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要约的概念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有效条件如下:
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
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要约的法律特征如下:
1、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要约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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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们要考试了
解析:
国际经济法中的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
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承诺要由受要约人做出才生效力,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作出,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
电子合同是《民法典》规定的的书面合同形式的一种,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电子合同包含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时间戳、存证保全和法律支持等服务,其法律效力和和纸质合同同等,但与纸质合同不同的是,电子合同可全程在线发起、签署、归档和管理,无需打印。
电子合同示例(来源:e签宝)
简单来说,电子合同是指参与方全程在线签署,且具备和纸质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形式。
那么,如何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呢?
依据《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需要符合这四个要素的,才是视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1)数字证书的是否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2)合同签署时是否是电子签名人的真实意愿;(3)经签署后的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是否能够被发现;(4)经签署后的电子文档的人和改动是否能够被发现。
即真实身份、真实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
《电子签名法》
一般地,电子合同的签署,会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因为合规的第三方合同平台,都是按照《电子签名法》的要求设计的。
经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企业通过严格的身份认证和意愿认证流程,并且直通权威数据源,确保签署人真实身份和真实意愿的表达;
电子合同签署示例(来源:e签宝)
以及通过加密算法、区块链证据保全等防篡改技术,保障电子合同原文内容和签名不被篡改,确保签署的电子合同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要求,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