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期间,患有严重的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期间当然是可以算行政拘留期的。因为是在行政拘留期间,患有严重的疾病。保外就医也是一种处罚的。所以当然是可以算行政拘留期限的。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拘留保外就医的条件: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审批的程序是:(1)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开具《罪犯保外就医病残鉴定委托书》,决定委托鉴定单位。(2)罪犯病残鉴定作出后,由监狱分管领导提请监狱长召开监狱刑罚执行评审委员会会议审核。(3)监狱对罪犯提请保外就医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刑罚执行科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4)准予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警察送回,并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证人应认真履行保证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期高血压高压24.0—27.9千帕(毫米汞柱)、低压14.7—15.9千帕(110一119毫米汞柱)。高血压病。条例保外就医的条件,可不执行羁押收监。不符合条件的,仍然要执行羁押处罚。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拘留是否留案底需要视情况而定:治安拘留一般不会留下案底,当事人如果在公安局电脑系统中查找,会有违法记录,但是这种记录不是案底;行政拘留一般针对违法行为,这种处罚和治安拘留有同样的性质,不会留案底,但是依然在公安网络上会有违法记录;刑事拘留会留有案底,当事人在刑事犯罪后被拘留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记录下来,不仅在公安网络中有记载,档案中也会留下记录。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十九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法律分析:可以。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