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肯定是不利,原因是无固定期限就证明合同是限制比较广,一旦员工出现了工作转移或者违反了相应条例以后,就必须按照合同进行赔偿,特别是员工想要中途找工作,这种是非常麻烦。而且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容易打压劳动者或者降低劳动者薪酬。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比较松散,给员工的感受就是确实稳定,但是公司可以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来打压和降低员工的工资,所以是对员工不是很有利。
一、因为合同无保障
无固定期限就代表着员工的工作,没有年限就一直要在该公司工作,一旦中途出现了转行或者违法的纪律,那赔偿的数额会非常大,员工也就肯定会有很大的压力,这个是从很多公司和企业中就能够看明白一些事情,所以一定不能够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是非常大的压力。
二、因为合同有压制
而且员工如果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公司可以相比于其他公司给员工降低很多的福利待遇,甚至会受到一定打压,这一来就会导致员工的积极性会被受到限制,甚至有些比较内敛,或者胆小的员工,可能就会一直被该公司压制,这样的情况是完全对员工不利也对公司不利。
三、因为合同限制一定自由
员工的自由权也会随着公司合同的签订会慢慢降低的,毕竟受到一定的打压和限制,以后员工只能够默默的干着自己的事情,甚至不敢在工作期间做一些别的,这种自由权和独立权就会大大降低。所以作为员工本人就一定要搞清楚公司的整个体系和合同的签订规则,否则自己受到压制可能都还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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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的好处和坏处: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
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好处?一、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在单位面对裁员风险时,无固定期限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优待。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第一,增强员工归属感。对于像某些制造类行业来讲,员工流动率较大,签订短期劳动合同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避免用工风险,但从长远角度讲,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方面使员工有保障感,一方面可以免除劳动者重新选择企业的后顾之忧,使之对企业产生更大的认同感,有利于企业长期良性发展。第二,避免因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由于人员流动率较大,人员众多,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事宜将耗费公司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会让企业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财力损失。同时我们知道,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无固定期限合同对员工的坏处是: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降低了劳动者的人员流动性;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找劳动者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等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