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二手房个税是怎么征收的?按照何种标准执行?在此,为您梳理了西安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希望为您提供参考。
据西安二手房交易市场(西安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布的收费标准:
1、契税:小于90平米的按买价征收1%,90平米>144平米的征收1.5%,大于144平米的征收3%。
2、营业税(卖方):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由出售方缴纳,计算标准为计税金额的5.6%(包含水利基金、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
3、个人所得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分两种方式,1:收取全额房价的1%,2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的20%收取。满5年免征。
4、交易手续费:6元/平米,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由买方缴纳。
6、核档费:50元/件(办理二手房过户须先核档以确定有无纠纷、查封、能否交易)有核档人缴纳;
7、过户代理费:600元/件(如委托西安房地产超市办理)。
8、评估费:按照评估价值的0.5%收取(如果房屋属于赠与所得,或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房地局将制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价值评估,以确定交易价格)。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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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主观: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一)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二)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