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新股申购的条件:
要进行新股申购,首先确保账户市值达到新股申购的资格,就是在申购日的前2个交易日再往前推算20个交易日,账户相对应市场的股票平均收盘市值达到1万元以上,才可以进行新股申购。
深圳股票市值,只能申购深圳市场的新股。上海股票市值,只能申购上海市场的新股。上交所是1万市值可申购1000股,配1个号。深交所是1万市值申购可申购1000股,配2个号。
股票市值计算仅包括持有的(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包括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和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不包括B股股份、ETF、基金、债券或其他限售A股股份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将合并计算市值。
一、创业板上市条件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
1、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2、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
1、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
2、《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
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二、创业板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扩展资料: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参考资料:创业板上市百度百科
新股申购,系统会按照账户中持仓的股票市值来派发额度,有额度才能申购。额度派发的规则是这样的:
假设T日为申购日,系统会自动计算账户中T-2日至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股票市值,这个日均的股票市值要达到1万元以上,才会有额度派发到账,1万元的市值对应可以申购1000股,2万元的市值对应可以申购2000股,以此类推。另外,沪深两个市场是分开算的,如果要申购深圳的新股要有深圳的股票市值,申购上海的新股要有上海的股票市值。
新股申购要在申购日前2天的再往前推20天内,要持有超过日均1万元的证券市值(沪深两市分开算)是申购新股的前条件。
不足1万元的,不满足申购新股条件。沪市的每1万元市值配给一个签,一个签到对应1000股;深市的每1万元配给两个签,一个签对就为500股。
扩展资料市值在申购日可重复使用。在申购日当日,还必须有可以用于申购新股的可用资金。登录账户,输入个股的申购代码,系统会根据自己账户的情况,自动计算好自己账户的可申购数量。
如果数量显示为零的,则不能参与申购资者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为申购日,下同),包括本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包括优先股、B股、基金、债券或其他证券。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包括在申购市值范围内。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不得超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也不得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必须足额缴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股申购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三千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