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于7月8日修改签发的《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后已正式开始实行,女职工除享受产假98天外,奖励产假由60天延长至90天,女职工生育可享受188天产假。
半年内三地调整延长产假,最多增至188天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扬府规〔201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从2022年2月10日及以后分娩,且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
3月7日,《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于3月8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指出,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产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给予1-2周适应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劳动量。
产假最长为一年,平均水平158天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梳理了31个省市地区产假规定,其中西藏地区产假为全国最长,可达365天,河南和海南地区产假较长,为190天。大多数地区产假为158天,是在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了60天的生育假。
2023年1月1日实施。关于《辽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审批后,在2023年1月1日的正式实施,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女性产假增至188天,此外如果说女方生育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也就是说女方最多可享受到八个月左右的生育假期。
1.浙江产假188天是2012年4月18日实施的,具体修改来源于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另外还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2.另外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新产假是188天。
1、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是15天。另外的假期,是符合了才给,不符合是没有的,因此,如果没有其他条件,还是98天。
2、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晚育假30天+出院后三个月内确属母乳喂养的,在累计产假基础上增加30天纯母乳喂养假=188天。
拓展资料: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于女职工来说,在怀孕期间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请产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方面也需要给予怀孕女职工产假,同时保障其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需要休产假,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当然,本身怀孕女职工有特殊情况,比如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1月23日开始实行。
各省份通过的修订计生条例中,河北、江西、北京、上海、浙江、湖北等省份都延长了女性产假,产假最长可延至188天。江西、安徽等省份还延长了男性陪产假,最长延至30天。
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11月23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该条例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河北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九十天。这也意味着,在河北,生三孩产假可休188天。
11月26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60天,共158天产假,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江西是全国第2个完成《条例》修改的省份,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
上海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安徽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30天护理假。浙江、北京规定,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