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回答
计税依据的具体化主要包括:
1、按照课税对象的价值即货币单位进行计算,称为从价计征;
2、按照课税对象的自然计量单位进行计算,称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的采用除了和课税对象的特殊性质存在关联外,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一般采用从量计征,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部分特殊性质的税种外,绝大多数的税种都应采取从价计征。
二、分析详情
计税依据又叫税基,是指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计税依据按照计量单位的性质划分,基本形态有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价值形态包括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物理形态包括面积、体积、容积、重量等。以价值形态作为税基,又称为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另一种是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
三、个人所得税项目的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是不同的。
我国增值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一般都是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额和营业收入金额;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和个人的利润、工资或薪金所得额;农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常年产量;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产品的销售额,等等。需要注意的是,计税依据在表现形态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即以征税对象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在这种情况下,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如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所得额,计税依据也是所得额。另一种是实物形态,就是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积、面积等作为计税依据,在这种情况下,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不一致的,如我国的车船使用税,它的课税对象是各种车辆、船舶,而计税依据则是车船的吨位。
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
在社会产品价值中,能够成为税源的只能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如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等。当某些税种以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为课税对象时,税源和课税对象就是一致的,如对各种所得课税。但是,很多税种其课税对象并不是或不完全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如营业税、消费税、房产税等。可见,只是在少数的情况下,课税对象同税源才是一致的。对于大多数税种来说两者并不一致,税源并不等于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据以征税的依据,税源则表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计税依据和税源二者没有直接的联系,都与课税对象有联系。
单独分摊计税和综合计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交税金额上不一样。
1.居民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将划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综合计税金额要比单独计税要多,但是需要详细分析。
2.计税依据又叫税基,是指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计税依据按照计量单位的性质划分,有两种基本形态: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价值形态包括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物理形态包括面积、体积、容积、重量等。
3.拓展资料: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通过规定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问题。
(1)课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第一、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
第二、课税对象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
第三、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2)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也是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合理负担税收的重要标志。
计税依据在表现形态上一般有两种:
一种是价值形态,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一致的前提就是适用比例税率。比如企业所得税,它的课税对象就是针对企业的所得,而计税依据是针对企业的所得额,二者是一致的。营业税的课税对象是针对营业额,而计税依据也是针对营业额,二者是一致的。
另一种是实物形态,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一般是不一致的,往往表现在定额税率上。如我国的车船税,它的课税对象是各种车辆、船舶,而计税依据则是车船的吨位。又比如资源税,课税对象是针对应税资源,而计税依据往往是根据吨、立方米等等。
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是:①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②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是从③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④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3)税源
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税源的大小体现着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当某些税种以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为课税对象时,税源和课税对象就是一致的,如对各种所得课税,比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很多税种其课税对象并不是或不完全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各种收入,如营业税、消费税、房产税等。
(4)税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例题:
1、下列关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有()。
A.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B.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表现
C.计税依据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课税对象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
D.我国车船税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是不一致的
答案:ABD
2:下列税种中,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不一致的是()。
A.企业所得税B.耕地占用税
C.车船税 D.增值税
答案: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