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非法同居目前不受法律处罚,非法不等于违法,非法同居只是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上是允许的,只要同居三年以上的就是事实婚姻!不管有无结婚手续 3.在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当代社会,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并且都没有配偶,法律不会干涉他们的同居行为,因此未婚同居不违法。但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有了配偶,双方同居显然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制裁。为了得到稳定、完全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还是应当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女双方即使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开始同居的那个时候算起,这样,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已婚男与他人同居,无论女方是否已婚,都属于非法同居,也就是婚内出轨。但是要注意一点:非法和违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非法同居,只是说法律不予以保护,但是也不干涉。比如说,已婚男的妻子发现了,向我们公安机关报警,让我们去捉奸,你觉得我们公安机关会怎么做?——可以告诉你,我们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那个妻子如果想起诉离婚,去法院;想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婚内出轨属于婚内过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仅此而已。其他的法律不管。除非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中事实婚姻的情形,法律才予以处罚。——因为非法同居是“非法”,重婚罪是“违法”。
楼上有网友说什么“无论单身还是有夫之妇,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云云,其实是错误的。情侣同居并不是非法的。同居是每一个Gm作为人的人权,只要双方自愿并且不损害第三人利益即可,非法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若是双方未婚,只受到道德的非议,并不违法。
关于同居关系的表述问题,经历了一个从“非法同居关系”到“同居关系”的变化过程。最高法院三十多年前公布施行的《关于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表述为“非法同居关系”。为了纠正“非法”这一限定给审判时间和人们观念造成的不统一局面,2001年12月,最高法院将“非法”二字删除,只称为“同居关系”。
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注意这个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1、同居关系的主体是未婚男女。2、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缔结婚姻,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3、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名义和长期共同生活的形式,并为群众所公认。4、同居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既违反结婚的形式要件,也有一部分违反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违法婚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般是不犯法的,只是道德问题。但要注意几个风险:如果对方配偶是军人,可能破坏军婚,这是犯法的。如果对方是骗子,可能会陷入诬告强奸的陷阱,否则破财解决。如果地点和时机比较恰到好处的话,遇到扫黄的,有口说不清。
法律分析
按实际情况,由于双方已满十四周岁,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不违法。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给钱,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发现,可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跟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开房,得到对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话,就不违法,这属于私人生活,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十六、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成年男女自愿同居是不违法的!
但是有的成年人,有了家事还欺骗别人说自己未婚,这样的人就涉嫌违法犯罪了!
只要是你情我愿,不是金钱交易的那种关系,是法律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