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7月时发放过员工的年终奖,当年12月又对本年的年终奖进行了发放,请问是否两次都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形式为员工申报个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因此,该个人取得两次发放的年终奖,只能有一次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相关规定,-2021年期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到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企业第一次发放年终奖时是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可以选择:
1、第二次发放年终奖时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并入到当月的工资薪金当中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做法,该个人做个税汇算时,对此收入项目类型原则上不需要调整。
2、第二次发放年终奖仍然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则该个人在次年3-6月做个税汇算时,需要至少将上述其中一次调整为综合所得,重新汇算个税。即保证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计算方法一年内只用一次。
年终奖个税一年能申报两次吗?
年终奖个税一年能申报两次吗?税款所属期的规定,实际上是以实际发放时间来判定的。2022年才发放的2021年的年终奖是计入2022年的。年终奖个税一年能申报两次吗?
年终奖个税一年能申报两次吗?11、年终奖可否一次申报两次发放
这个是按照纳税年度算的,虽然发的是2个年度的,但都是在一个会计年度发的,所以合理的。。
2、年终奖是否可以分次发放,一次性缴人个所得税
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一次性是文件中非常重要的词,分次发放的`只能选取一次使用。
3、一次性年终奖申报是是一个单位每年只准申报一次还是一个人一年只准申报一次
根据相关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的计税办法只允许使用一次版。
如果年终奖计税权时遇到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1、如果单位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为个人发放年终奖,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纳税人在两家单位分别取得年终奖,涉及两处所得的,因“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一个年度,每个纳税人只能适用一次,所以两家单位分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自然人需要携带两家单位代扣代缴个税的完税证明,至两家单位中任意一家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申报。
年终奖个税一年能申报两次吗?2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就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而今年(2021年)内的年终奖收入仍可以单独计税。
有些朋友问,2021年考核的年终奖,公司2022年2月才实际发放,那这个年终奖属于职工2021年的收入吗?
如果这笔年终奖我并入综合所得税计税,那么2022年对2021年综合所得进行汇算的时候,我是否需要考虑这笔收入?
如果这笔年终奖我想单独计税,是否还能办到?
给你解释一下!
个税款所属期以实际发放时间来判定
尽管是2022年2月才发放的2021年的年终奖,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口径,税款所属期是2022年2月,2022年3月进行申报。税款所属期是2022年,所以这笔收入是计入2022年的。
那么问题就很清楚了,2022年汇算自然不会含这笔,如果3年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不延续(2019-2021),那么这笔2022年才发的年终奖也就无法单独计税了。
这个税款所属期的规定,实际上是以实际发放时间来判定的。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对此也有明确的说明。
工资薪金必知的四个时间点
纳税人工资薪金主要有四个主要关键时间点:工资薪金所属时间、工资薪金所得时间(税款所属期)、个税代扣(应税)时间、个税代缴(申报)时间,我们对四个时间点理解清楚,就可以轻松明白上面的问题。
1、工资薪金所属时间
工资薪金所属时间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的,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取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
员工小王2021年8月份在该企业就业,通过当月的工作,应取得工资薪金5000元,则企业8月份应付给张某5000元薪水的所属时间就是2021年8月份。8月公司会计就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记账。
2、工资薪金所得时间
工资薪金所得期间即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员工小王9月份收到了企业发放的8月份工资;则小王的工资薪金所得时间为9月。而工资薪金支付的当月扣缴义务人应该代扣个税。比如9月实际发了8月的工资,那么这里税款所属期就是9月。
3、个税代扣(应税)时间
个税代扣(应税)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这个规定最简单的理解就是:支付时方产生代扣义务,不支付,不产生代扣义务,遵循现金收付实现制。
企业因为8月份没有支付小王工资薪金,因此在8月份不应代扣其个税;9月份支付小王8月份工资,因此9月份应代扣其8月份工资薪金个税。
4、个税代缴(申报)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税代缴(申报)时间为代扣(应税)时间次月15号前。上述案例中,企业8月份只有应发工资,没有实发工资,因此员工没有纳税义务产生,企业应代扣的个税为零,所以在9月份申报时,个税申报为零。
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是回到文章开头的关键点,大家就认准发放期间,也就是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期间,这个期间等于工资实际发放期间等于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时间等于个人所得税税款所属期。
年终奖个税一年能申报两次吗?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今年年内取得的年终奖,缴纳个税有两种计税方式,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了。
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适合的是不同的年终奖发放方式。
年终奖单独申报or并入综合所得?
哪个更节税?
1、工资(年累计)>扣除数(年累计),年终奖在36000元以下的选择方案一划算些
例:90后的小李月薪8000元,个人五险一金1000元,专项扣除1000元(房贷)
每月预扣个税30元,年累计360元
年终奖36000元,选择方案一更划算。但如果年终奖再多发1元,方案二比方案一更省钱。
注意啦,年终奖多发一元,要缴的个税就多2310.1元!
2、工资(年累计)<扣除数(年累计),选方案二可能更划算
如果你专项扣除足够多,比如算上5000基数后超过工资,那你平时不用缴纳个税,年终奖选择方案二可以补扣月工资没扣足的部分。
全年一次性奖金一年可以申报一次。
全年一次性奖金报表针对同一个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只允许申报一次,但并没有限制用户必须在哪一个月份申报,而是根据实际取得所得月份来判断申报时间;如果企业需要在一年发二次全年奖,请告知相同的一年不能申报2次,需要企业自己调节发放情况。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主观:
一、年终奖个税什么时候报(1)根据个人所得税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第三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2)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这里的“一次”应该是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款项计算代扣税款时适用。一般来说年终奖个税应在年终奖的实际发放月份的次月15日前申报。二、年终奖所得税计算三种具体方法1、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是年终奖除以12低于3500元也要纳税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2000元也应该纳税。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三、个人所得税是怎样的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年终奖定税务申报的时候,要按照申报的流程去进行申报。
法律客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以及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具体计税情况分以下两种:情况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小陈的年终奖金为2.4万元,当月工资为5000元。以2.4万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000-3500)×10%-105=4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45=2340(元)。情况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月工资);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小陈年终奖1万元,当月工资3000元,则10000-(3500-30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数791.66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9500×3%=28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