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迟到1分钟要扣工资,那么按照规章制度扣工资合法,且迟到给予必要的处罚,也是应该的;如果连上班都不能准时,又怎么能相信公司的产品质量是好的呢。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法律分析:企业迟到一次罚款500不符合劳动法规定。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用人单位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迟到一次罚款5000不合法也不合理。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是不可以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若员工因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当地劳动部门相关要求进行追讨经济损失。员工短时间迟到,一般不会对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不允许进行罚款。
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不合法,劳动法规定不能随意扣除员工工资,一般来说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但是企业可根据内部实行的规章制度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投诉,也可打当地的市长热线进行投诉,或者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不管怎么说,工资是员工以付出劳动交换的,用人单位原则上是不可以克扣工资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上班迟到早退要扣工资,且规章制度已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出现上班迟到早退扣钱是合法的。当然了,在与之相反的情况中,用人单位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没有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就不能以上班迟到早退为由扣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基本上是受法律认可的。具体理由如下: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其次,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按规定,被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的,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应支付少支付的工资及利息。如果因此而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支付相应工资及利息,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