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定金什么情况可以退?服务定金什么情况可以退回来

qq745048485 2024-11-09 阅读:5

做销售经常会遇到,客户交了定金隔天却要退定金的事情,但是每个客户来的都不容易,都不想轻易失去客户。

服务定金什么情况可以退?服务定金什么情况可以退回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怎么处理才能让客户“回心转意”?三个办法让你轻松应对客户!

通常退定金客户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做活动集中爆破退单

快速成交快速爆破的客户,尤其是有第三方落地或者第三方协助谈单这种情况,因为在谈单的时候基础就谈的不好,或者是有一些夸大宣传、承诺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退单率。

第二种:自己谈的客户要退单

谈的时候客户确实很认同,但回去以后因为种种原因变卦了,回来找你退订金。

客户心理落差

“我当时在现场的时候,头脑一热觉得很划算,结果回家一想觉得买贵了”

客户为什么会觉得买贵了?

所有人在买完东西后,都会联想到很多可能让人不舒服或者可能带来的风险的地方,所以会觉得买贵了。

因为我们去成交客户的时候一直很积极热情,基本上他提出来的问题也能及时得到解答,甚至每次邀约,我们都下很大的功夫,结果一成交就没人管了。

解决办法

当客户交完定金后的当天晚上或者第2天,要给客户进行一个持续服务“姐,到家没有,接下来我们会给你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热情跟进,让客户心里落差小一些。

还可以在回到公司后告诉客户“我们设计部和工程部正在组织会议推进进度”然后发个照片给她。

让客户感受到,已经开始给我正式服务了,客户心理上就会好一些。

塑造价值不成功

“我今天交了5万块钱的设计费,就拿了几张图纸,其他啥也没有”。

这就说明你在塑造价值的时候没有到位,在正式课当中给大家讲过,塑造价值其实就是塑造产品背后的价值。

解决办法

重新梳理和塑造价值,我们给对方提供了什么样的服务?他在产品背后获得了哪些优势和好处?“我还要负责你的硬装,软装全案的落地、我们要服务你多长时间、我们要多少人去服务等等”

所以在谈单的时候我们要认真的让客户记住,我们所提供的服务和塑造的价值。

如何塑造价值?

在正式课当中讲到了,如何让客户相信的六大步骤:认同、反转、劣势转优势等等,在沟通的时候这些是非常的重要。

如果客户说,觉得不划算要退定金,我们要先认同,再进行沟通

“您要觉得不划算,可能我们也很难说服您,但是在办手续的过程当中,我在给您梳理一下,我们给您提供了什么样的服务,可能当时有一些服务我没有讲清楚。”

“反正不管退也好,不退也好,我们先把这个东西弄明白,您在选择别人家的时候也有一个对比和参考”

让他踏踏实实去听你讲,如果这个阶段建立了信任,再塑造了价值,客户可能就不退定金了。

被挖墙脚了

“您上我们这儿来,到我这来,肯定比他便宜至少2万块”

这个时候客户有可能贪欲又被激发起来了,他一定会回来找你退定金去选择那一家。

解决办法

在退单过程中,沟通的时候可以把这个点给它讲出来“可能您回家以后有别人跟您联系过,您对比一下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如果竞争对手要动摇您,一定会给您报低价”然后给客户讲低价的实施思路或者是套路”

这就是课程讲到的“劣势转优势”的核心观念。

客户的确有变动

确实有个人的原因和变动,而不是前两种原因造成的,这个时候你很难靠压着人家的钱,去拿下这个单子,因为这个单子靠这点钱你是拿不下来的。

解决办法

这种情况建议大家果断的去退钱。

如果你还承诺过客户,随时可以退,但是现在要退订金又很麻烦,没有人会把这个钱白白损失掉。

而且一旦矛盾激化,你真正的损失要比实际的收获大得多。

法律主观:

定金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退。定金可以退还的情况包括:一、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一:定金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章定金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担保法司法解释》

六、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问题二:什么情况下买房,定金可以退可以退回定金的几种情况: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问题三: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你首先要确认自己与对方签订合同时是约定的“订金”还是“定金”。如果是支付*金的一方,如果你违约,是订金,可以视情况要求对方适当返还订金,如果是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全额返还订金;如果是定金,你若违约,对方可不予以返还,如有特殊违约约定,你可能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对方违约,你可要求全额返还定金并按约定要求对方履行违约责任。

问题四:买房交了定金,什么情况下可以退都说买房要考虑清楚,因为反悔后的“后遗症”有点巨大,毕竟涉及到的金额庞大。但是当买房者交了定金之后,上家反悔卖房,这时买方的定金还能全额拿回不?有此疑问是因为坊间有很多买房矛盾都因此而产生。shqianyy

一字之差到底区别为何?

简单来说,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作为合同履行的金钱担保普遍存在于买卖合同关系中,在《合同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均有明文规定,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

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

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而“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卖家就房屋买卖初步达成意向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同时,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适用不了“定金罚则”,而是得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了解了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之后,购房者在与开发商或者中介进行交易的时候应该擦亮眼睛多留个心眼:

第一,不要着急与开发商或者中介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先交定金,要双方达成一致协定,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二,将“定金”写成“保证金”、“订金”、“预付款”、“诚意金”等,一旦房屋合同签不成所有款项能退回。

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1、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自然无效

3、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住房的暂测面积比误差超过3%,则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4、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要求退房。

5、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而导致的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可要求退房。

6、延迟交房:开发商超过3个月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要求退房并返还双倍定金。

7、卖方将认购房屋转手他人或将已抵押房屋卖给购房者,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五:购房定金可以退的情形,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一、购房定金可以退吗在商品房销(预)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一般会先签订认购书,并向购房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定金,这已成为习惯做法,并且绝大多数购房者也认可并接受这种做法。根据民法平等自愿的原则,法律认可并保护这种约定定金的行为。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属于一种所涉标的额比较大的民事交易,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当事人双方为订立合同须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对于购房者来讲,其与开发商对于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一致,但因为还需筹措资金及办理其他必要的手续、证件等一些未定情形,故合同一直还未能订立,但又不愿意放弃成立合同的机会,于是以交付定金的形式作为认购某一特定商品房的担保以保证待条件成熟后其对于该特定商品房的优先购买权得到保障,开发商收取定金后也不能将该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而对于开发商来讲,由于特定商品房买卖的不可重复性,当某一购房者订购了某套商品房,这套商品房也就排除了其他具有相同购买倾向的客户订购的机会,如果订购方退购该商品房,必然使开发商因机会的丧失而产生一些经济损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采用约定定金来作为以后订阅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以实现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并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而这种交付定金的形式实际上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相互担保,是平等互利的。对开发商而言,若其将购房者已交付了订购定金的某特定商品房销售给其他的购房者,则其负有向前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的义务。同样地,购房者在签订了认购书并交付了定金之后,若由于资金或其他种种属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想购买该商品房即不愿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则其已交付的定金不得再要求返还。《民法通则》有关债权的部分明文规定定金担保,体现在第89条第3项: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更是明文将定金列为保证的一种方式,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并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定金担保方式,包括定金担保的有效性、定金成立的要件和效力,以及定金担保数额的限制等内容。《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我国的司法实务也历来对定金担保制度持积极肯定的态度。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定金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是否采用这种担保方式,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决定。1、定金不能超过房价的20%。2、如果你购买的是期房,开发商应该向你出示预售许可证,如果你购买的是现房,那开发商应该向你出示大产证,住宅使用证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3、你的房款是直接支付给开发商的,如果你觉得想留下痕迹为以后有纠纷做铺垫的,就向开发商要银行账户,直接划入开发商账户,自己留好存根,在备注里注明是谁购买哪套房子的房款。4、按现在政策,只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人(包括军官证),才要公证,例如持护照、回乡证、大陆来往证的。5、房款一般都在交房前付清给开发商的,开发商一般也只有收到全部购房款及具备相应手续才会把房子交给你。

问题六:定金和订金哪个不能退的定金有法律约束力,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自愿交付的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订金没有法律约束力!

问题七:定金能不能退?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业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和卖家书面约定预付款是定金,那么可以要求退还。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业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仍然可以请求返还订金。

问题八:订金可以退吗?你好

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因此,你还是好好跟对方协商吧。

但是,如果你交纳的是川金的话,则会有很大不同。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买方预先向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卖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买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问题九:定金和订金哪个能退 1、定金的解释应该在《合同法》的范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无法退的。

2、订金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的,但不是绝对的,关键看双方如何约定的。

答案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往往购房者会被要求先交付定金,对方也会跟自己签订定金合同。很多购房者认为,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符合以下的情形定金就可以退:(1)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3)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但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合同。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定金及其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