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发布了新的社保规定,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个人存档人员和超龄人员不得再补交基本的养老金。具体为以下两类人员:
1、个人存档人员: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个人名义存档人员补缴取消。此次发布的政策也规范了参保缴费政策,提高了社保缴纳意识,同时也迫使更多企业推进社保的合规性。
2、超龄人员:在2005年9月30日前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劳动年龄,却无法领取养老金,享受养老待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如今这项规定也将要被淘汰。在7月份起,这类超龄人员也无法补交基本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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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2019年起,你的社保将有大变化!了解一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7月将有这些新政策医保社保、公积金也有变化
2021年7月1日社保补缴新政策如下:
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广州鼎徽社保代缴;
2、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社保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而提供的一种收入和补偿制度。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等五项,人们统称为五险。
社保的特征如下: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法2022的新规定有以下几点:
1、社会保险费用改为由国家的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不再交到参保人员当地的社保部门。
2、我国当前已经取消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集中认证规定,对社保参保全面实施信息化和远程化的服务。
3、人还调整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逐步取消一次性补缴,按年补缴。简单说就是正常退休,但是个人补缴社保直至缴满15年,然后领取养老金。
2022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如下:
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8年7月1日之前。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实行六统一
1、统一基金管理。
2022年7月1日起,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模式,按照“收增量、留存量”的办法,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管理使用,统一核算结算。
2、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
省内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单位职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用人单位参保管理实行属地管理。
3、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政策。
建立全省统一的费率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基准费率标准基础上,实施浮动费率,根据企业裁员情况分别按不同档次征收,减轻企业负担。
4、统一待遇和促进就业项目支付政策。
各地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待遇费用。统一促进就业各项支出,继续执行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试点有关规定,继续实施稳岗补贴政策。
5、统一经办规程。
推动失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业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6、统一信息系统。
实现失业保险业务一网办理、一卡通用,提升失业保险信息化水平,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防范基金风险。
北京
今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致,7月1日起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
天津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4400元和22434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山西
2022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确定,下限为3548元,上限为17742元。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3548元至17742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辽宁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49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8元/月。个人缴费基数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吉林
2021年吉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6618元。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4.5元/月,下限为3703.2元/月。个体参保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农垦企业缴费基数核定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执行《关于吉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社养字〔2003〕30号)规定。2021年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2922元。
上海
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江苏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按照国家要求,江苏省已在逐步取消社会保险年度,实行自然年度的通行做法。今后每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都将从1月1日起执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850元
安徽
安徽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福建
2022年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3992元。
山东
山东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湖北
近日,湖北省发布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分为三档。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5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077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0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450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7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70元。
湖南
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5977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2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7931元/月,下限调整为358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广西
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590元/月,下限为3718元/月。
柳州市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上下限由市社保经办部门统一调整,单位无需申报。
2022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3718元/月至上限18590元/月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海南
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核定,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021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7486元的60%(即4491.6元,其中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4396.9元),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2021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7486元的300%(即22458元)。
适用对象为全省已经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编外人员、参保企业及其他类型单位的从业人员。
重庆
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19784元、下限为3957元。
四川
四川省2022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是6785元,缴费基数上限是2035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071元。
西藏
西藏自治区确定2022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900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
全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970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940元。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按规定在上下限之间自愿选择相应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陕西
陕西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35560元,下限标准为 47112元。
青海
青海省人社厅公布,2021年青海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253元/年(7604元/月)。确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812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562元/月。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包括社会保险条款。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