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诉讼的证据的有效期即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年内不予起诉的,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失去了在诉讼中的证据效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汽车是全责的情形:
1、追尾前车(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3、倒车、溜车发生交通事故(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
5、绿灯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6、进入唤醒路口的车未让使出或在环形路口内行驶的车辆;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隔离实线发生事故;
8、逆向行驶(逆向行驶本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区域即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暂停、停放的车辆;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
15、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通常发送交通事故后一般的处理程序是:报警-事故调查-责任认定-赔偿协商-起诉。那么,中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行政部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最长期限是多久?让我们来看看。
一、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期限为事故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该法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已经现场调查的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涉案案件如需进一步鉴定,可适当延期,但将在鉴定结果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于尚未侦破的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证明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要求之日起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证明。除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情况和调查情况外,还需要说明受害方是否有过错。
二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鉴定,自检验鉴定意见确认之日起五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涉及交通事故需要进一步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人员伤亡的,应当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人员的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三,鉴定检验机构通常应在收到检验数据后20天内出具检验结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发放的,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上级机关报告,经上级机关指示后可以延期发放,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人约定涉案需要检验鉴定的相关证据和物品的期限。一般来说,约定的期限不应超过20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20天以上的,需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准。
四是收到检验结果确认后,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检验结果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只能申请一次。该法依据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已经出具鉴定结果的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鉴定结果后2日内向当事人提交鉴定结果。双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结果出具后,将在2日内送达当事人。重新鉴定只能申请一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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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最长时间期限是60日。
(1)检验、鉴定的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
(2)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0日。
一、一般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刑事责任。事故存在过失行为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事故存在故意行为的,涉嫌故意杀人罪。
1、一般情况下是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最晚60日可以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最快可现场直接出具认定书,最晚因事实不清、证据收集困难,认定时间需要中止60日,即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5+60日)内出具;如果仍不能出具认定书,则应当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的话,责任清楚的话,负责处理的相关人员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