异常气候条件。主要是指生产场所的气温、湿度、气流及热辐射。在高温和强烈热辐射条件下作业,可能引发热射病、热痉挛、日射病等。
异常气压。高气压和低气压。潜水作业在高压下进行,可能引发减压病;高山和航空作业,可能引发高山病或航空病。
3、生物因素。如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及森林脑炎病毒、布氏杆菌等。
4、其他因素。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个体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生产场所建筑设施不符合设计卫生标准要求。缺乏适当的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安全技术措施。缺乏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设施,或设施不完善。安全防护设备或防护器具有缺陷。
扩展资料:
为让企业员工充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倒逼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其中要求,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重大危险源和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通过有效途径向员工公告相关危险危害因素及应对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业性有害因素
法律主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1)有毒物质,如铅、汞,乙烯生产过程中,有苯、甲苯、乙基苯、苯乙烯等毒物;生产丁苯橡胶过程中有丁二烯、苯乙烯、高芳烃油、亚硝酸钠、过氧化二异丙苯等几十种。(2)生产性粉尘,如炼油生产过程中,有石油焦粉尘,使用催化剂硅酸铝粉(粉尘状)等;催化剂生产过程中,有金属粉尘、水泥粉尘等,此外,还有石棉尘、煤尘等。
物理因素:(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4)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微波、激光。(5)电离辐射,如x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仪表产生的丫射线等。
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等。在石化行业少见。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是指生产过程的劳动组织、操作体位和方式以及体力和脑力劳动的比例等。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有:大检修或抢修期间,易发生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精神紧张;自动化程度高,仪表代替了笨重的体力劳动和手工操作,也带来了精神紧张问题。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职工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个别系统或器官过分紧张,如视力紧张等;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可以是大自然的环境,也可以是按生产过程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人工环境,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房屋建筑或布置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的环境污染,如氯气回收、精制、液化岗位产生的氯气泄液,有时造成周围10~20m环境的污染。
二、职业病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