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劳动局投诉一般多久能拿到工资
去劳动局申请仲裁,一般需要两到三个月可以拿到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局的电话是多少
劳动局的电话热线是:12333。虽然各地方的劳动局的电话也是会有所不同的,但12333是可全国拨打的。
劳动者需要向劳动监察投诉的,可以拨打12333投诉。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而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等等。
三、劳动局投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劳动局投诉流程步骤:准备证明材料、协商调解、投诉举报仲裁;材料:个人身份证件、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
1.需准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是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经过劳动局一般两个月到三个月可以拿到,具体看情况。经过劳动局拿工资的流程:
1、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2、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3、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凭借相关证据直接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去劳动局申请仲裁,一般需要两到三个月可以拿到工资。
一、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二、公司拖欠工资提出辞职经济怎么补偿
公司拖欠工资提出辞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三、方法步骤
1、先去工商行政管理服务中心(工商局)打印一份公司的资料表《企业机读资料》,拿这份资料前要填一张申请表(内容大概是申请人你的个人信息),附交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料费用,大约几元钱(带上可以刷卡的银行卡,当时我是不收现金的,只能刷卡,现金要去银行交,太麻烦)。
2、再复印好其他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企业资料复印件(去劳动局用的,用原件也行,建议原件给自己留着,以免后续有用)。
3、最后去劳动局,要去公司当地所属的劳动局,比如公司在哪个镇的,就去那个镇的劳动局,否则你去了高一级的劳动局,也会被要求去到下一级劳动局(比如你去了市劳动局,也会要你去回镇的劳动局)。
4、去到劳动局后,你需要填一张投诉表,写好你的信息,公司的信息,诉求的缘由要求等,附交上其他证明材料,一星期后劳动局会给你通知。(可以当场问一下如何处理,处理的流程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找劳动局一般在两到三个月内可以拿到工资。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双方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话,要回工资是在60日之内。如果有一方对仲裁裁决异议,要向法院起诉,法院的审结期限是半年。这仲裁和诉讼都走完全程得八个月。
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
1.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
2.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
3.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