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不出庭只提交书面证言,证人不出庭只提交书面证言有效吗

qq745048485 2024-11-06 阅读: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由此可见,具有以上四种情形的证人在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仅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而不出庭作证。

证人不出庭只提交书面证言,证人不出庭只提交书面证言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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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不出庭写一个证明在法律上有效。法律没有规定证人必须出庭,证人证言一样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在场人员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遇法定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作证的,可以提交书面证言。对于律师取得的证据即证人书写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法庭上经双方当事人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证人不出庭作证时,可通过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作证的方式:1、通过书面证言的方式作证。书面证言是证人出庭作证以外的最为简便和常见的作证方式。证人不能出庭的,可以提交其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言,也可以以他人记录的证言笔录的形式作证。2、通过视听传输技术的方式作证。视听传输技术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为相距遥远的人们提供了便捷、有效的交流途径,人们可以通过电视网络、电话网络和互联网即时而且形象地将声音、图像进行传输,具有即时性、互动性的特点,可以用来为证人证言的调查服务。3、通过视听资料的方式作证。视听资料与书面证言相比,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证人作证的环境,能够更好地保证证言的可信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_鉴定开始之前,人民法院应当要求鉴定人签署承诺书。承诺书中应当载明鉴定人保证客观、公正、诚实地进行鉴定,保证出庭作证,如作虚假鉴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并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十六条_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申请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不能出庭的具体原因。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七十七条_证人经人民法院准许,以书面证言方式作证的,应当签署保证书;以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方式作证的,应当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如果不出庭作证的话,要看法庭对证言的真实性能否确认,不能确认的,是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八条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扩展资料:

其他证人证言不能作为依据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六条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

(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

(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只提供证言而不出庭作证。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可以在开庭审理前向法院提供书面证言,不必亲自到庭作证。这种提供书面证言的方式称为“书证”。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法院仍可能要求证人到庭作证或者进行现场勘验。

另外,对于涉及到特殊证据的案件,如视频录像、录音等,当事人可以将其作为书证提交法院。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案件中的证人证言可以由代理律师出具书面证言代替到庭作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可以通过书证的方式提供证言,但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到庭出庭作证,如需要接受法院的询问、进行现场勘验等情况下,因此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