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1、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数量的限制;2、注册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主要区别有:
(1)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二个以下五个以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
(3)认缴方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可以分期缴付,必须一次性缴足;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除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必须在两年内到位;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募集设立的不可以。
(4)法人治理结构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设董事会的,可以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二名监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且董事会人数为五人至十九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1、区别如下:
(1)发起数量不同,有限公司发起人在2到200人之间,有限责任公司在50人以下;
(2)公司财务不同,有限公司财务必须向全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不必向全社会公开。表决权不同,有限公司实行一票一股原则,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利实行表决权;
(3)责任承担不同,有限公司以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4)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既可。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哪个好
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宽松一些)与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
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的限制多,比较严格);
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
4、两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5、两种公司的财务经济状况的公开程度不一样。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公司形态,二者存在着以下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资本只能由发起人认缴,不允许向社会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
(2)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200人。而且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出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为出资证明书,通常为纸面形式,且必须采取记名形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为股票,目前通常采用无纸化形式,既可以采用记名形式,也可以采用无记名方式。
(4)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体现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投资比例行使权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注册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一般以其所持股份数额行使权利。
(5)分红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