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不签。双方对竞业限制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当事人可以拒绝签署,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您,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同时若是公司方面要求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符合法规,在劳动合同中也有类似约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不签协议,公司同样可以申请仲裁,是否签订则依据仲裁结果来执行,若对仲裁结果不同意则可以上诉法院。竞业协议一般针对的是公司核心技术或管理人员,可以这么理解,至少也是高管级别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商业间谍,一旦签署竞业协议,通常视合同期限而定,三年或五年不得从事与原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受合同法制约。通常是在签署劳动合同的同时,一并签署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离职的时候公司要签竞业限制,当事人可以不签订。竞业限制应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应该根据入职员工对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涉及的程度来决定,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公司也不能强迫、威胁员工签订。
法律分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即“竞业限制”协议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的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适用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需满足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经济补偿,否则竞业限制会被视为“霸王条款”而无效;2)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3)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4)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定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5)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原则上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主观:
竞业协议可以不签。当事人可以签竞业协议,也可以不签竞业协议。因为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所以不是强制性的。
法律客观:一、竞业禁止协议可以不签吗可不可以拒签,首先要明白你是不是属于应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以下这些人,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义务。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2、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3、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如果你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也不是公司高管,那你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进行签订,企业也无法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因此,按规定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二、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应该注意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综上所述,竞业禁止协议可以不签,但是如果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是高层管理人员,是很有可能需要签订的。
如果你的工作涉及公司的核心业务,你跳槽到同行业,同类型公司,原公司的损失将不可想象。所以公司会要求与你签竞业限制协议,就是你不在这干了,你也不能在同类型产品、业务的公司干,自己也不能生产原来公司的产品或经营业务。
公司想用竞业限制协议,追究劳动者的责任,必须满足下面的条件:
支付劳动者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费;
公司只能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该协议;
该协议期限要合理,一般不超过2年。
员工不愿意签竞业限制协议,原因有这两种:
第一是协议书太复杂,对员工要求太多太高,员工因此产生了恐惧感。HR应与员工认真协商协议书内容,制定一份公平对等的协议书。
第二是员工心里有想法,就是不想签。签这个协议,为的是保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生存至关重要。如果员工到这个岗位,本来就心术不正,公司的规章制度能管得了他。所以,为了不给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HR必须明确告诉他,要么签署协议书,要么离开保密岗位,因为这是保密岗位必须要做出的选择。
有的公司和每个员工都签,员工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公司是要支付补偿金的,所以公司首先要区分劳动者岗位的类别,看看有无必要签。另外,关于补偿金的标准,员工和公司可以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裁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