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需要经过申请受理、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审批、证书发放等一系列的过程,历时6至8个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其他业务。这些业务又分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一、构建完整的保密工作体系,包括: 1、构建保密组织机构及确定职责 2、编写保密制度 3、对公司进行保密风险评估与管理 4、确定涉密人员及进行相应管理,对涉密人员进行专门的保密培训等等 5、进行涉密载体管理 6、对公司信息系统与信息设备(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等等)进行台帐登记、清理; 7、确定涉密办公场所并根据保密标准进行安全防护改造 8、对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 9、对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10对宣传报道进行保密管理 10、对公司各个方面进行保密检查 11、收集完成保密工作档案等等一系列复杂的东西。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名称;
2、法定代表人;
3、注册地址;
4、证书编号;
5、资质等级;
6、业务范围;
7、发证机构;
8、有效期和发证时间。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包括指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管理办法和标准、审批和发布资质认证结果。
一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30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名,中级不少于20人;
二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名,中级不少于14人;
三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中级不少于5人;
四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2名
拓展资料:
初次申请只能是三级和四级。
三级资质: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1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4500万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35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75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具有较先进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技术和管理能力
1、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2、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4、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5、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6、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50万元以上。
(四)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3、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四级资质: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6、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8、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9、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10、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11、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12、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问题一: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还有用吗? 30分 1、软考证书盖章机构依旧是工信部和人事部。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仍然是高级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仍然是中级证书。
2、对职称评定没有影响。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将由原来的工信部资质办发证,改为由协会发证。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具体今后将转由协会来运作,不会取消,会延续。企业资质将由协会发证。
4、关于取消:国务院此次处理行政许可只有“取消”和“下放”两个措施,所谓下放是指从原来由中央部委审批,变成省市审批,资质认证显然不属于此类,所以只能用“取消”。
“取消”的是管理层级(如:工信部、教育部)的行政审批权,不是取消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来说,工信部以前是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也是制度的监督者,这次放权以后工信部充当的是制度的制定者和监督者,执行交由第三方负责,这就是国务院本次发文的真实意义。
问题二:国务院今天取消系统集成资质了,软考没什么用了软考可以聘职称啊~国务院都正式列入了
问题三:关于国务院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之后软考还有用吗我去年11月份才是第一次考,但因为工作忙的原因书也没看几页,考试没及格,今年备战,昨天看到那个取消的消息后,我仔细琢磨琢磨了,我觉得是这样,取消是国务院取消了,但应该会下放到别的部门或者第三方监管,只是为了让更简单化。其实很多资质国务院已经不再对其进行认定和审批了,而是下放给下一个或者低一级的部门认定审批,国务院现在就只是监管了而已。。就相当于我自己买了个车,我往外租,有天我开始对别人说我不再租车了,其实我是把我的车放到租车公司由他们去处理,我只是监管而已,不再处理那些细节问题了。
该准备考试的还是好好复习考试吧。
问题四:系统集成资质还可以申报吗 2014年2月15日起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和人员资质认定后,由电子联合会于2014年9月28日正式启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
问题五:国务院取消了系统集成工程师资质那么系统集成工程师还那么优势么首先需要考虑的便是取消资质一定是有背后的原因,这一次主要是为了让进入市场的门槛更低些。让有实力的人或公司不会受资质证书等影响太大。
系统集成是比较负责且需要多方力量协助的一项工作,所以在对资质等方面国家都有相关的规定,会分进行等级分配。不过,换个角度看有证书或等级就是一种证明,有总比没有好。至于优势的话,还是交由市场需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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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企业拥有系统集成资质有哪些好处系统集成资质是工信部颁发的,最常见的就是项目招投标资格筛选时要求企业有系统集成资质几级的那种。或者是利用系统集成资质操作自己公司的项目,设立投标资格或者评分标准。提高项目中标率。
问题七:申请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有什么好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管理比以往的资质更加规范和市场化,系统集成企业要获得资质证书必须要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证实企业各方面的综合能力达到规定的等级水平,也就是说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含金量”更高,更具说服力,系统集成企业自身实力更易于在市场上展示。系统集成企业获得《资质证书》,改进自身的市场形象,提高在社会的知名度,增加顾客的信任感,从而减少系统集成企业为了向社会和建设单位展示和证实自身能力而进行宣传、广告、现场参观、示范等环节,降低一些不必要的沟通成本。 2.有利于提高系统集成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随着系统集成市场的逐渐规范,建设单位对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要求会越来越严格,国家***部门对涉及***投资或涉及安全的项目,也会规定必须取得《资质证书》,这些系统集成项目包括:-各类政务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使用***投资建设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涉及国家安全、生产安全、信息安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实施单位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目前很多系统集成项目的招标中都会要求投标者要具备一定等级的资质证书,所以,系统集成企业获得《资质证书》,等于取得进入系统集成市场的钥匙,反过来也是对没有获得《资质证书》的竞争者形成了一道进入的门槛。 3.有利于系统集成企业按照等级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技术和管理能力。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所要求的是全方位的综合实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要素。系统集成企业要取得《资质证书》,必须不断改善自身的综合实力,以达到评定条件的要求。同时,系统集成资质认证要求企业的项目管理达到一定的水平,要求企业要有一定数量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企业通过培养项目经理可以提高自身项目管理的能力。 4.有利于系统集成企业享受国务院18号文的优惠政策。
问题八: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取消了吗目前还没出台实施细则,有人已经向工信部致电了,工信部的说法是,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审批之后,并不是说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就再也不需要了。我想,如果仅仅一个取消,就完全把资质作废了,好像也不现实的,信息系统集成有很多大工程,这个市场不可能完全交给市场自己来运作,应该还是需要一定监管的。很多信管界的人士目前比较倾向于,这个资质将交给一个市场化的认证公司来做,不太可能完全把资质作废。毕竟,现在很多的法律法规都是建立在资质的前提上的。比如说,有什么样的资质才能承接什么样的项目。把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改一遍也是需要时间的。所以我保守的估计是,短时间应该毫无影响,慢慢的可能就会交给市场决定吧,毕竟市场的交给市场,***的交给***才对嘛。如果你关心的是你的高级项目经理,就是高项证的挂靠问题,我想,短时间内应该还是有企业需要的,不过放长远来看,很有可能这种挂靠会越来越没有市场,毕竟,借资质这种东西本来就是行政调控下的产物,不太可能长期存在,否则不利于信息系统集成这个行业的完全市场化。未来一旦资质认证市场化了,很有可能一个公司几个高项,几个中项的硬性要求就不存在了,那个时候,自然就没有挂靠的市场喽。不过计算机职称以考代评的政策还没有变,如果你是想考的话,其实也还有点用,毕竟可以当高级职称忽悠嘛。不过,话说回来,我本人其实不太倾向于软考培训界人士的乐观态度,毕竟,他们的目的是让你报名参加培训,他自己说证没用了你不就不去培训了嘛。
问题九:工信部取消系统集成是怎么回事,证还有用吗不是取消这些评定,而是取消评定这些的资质的权利下放。也就是说你考出来后,以前注册是工信部评定的,现在交给行业协会,第三方。这个证还是有用的,将来会规范的。现在许多项目都有这个资质要求,国家会越来越规范的。
问题十: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哪个等级高一级最高,四级最低,通常最低申请三级集成资质,很少有人申请四级。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中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依据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对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系统集成的本质就是最优化的综合统筹设计,一个大型的综合计算机网络系统,系统集成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操作系统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的集成,以及不同厂家产品选型,搭配的集成,系统集成所要达到的目标-整体性能最优,即所有部件和成分合在一起后不但能工作,而且全系统是低成本的、高效率的、性能匀称的、可扩充性和可维护的系统。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一级、一、二、三、四级。
特一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11月6日消息,工信部正式公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一级企业资质名单,由浪潮、中软、东软和太极四家企业获得。
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法律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资质认定工作由电子联合会负责实施。
2014年2月26日,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容如下:
停止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定,具体工作交由相关行业协会承担,资质批准和证书发放仍由省相关部门负责。
停止实施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具体工作交由相关行业协会承担,资质批准和证书发放仍由省相关部门负责。
停止实施三级、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具体工作交由相关行业协会承担,资质批准和证书发放仍由省相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