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男子离婚后和生母非法同居,犯罪是道德的法律。从民间上来讲,那就是属于乱伦。会受到民间舆论的谴责。
非法同居这种行为,严重者按重婚罪处罚。
同居关系主要分为两种:1、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非法同居;2、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依据《民法典》第1042条第2款,法律仅禁止前者,后者归道德调整。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非法同居这种行为,严重者按重婚罪处罚。。
同在一个屋檐下,亲人之间相依为命,抱团取暖、共度时艰,是必须的。
如果你说的内容包括不可描述之事,那也是你自家的私事。
不明白你的意思是什么,离婚多年,和你母亲在不在一起好像没什么关系吧?你母亲是应该你来养的,和你生活在一起是没毛病的。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离婚的年纪应该是三十左右或以上,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应该独立起来,有自己的空间,还与母亲同睡,大概就是恋母情结吧。
恋母情结(Oedipus complex),中文翻译为伊谛普斯情结、俄狄浦斯情结、伊底庇斯情结。通俗地讲是指人的一种心理倾向,喜欢和母亲在一起的感觉。
恋母情结并非爱情,而大多产生于对母亲的一种欣赏敬仰。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男孩女孩都可能有恋母情结。
大部分人多多少少都会在某一年龄段有恋母情结,而在儿童时期几乎所有人都有恋母情结。
弗洛伊德在神经症患者身上发现,对父母一方的强烈妒忌反映能够产生足够的破坏力。这种破坏力能产生恐惧,并因此对人格的形成和人际关系产生永久性的困扰和影响。
由于时常在神经症患者身上观察到这样的现象,因此弗洛伊德假定这样的现象是一种普遍现象。弗洛伊德不仅假定俄狄浦斯情结是神经症的核心,而且试图在此基础上来解释其他文化中的复杂现象。
弗洛伊德1913年的《图腾与禁忌》一书中提出,男孩早期的性追求对象是其母亲,他总想占据父亲的位置,与自己的父亲争夺母亲的爱情。也就是恋母情结。
弗洛伊德认为恋母情结是个人人格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并用来解释文化与社会的起源。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在人类发展的早期,父亲拥有对其姐妹和女儿独占的性权利。于是儿子进行反抗,杀掉父亲并吃掉。
由于感到罪孽深重,儿子压抑了对母亲、姐妹和他的女儿的性欲。乱伦禁忌和族外婚就是这样产生的。
弗洛伊德的这一普遍性结论遭到多方怀疑,几乎所有的人类学家都不能认同,因为没有任何证据来支持它。也有个别的学者认为(盖扎·罗海姆),紧张心理产生于恋母情结家庭状况。
在这种家庭中,儿子对其父亲反抗并不得不抑制对母亲的乱伦欲求,这种情况在所有社会都有发现,是乱伦禁忌和族外婚产生的文化根源。
按照他的说法,任何否认此事的人类学家都是在抑制自己的恋母情结。但是有学者的研究认为,这种情况在母系社会是不会发生的。
本来厄勒克特拉情结(Electra complex)是形容恋父情结,不过后来大多引用俄狄浦斯情结描述恋母、父两种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