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注销一般是指社会组织因发起或者成立时的宗旨已完成,自行解散、分立或者合并,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或者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存续,经依法清算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社会组织登记的行为。撤销一般是登记管理机关依职权实施的单方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指合法存在的社会组织因从事某种违法行为,而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其主体资格的行政行为;另一种是因弄虚作假骗取登记而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原登记行为的情形。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自行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一、正面回答
1、按照章程履行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注销决议;
2、组成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3、清算结束后,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注销申请;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文件;
5、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将银行账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二、分析
社会组织履行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注销决议。根据章程,通常社会组织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组成清算组织,开始清算工作,包括清理财产,编制财务报表。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三、社会团体是指什么
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以非营利为目的两类社会团体。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后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
一般是这些情况才注销
(1)长期没有活动没有存在必要
(2)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自行解散
(3)分立、合并后不再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条件和标准
(4)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有关部门已决定取缔
①申请注销:社会团体将申请注销登记文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②业务主管单位审查: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团体注销申请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③财务清算: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活动。在完成清算后,15日内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④填写《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表》⑤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对社团注销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注销的决定。
⑥收缴证书、印章、财务凭证: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登记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⑦文件存档:登记管理机关将注销登记材料归档,并修改相应的档案信息。
⑧公告:向社会发布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