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可以自由支配。但是如果一方有那么很有可能会涉及到债务问题。那么,婚后老公有如果双方是因为婚内出轨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妻子可以向就是要进行证据保全,也就是要对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夫妻双方协商好的,那么在进行分割时,可以采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有一些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部分达成协议。如财产分割时双方对共同债务达成协议,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先对共同债务进行承担,若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不能达成协议的,则要对此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一方的费用。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也可以先达成协议后确定,若不能达成协议,则离婚时需要对对方的财产进行分割。
2、丈夫或妻子如果有应该向丈夫或妻子应该在判决离婚后一个月内,向并且提起财产分割诉讼。如果丈夫或妻子在想要争取到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这一权利,并且还可以要求那么他们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说丈夫或妻因为出轨导致离婚的话,那么他们有权提出要求分割财产或者撤销婚生子与那么她也可以向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大于或者等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那么应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数,对剩余的部分予以分割。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大于个人财产的,应当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基数,按照双方各自的贡献和对家庭的贡献进行分割。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小于个人财产的,应当根据其差额部分酌情进行分割。所以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大于对方婚前个人财产的,那么妻子可以将对方请求这时候应当进行合理赔偿。
对于这类情况,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损害较小,那么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损害较大,那么就可以对这种损害的赔偿,进行一定的补偿。
5、夫妻双方应该根据各自在婚内出轨获得的利益去分配财产。
出轨行为通常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也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精神损害,如果在出轨期间获得了金钱利益,那么就应当以自己获得利益之金额来计算。而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一方的收入来源不合法,那么就不能用来给付对方夫妻二人相应的报酬,这个情况下需要根据收入的来源与数额来计算出相应的分配权份额。对于出轨导致离婚时另一方获得一笔补偿款以及出轨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应该如何处理?对于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就应当依据《婚姻法》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二)来来判决各自获得的补偿款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双方的,那么就应该按照男女双方的比例来进行分割。
丈夫婚内出轨要离婚,妻子可以在财产分割时可以申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院不会采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答:财产平均分割。
解读: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本人认为,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
综合建议: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原则是平分共同财产和债务,对于你丈夫有外与小三同居并生了小孩,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损害赔偿,建议先和老公协商处理,未果的话再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有外遇致双方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的分割,但是,妻子可以要求丈夫对自己进行损害赔偿,因为婚姻法当中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的这种行为的话,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法庭会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但是出轨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一、丈夫有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丈夫出轨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但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二、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环节?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
1、申请。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双方为了达到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虚伪离婚等。
(3)对子女问题是否已适当处理。包括子女归哪一方抚养;抚养费的负担是否合理;抚养费给付办法是否妥当;双方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4)对财产问题是否已有适当处理。包括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双方对个人财产有无纠葛;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否已经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那么今后如何清偿。
(5)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帮助问题达成协议,其给付办法是否妥当。
3、登记。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有些时候,夫妻双方正是因为就财产分割的这件事情迟迟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加之双方共有财产的数额,财产收入的渠道等都比较多,这样才导致某些离婚官司开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根本得不到判决结果。从理论上来说,男女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权是平等的,但出轨对财产分割不会一点影响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