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件强制执行费用,劳动案件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qq745048485 2024-11-11 阅读:4

法律主观:

劳动案件强制执行费用,劳动案件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们都知道劳动仲裁主要是解决个人和单位的劳资纠纷等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是肯定会产生一定费用的。一、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出申请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用交费,由被执行人交纳。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二、申请劳动仲裁程序流程1、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开庭与裁决。(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三、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1、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等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各类非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本组织的全体人员。2、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和“人员”是指“国家不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和“该单位的全体职工”。从争议内容上看包括:(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一、劳动仲裁后单位不执行向人民法申请强制执行收费吗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收费的,具体的收费方式如下: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二、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分为五类情况,在这五种情况下,不同的主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不同的法律文书分别有不同的法定期限。

1、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2、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3、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人或者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在3个月内提出。

4、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年,计算方法与海关作为申请人时相同。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期限是180天。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四、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分析:执行费用的具体计算标准如下:1、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执行金额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3、执行金额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4、执行金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5、执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对于没有执行金额的执行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报酬1500元,是不需要交钱的。执行后由法院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