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比较成功的跨国公司(我国比较成功的跨国公司案例)

qq745048485 2024-12-01 阅读:1

案例一威斯特与伯顿

我国比较成功的跨国公司(我国比较成功的跨国公司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原大连电机厂(下称“大电机”)成立于1946年,曾经是中国最大的电机生产企业,1997年4月,和新加坡威斯特签了合资协议,成立威斯特(大连)电机有限公司。合资后,外方通过垄断购销渠道做亏损的惯用手法,很快掏空了合资企业。并且仅用3年就完成了“合资、做亏、独资”三部曲,使曾经的金牌电机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声匿迹。

大连第二电机厂(下称“二电机”)曾排名第二,1998年12月,与英国伯顿电机集团签订合资协议,成立大连伯顿电机有限公司。合资后的情况和大电机如出一辙,不到3年,外方的8000万股本金还没到齐,就完成了独资步伐。

案例二西门子

锦西化机始建于1939年,是中国化工机械制造工业的摇篮。透平机械是其主导产品之一,在该领域拥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核心技术。

锦西化机与西门子合资的主导者是葫芦岛市政府,起因于“国企改制”。西门子最初提出参与锦西化机改制,进行整体合作,之后却说:不整体合作,而要全资收购透平分厂。而此时锦西化机即使不同意也已挨不到谈判桌旁,即便参加谈判也没有多少发言权。

2005年4月签订了合资合同,合资公司随后就挂牌,合资公司股权比例70∶30,西门子控股。这意味着西门子彻底消除了中国本土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

案例三卡特彼勒

多年来,卡特彼勒在华合资有两个原则:第一,必须控股;第二,必须掌握销售权。他们往往不允许控股企业有独立的技术能力与产品。

在中国,由于外国公司在华装载机和压路机领域完全没有优势,卡特彼勒此前与中国大企业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的几次合作都不愉快,于是开始选择二流企业,即山东山工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山工机械”),此并购案是卡特彼勒在华并购战略的第一个实质性战果。卡特彼勒最终用不到200万元人民币收购山工机械40%的股份,将其纳入自己的中国体系。

卡特彼勒也开始调整在华并购战略,正在与厦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工程机械集团等行业内重要企业建立紧密联系,等待时机。其正利用中国国企“产权改革”,以及中国机械工业在跨国公司竞争压力下陷入困境的机会,有条不紊地蚕食由国企组成的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核心企业。

案例四约翰迪尔

为了引进世界先进技术,佳联和开封收割机厂(下称“佳联”)共同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美国约翰迪尔的1000系列联合收割机技术。技术引进协议1981年签订。

1994年,由于佳联有技术引进的积累,大型联合收割机在中国占据垄断地位,约翰迪尔选定佳联作为合资伙伴,并且提出:只与佳联的优质资产合资,由约翰迪尔控股。可以先由中方控股,最终由约翰迪尔控股,并威胁道:“我可以选择与开封、四平等地的企业合资,若中方控股,我就不提供更先进的技术,而且佳木斯投资环境不具优势。”

1997年5月,双方签了合资合同。2004年9月,佳联成了美国约翰迪尔在中国的独资公司。至此,约翰迪尔佳联取代了老佳联在中国农机行业的垄断地位,实现了它在中国的产业布局。(案例资料来源:《工人日报》赵何娟整理)

据有关消息,不久前,北京大宝被某国外知名化妆品公司并购

做人不要太玻璃心,不要别人一条信息没回,就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不要被人一句“呵呵”,就觉得对方是讨厌自己。玻璃心,想太多,什么事都对号入座,佣怯曝团刈芈掌迟

[导读]跨国并购指向的产品价值链部门逐渐高端化。近年,我国企业跨国并购不断朝向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许多国家形成了对外来资本的深度需求,各国政府对外来资金放松了限制,降低了门槛,跨国并购作为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在这一大背景下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在分析我国跨国并购现状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并对我国企业的跨国战略作初步研究。一、我国企业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 2000年前,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只见于零散个案。那时,在这一历史阶段,我国仅有少数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操作。其中,1993年首钢收购秘鲁铁矿公司、1999年TCL公司收购港资公司并切人越南市场,是其中典型案例。不过,即使是这些仅有少见的跨国并购,已经在企业发展和国际战略中初步显露出重要作用。进入2l世纪前后,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个案数量和并购总额都迅速上升。根据商务部Thomson Financial公布的资料显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总额,从2003年的23.43亿美元增长2007年的到186.69亿美元,海外并购的年增长率高达80%左右。2008年,中国跨国并购总金额达129.58亿美元,比2007年下降了30.6%。从并购覆盖面看,发达国家的跨国并购主要由欧洲和美国组成,2003-2008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已在亚洲、欧洲、北美洲、大洋洲的172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投资,全球覆盖率达71%。其中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的目标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如中国汽车企业、电器企业并购日本、韩国企业,亚洲地区的并购贸易额,从2004年3243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4648亿美元,占中国海外并购总额的45%。美国金融危机,给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特点 1.跨国并购指向的产品价值链部门逐渐高端化。近年,我国企业跨国并购不断朝向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1)销售网络。收购外方既定企业的销售网络。中国浙江万向集团曾经以代工方式,借助美国舍勒公司的销售渠道进入北美市场;1998年,当舍勒出现严重亏损时,万向的美国销售额已经达到3000万美元。两年之后,万向与美国LSB公司合作,以42万美元的价格买下舍勒。由于舍勒以前为万向提供的主要是销售通路,因此,从直接效果来看,对万向而言,并购舍勒的关键意义就是舍勒的市场网络。当然,并购的舍勒资产还包括品牌、技术专利以及专用设备。完成此次收购之后,万向集团已经在美、英、澳、加等8个国家设立、并购、参股企业20多家,初步形成了一个跨国公司的构架。(2)技术专利与研发机构。我国企业收购境外技术专利和研发机构。惠州侨兴集团于2OO1年斥资3000万美元收购飞利浦手机在法国的研发中心。为随后的国际化发展奠定了基础。类似地,近年海外收购重点指向对方的技术体系的中国企业还包括:京东方、杭州华立、上汽集团、上工集团,等等。(3)品牌投资与重组。近年中国企业境外品牌投资,还包括品牌收购。如2002年初,上海电气集团与美国晨兴集团联合收购日本秋山印刷机械株式会社(简称为"日本秋山"),并由此在获得"秋山"品牌所有权;至于在2005年交易的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部门,双方还就并购后的品牌重组签有专项协议,即联想集团能够在并购后有权使用IBM品牌5年,并可永久拥有原来属于IBM的笔记本电脑品牌Thinkpad。 2.实施并购的主体仍集中在国有企业。目前,我国实行跨国并购的主体仍集中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中,如中信集团、首钢集团、中化总公司、中建总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他们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跨并购的现行军。他们为我国企业集团跨并购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树立了很好的典范。同时这些企业与政府往往也有较密切的关系,使它们能在跨国并购中具有比较优势。 3.民营企业对资源型的跨国并购不断取得进展。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资源稀缺矛盾日益突出和我国民营企业资金实力上升与对外交往增多,我国民营企业的对资源型的跨国并购不对断取得进展。2006年,无锡通达集团公司正式收购南非盛堡矿业有线公司51%的股权,项目总投资291.12万美元,中方投资150万美元;2007年,我国民营钢铁企业江苏沙钢集团收购英国斯坦科(Stemcor)控股公司旗下的澳大利亚萨维齐河铁矿90%的股份,总投资为1.08亿美元;2008年,河北邢台德龙钢铁公司透露,该公司将收澳大利亚(Cape Lambert)铁矿石公司70%的股权。2009年,吉利汽车收购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旗下的"沃尔玛"品牌项目,虽然没有最后签约,但已受到全球关注。 4.并购的产业由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自进入上世纪90年代,海外并购逐步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在l992年到2000出现的第一个投资高峰中,这阶段主要以窗口公司为主,行业则集中在一些能够在当地受到欢迎的产品,如机电产品、纺织产。因此投资分布的区域也主要集中在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东南亚和非洲国家。总的来讲,此时的跨国并购主要是尝试性的,此并购的规模并不大。以2001年进入WTO为分界线,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开始了第二高峰,在第二高峰中.中国企业开始将并购目光延伸到美国、澳人利亚、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且也不再局限于地小企业。2003-2008年中国企业在亚洲、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并购的比例分别为:45%、23%、3O%和4%。虽然亚洲的比例最大,但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并购的比例在上升。这一方而说明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欧美发达国家的不少企业陷入困境给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也说明随着中国企业实力的增强,谋求国际市场、发展自身的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三、我国企业跨国并购面临的问题 1.对我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我国企业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而政府还没有很好的转变角色,政府对外投资的微观管理方式还是以"繁杂的审批程序可以减低投资风险"的思维,还没有让投资主体自我管理,还存在审批程序繁琐,审批内容多,审批效率低等问题。除此之外,我国还未出台一部系统的,即符合国际规范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海外投资法》,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对外投资的法律体系。尽管商务部为促进和规范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出台了《境外投资管理方法》,该方法很大程度上明确并简化了审批程序、原则上强化了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并规范了境外投资过程中的某些具体行为。但设计面还较有限,关于投资目标、投资主体、投资形式、资金融通、企业管理等方面尚待进一步作出研究。这就难以为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提供规范和保障。这表明政府"走出去"的政策激励力度不够、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 2.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拓展范围不够。目前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仍然主要集中在资源采掘、工业制造业领域,高度集中于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力密集型项目(资源开发及初级加工制造业),以品牌、技术专利导向的技术寻求型的拓展范围不够。以品牌、技术专利等作为出资形式的跨国并购只发生在少数个别企业上面。这就表明我国以品牌、技术专利等作为出资形式的对外投资不足,与资源寻求型、市场寻求型的跨国并购相比,技术寻求型跨国并购在我国"走出去"战略中占据的地位不够突出。 3.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经营成功率较低。2000年前,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只见于零散个案。进入2l世纪前后,跨国并购异军突起,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个案数量和并购总额都迅速上升。新一轮的企业并购和重组浪潮进一步推动了我国产业的结构调整与升级。然而并购后成功率较低,一般认为只有3.5%左右。其主要原因,一是收购容易,经营难,我国企业缺乏跨国经营的经验和国际化经营人才,要驾驭好被并购的公司并不容易。二是中国企业收购的基本上都是一些破产公司,收购本身所花的钱并不多,但要使这些公司正常运转则需要投入数倍于收购价格的资金。三是企业文化的融合是并购之后的一大难题。 4.对我国跨国并购所配套的金融服务扩展不够。按照中央部署,面向"走出去"和对外援助相关业务,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开展了法人贷款,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被指定为海外投资政策性保险的承保部门。最近几年,着眼于金融业国际化,客观上也有利于配合非金融企业"走出去"。但即使是这样,目前只有面对对外投资的法人贷款初步形成规模。我国还没有专门的股权基金、股权贷款等金融品种和金融机制直接用于支持对外投资,境内股权融资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管道也显得非常有限。至于企业对外投资中需要的信用担保、货款保险等,目前只有少数得到金融主管层授权的金融机构能够提供,并且在服务费率、效率等方面,和企业的要求有一定距离四、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对策建议(一)政府方面应该努力营建促进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政策 1.尽快改变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无法可依的局面。首先,要适应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需要,不断出台新的投资促进政策,并制定相应的促进法律法规。其次,要对我国国际证券投资的管理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有利于促进企业跨国并购的要求,重新修订形成新的国际证券投资法律法规体系。还有,面向所有经贸合作伙伴,继续加强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合作;除此之外,还要着眼于为我国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提供宽松的市场准入机会。 2.应运用激励措施给予政策支持。政府部门应当从现行的以严格的项目审批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方式逐步过渡到以日常的监管为主的管理方法。应让投资主体自我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减少过度或不透明的审批和报告。在我国企业进行并购的过程政府部门应定位在投资监管、投资促进和投资服务。在财政政策支持方面,应设立海外投资发展基金、中小企业海外产业投资基金、对国家利益有重大意义的产业投资基金等,建立与完善中国的基金支持体现,发挥投资融资平台的作用。在税收方面,对"走出去"进行跨国并购的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税政策,尤其是能带动出口、开发自然资源和引进技术的项目更应辅以税收优惠政策。 3.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海外投保险针对的是东道国的政策风险,而不是一般商业风险。目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政策性保险公司为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提供政治保障,但从其目前提供的服务来看,主要还是侧重于与出口业务有关的保险,对海外投资政治风险业务仍相当有限。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缺位加重了海外企业应对风险的成本。我国应加大政策性风险基金投入,以便我国出口保险公司能够扩大承保范围和保险金额。(二)实施跨国并购的企业应进一步加强跨国经营与管理的建设 1.实施跨国并购企业应设立全球研发中心。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主要动机之一是获得先进的技术,但中国企业最需要的核心技术不可能通过并购而自动获得。欧盟国家对核心技术设置了技术壁垒。如法律和规定设定即使企业所有权的发生改变,其核心技术也仍然禁止向中国输出。这就是说要消化和应用这些技术需要一个磨合与转化的过程。我国的企业不能只依靠并购来获的技术,还应设立自己的全球研发中心。如华为设立欧洲地区总部→全球研发中心、联想集团总部移师纽约和惠威集团两次移师集团海外总部都说明了设立全球研发中心的重要性。 2.跨国并购企业应与国际的价值链接轨。最大的危机也许是最佳的契机。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通过兼并收购,进入全球行业的产业链,通过投资控股,可加快中国的产业与国际产业的价值链接轨。如我国机床企业就是抓住了通过并购实现与欧美的国际产业的价值链接轨。大连机床集团以近千万欧元的代价完成了对德国兹默曼有限公司70%股权的收购。沈阳机床股份公司重新启动破产的德国希斯。这些成功案例表明了我国的企业在并购时应抓住被并购企业的价值链高端,通过并购有助于我国企业与国际的价值链接轨,同时除了能获得技术外,还能获得现成的研发团队、营销渠道和国际知名品牌等相关资源。 3.实施跨国并购的企业应以品牌作为开拓和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载体。除了技术上的需求以外,知名品牌应作为开拓和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载体。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做"世界工厂",随着经济的发展,品牌应成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开拓外需市场的重要载体。品牌的建立可以使我国从传统的初级产品形成有设计、有质量的品牌产品。通过跨国并购,可以为我国企业随后的国际化发展奠定基础,我国企业就可以初步形成一个跨国公司的构架。当企业作为我国直接投资的实施者日益壮大后将有助于发展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和扩展我国的外需市场。

中国十大跨国公司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控控股有限公司、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英文缩写:CNPC)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全球主要的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之一,是集国内外油气勘探开发和新能源、炼化销售和新材料、支持和服务、资本和金融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

在国内油气勘探开发中居主导地位,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油气投资业务。2021年,中国石油在《财富》杂志全球500强排名中位居第四。2020年,在世界50家大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中位居第三。

2、中国中控控股有限公司。

中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2010年5月7日,新桥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全部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成为深发展大股东。

3、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服务;从事对外投资业务;提供管理、咨询、培训等业务;IT服务业务。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排名第1位。

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Group)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

5、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腾讯控股,应该算是名气比较大的一家公司了,成立于1998年11月,最早由马化腾、张志东等五位创始人共同创立,总部位于深圳。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有互联网及移动增值服务以及网络广告服务等等。业务也比较多元化。

6、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与中国海运总公司重组而成,总部设在上海,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全球第一的综合航运企业。

目前经营网点遍布我国沿海、沿江、及内陆各省地区,海外业务延伸至香港、北美、南美、欧洲、非洲、东南亚、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西亚及我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构建起遍及全球主要经济体的跨国经营网络。

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

8、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1984年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投资,从IT行业起步,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多元化投资控股公司,创造了“战略投资+财务投资”双轮驱动的独特业务模式,通过价值创造和价值发现,成立有高潜力的投资组合,推动公司价值的持续增长。

9、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由原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和原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合并重组而成。

10、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海油)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总部设在北京。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另外公司还积极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