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西安市那块有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在城西的
您好!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专案主要分布在城北,销售的专案主要有:1.枫韵蓝湾:位于科技路与丈八路十字东北角,销售中心电话:029-88511551;2.珠江新城:位于太华路以东,北二环东段,销售中心电话:029-84298888;3.长安易居:位于西安市北二环东段南侧,销售中心电话:029-86712222;4.鸿基新城:东临丈八北路,南起西户路,西临三环路,北至科技三路,售楼电话:88589999;5.天赐苑:位于纬二街与永新路十字西南角,售楼电话:86268888;6,城市新苑,专案电话:86280000。
以下为西安市08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专案,可以供您参考:
1珠江新城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北郊井上村
2纬二十六街经济适用房西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西安市莲湖区城市建设重点专案综合开发中心北临纬二十六街,东临总管路
3玄武路小区西安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玄武路以北省广厦工程以南
4杨家庄廉租住房西安市廉租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央区大明宫街办杨家庄村
5城市新苑西安市顺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兴中路3号
6前进小区(长安易居)西安市建筑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二环东段南侧
7奇星御园西安奇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华北路
8西北二环住宅小区西安西夏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莲湖区红庙坡街办白家口村
9鸿基新城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丈八北路
10教师新村西安市灞桥区城镇开发公司灞桥区纺渭路
11胡家庙新村小区西安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区长缨西路37号
12长乐大厦陕西兴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乐坊101号
13圣合家园陕西圣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长安区长安广场西北侧
据了解,城西目前没有新的经济适用房专案在售。08年住房计划中,城西区域规划有西北二环住宅小区,位于莲湖区红庙坡街办白家口村,但目前并没有开始咨询。
城西区:
金泰花园开发单位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专案地点富裕路北,西三环东
丈八东路经济适用房小区开发单位西安铁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专案地点丈八东路东段路南
大兴路住宅小区开发单位西安丹尼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专案地点大兴东路石膏板厂
西安市北郊那里有经济适用房?最大的盘当然是珠江新城了,就在北二环东段。精装修,均价3100,
,西安经济适用房不是很多,你能参考的还有下面:
1、建勋景怡鑫苑 2800位置有些偏东,属于东北郊
2、玄武花园 2850丰城南路和北二环之间,未央路东边
3、福安花园 2500,好像已经卖完了
4、鸿基新城 2850南郊
5、现代花城二期 2500东郊
6、城市新苑 2800自强西路北边
7、东方名苑 3000在马旗寨
请问西安市现在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就西安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西安市***相关部门曾经出台过:经济适用房价格的限制,多层每平方米均价2000元,高层2500元,正负浮动不超过5%.但目前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地域位置等因素,基本上把西安经济适用房的每平方米的均价定位在3000元左右了.跟商品房的价格差有1000元到1500元不等.但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目前的住房条件人均多少,薪资是否符合规定,好多硬性指标。
西安的经济适用房购买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具有西安市城镇户口的居民。
第二:无房子或者是购房困难的家庭。
第三:年收入低于目前中底收入的标准--29800/年每家庭。
第四: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首先到西大街234号的房地产交易大厦或者是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稽核表,填写稽核通过后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是一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60平米,二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80平米,四人购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米,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20平米。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452146
1、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低于或等于在本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按照目前西安市商品房平均价格2500~3000元/平方米计算,家庭年收入线标准应为年收入25000~30000元。
3、申请程式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稽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稽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稽核签字并盖章。
《稽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稽核手续。经稽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资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稽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4、可购房面积
西安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身家庭可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三口之家可购买建筑面积不大于80平方米的房型(二人按三人计),以上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建筑面积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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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规定的最新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8、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小产权房屋根本不算商品房,所以就没有房产证,并且就没有购房记录。
不过你得薪资条件应该不符合当地得要求,必须达到当地最低收入才行。
这样,你这个事必须要求花钱找中介办,或者你找相关人送礼,要不根本没戏,真得。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在哪里查询?西大街房产交易中心:在房产交易中心领经济适用房审批表的旁边有一些楼盘的介绍,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经济适用房比较少,东南西北都有但不一定刚好在你的理想区域,但价格便宜。
西安市二手房经济适用房2016年政策去咨询西安市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第一条征迁人是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被征迁人是被征迁的房屋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空港新城(渭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合法建筑及其附属物的征迁补偿安置(空港新城管委会开展的征迁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颁布后,空港新城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房屋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需经渭城区政府和空港新城管委会批准。
第四条征迁公告发布后,征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房屋室内外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变更房屋权属,不得进行房屋抵押和租赁。渭城区住建、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再审批房屋建筑、土地过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由渭城区人民政府同空港新城管委会联合成立空港新城拆迁指挥部,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征迁。
第六条被征迁房屋的结构、分类和补偿价格详见附件。
第七条拆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附着物(构筑物),由征迁人统一组织拆除,被征迁人不得拆卸补偿过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否则,按补偿价款予以扣除。
第八条征迁人按照人均建筑面积60㎡住宅用房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予以安置。
第九条商业用房按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每人10㎡标准计算,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整村拆迁时与村组统一签订商业用房安置协议。
第十条对被征迁人实行集中统一安置,不再重新划拨宅基地。安置点位于所在街办(镇)区域内。
第十一条早期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的正在正常运营的乡镇企业、医院、养老院等,其生产经营性用房拆迁时除按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外,增加房屋补偿(不含附属物)总额30%的补偿款,作为对停产及设备、配套设施拆除、安装、搬运、调试等的补偿。未正常运营的乡镇企业、医院、养老院等征迁时,按照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小城镇所在地主干道上被界定为经营用房的(一层),征迁时只给予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价格=房屋补偿价格+800元/m2(营业用房补助费);家办企业、商店、旅社等用房,征迁时按住宅房屋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造房屋的(含不符合庄基地划拨条件,未批先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违章建筑处理,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建成年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四条安置人口的确定,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征迁公告发布前,为所在村组农业户籍人口,参加村上分配,尽村民义务的;
2、原户籍在本地,现已迁出就学的学生、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士官)、两劳服刑人员;
第十五条外地(村)投亲靠友挂靠户口的不得作为安置人口。
第十六条特殊农业户口人员的安置:
1、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独生子女需未婚)持有效证件及村、街办(镇)证明,可增加一个人的安置面积;
2、农村户口的双女结扎户持有效证件及村、街办(镇)证明,可增加30㎡的安置面积;
3、祖遗院落及农转非院落可享受两个人的安置面积(不享受过渡费);
4、户主为单职工家庭的被拆迁户,每户可增加30㎡的安置面积。
第十七条征迁住宅房屋,被征迁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一)选择房屋安置的,按以下政策进行补偿安置:
1、按人均60㎡进行安置,安置房均价为730元/㎡。
2、搬家费为每户3000元。
3、过渡费标准为200元/人·月,不足3个人的过渡费按3人计算;超过24个月后,过渡费为300元/人·月计算。过渡时间从腾空交清被征迁房屋起算至安置房屋交房,按实际过渡时间计算。
4、被征迁人的户数确定以政府批准的宅基地院落为计户单位,一证一户。宅基地手续不全的,由村、街办(镇)、渭城区国土分局提供相关证明,空港新城拆迁指挥部进行审核。
5、宅基地不论大小,每院补偿2万元(占新不腾旧的,旧宅基地在征迁时不予补偿)。在征收该宗土地时,每院按0.25亩的标准予以扣减,不再重复补偿。祖遗户及农转非院落每院补偿1万元,在征收该宗土地时,每院按0.125亩的标准予以扣减,不再重复补偿。
6、庄基地该批未批和已批未划的被拆迁户,出具村、街办(镇)和渭城区国土分局的证明经过拆迁指挥部认定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
7、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人均建筑面积在60㎡(含60㎡)以内的,每人给予4万元奖励。
8、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有效建筑面积的,其不足部分的面积按300元/㎡予以奖励。
9、在校中、小学学生,持户口本、学籍证明每人一次性给予交通补助费1500元。
10、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助。
11、一次性给予被征迁户农机具、家禽家畜、生产生活必须品等处置补助费2000元。
(二)被征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安置面积部分,货币补偿价格=房屋补偿价格+400元/㎡(补助费),超出安置面积部分按房屋补偿价格予以补偿。搬家费为每户2000元。
第十八条审批手续齐全且四至清晰的空置宅基地(有宅基地批复、有相关缴费票据、有院墙、四邻无争议),每院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2012年6月以后划拨宅基地的还需要相关备案文件。
第十九条根据被拆除房屋的交房先后顺序,确定选房序号。一户安置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分两批次进行选房。
第二十条对住房确实有困难的安置户,由本户提出申请购买部分面积的安置房,购买面积不能超过30㎡。20㎡以内部分,多层房屋按1800元/㎡计算,高层按2600元/㎡计算;20㎡以上部分,多层按2600元/㎡计算,高层按3680元/㎡计算。
第二十一条在征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不签订征迁协议,拒不搬迁的,依法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方案同《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集体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试行)》中不一致的,按本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按上述方案补偿安置后,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村庄范围内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以外的集体土地),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施补偿后,由空港新城管委会进行储备。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征地拆迁办公室。
灵口镇地处洛南县城以东45公里,镇域面积378平方公里,辖39个行政村,221个村民小组,7782户,农业人口30190人,素称“八山一水一分田”,是一个立地条件差,农业人口多,地质灾害频发的土山区、红色革命老区、边远贫困乡镇。
2012年以来,灵口镇政府因应国家陕南移民搬迁政策,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了“加快陕南移民搬迁,引领城镇跨越发展”的小城镇建设思路,
规划修建了灵泉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分4期安置困难群众632户2528人。目前,已投资4500万元,完成了前三期建设任务,建成3栋6层408套安置
房,并落实安置对象户381户1360人,安置率达到93%,不仅让群众得到了实惠,住上了安全、经济、实用的住房,而且让政府赢得了民心,获得了良好
的社会效果,真正实现了把陕南移民搬迁做成惠民工程的目标。
一.政府主导,强力推进工程建设
陕南移民搬迁政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对于灵口山区群众尤其如此。为了把这一“为民安居着想”的惠民政策落实好,灵口镇政府对此工作思想高度重视,始终拿在手中,当作民生工程的头等大事来抓。
1.政府主导。在安置房的建设中,镇政府亲自实施,用足用活政策,既规避了市场风险,又发挥了政府在建设中
的主体作用。选址中,广泛听取村组干部及群众的意见;规划中,聘请国家一级资质的陕西省建协设计院高标准设计;评审中,两次参加县上统一组织的专家评审
会;建设中,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了建设的顺利实施。
2.规范管理。在工程的立项、审批、规划、征地、招标、建设等各个环节,全部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实施,不打折扣、不缺项漏项。
3.控制成本。严格坚守“该花的一分不抠、不该花的一分不花”的经济原则。征地中,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不
抠不省,严格按征地补偿标准办;设计中,聘请高资质、高水平的设计师高标准设计;招标中,严格程序,所有的环节全部到位;建设中,建筑材料选购,不降标
准,不打折扣;在工程建设及配套上,只讲实用、不搞样子,最大化的控制成本;在工程启动、竣工仪式上,不耍排场,不举行仪式,能省就省。
4.控制房价。能否把需要搬迁的群众吸引到集中安置点来居住,房价是关键之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报价最低
者投标,一期招标价1170元每平米。同时规定,房屋建成后,由镇政府直接以成本价1350元销售,房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设计了
95㎡、105㎡、115㎡三种户型,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最大限度做到了让利于民。
5.确保质量。在建设中,我们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聘请了监理公司监督工程质量。同时,镇上还专门成立了房屋质量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抽调3名干部专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原材料的选购和每个工序的交工验收,确保了工程的质量。
二.打好基础,力促对象全面落实
陕南移民搬迁是一项惠及民生实事,如何让安置户及时了解政策,信任政府,顺利搬迁,实现“双赢”,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必不可少。
1.摸底登记。按照扶贫移民、避灾移民和生态移民的要求,结合陕南移民搬迁的标准,对全镇所用符合搬迁条件的群众进行了摸底登记,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宣传动员。及时对全镇符合搬迁条件的群众进行了逐户走访座谈,宣传了搬迁的政策,了解了他们的所盼所想,对有搬迁意愿,“进镇上楼”户进行了造册登记,确保了对象准、方向明。
3.报名登记。镇上在每一期工程建设前,确定时间接受群众报名,通过群众报名情况来决定建设的规模,所有修建都做到有计划、有针对、不盲目,避免了房修好卖不出去、无人住的现象发生。
4.预交房款。为了规避市场风险,确保建设资金充足,镇上参照商品房期房销售的模式,实现预交房款制度,规定时间,由群众预交房款现场订房,先交先得、先交先定,既保证了购房对象落实,促进了房屋销售,又确保了建房资金充足,避免了因建设资金不足出现的半截子工程和烂尾楼现象。
5.优化环境。房屋是硬件、环境是软件。在保证硬件过硬的前提下,我们也确保软件不软。先后围绕移民安置小
区,投资 97万元修建了780米河堤、760米汉白玉栏杆;投资16万元修建了洛河水车;投资158万元修建了12000㎡的洛书广场;新建了灵口镇
幼儿园;开展灵口集镇环境卫生综和治理,争创全省生态镇,为广大搬迁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吸引更多的搬迁群众前来购房入住。
三.管好财务,确保资金健康运行
陕南移民搬迁中,无论是群众自筹建房资金还是政府补贴群众资金,以及配套设施的拨款,数目都比较巨大,因此账务管理成为关键。
1.设立专账。在镇政府账户下设立移民搬迁专用账户,与经费账目分离封闭运行,所有涉及移民搬迁的资金全部纳入专户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户、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2.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立由镇长、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灵口街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陕南移民搬迁民主理财小组,监督移民搬迁资金的运行。规定,数目较大的支出,集体商议决定,并每月召开一次账务通报会,使财务管理充分得到监督。
3.补贴资金公开透明。为了确保群众建房补贴资金顺利发放,要求群众建房补贴资金全部打入一折通,并在镇、安置小区、村三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三年来,在兑现建房补贴资金过程中,未发生一例错误,也没有一起群众因搬迁向上级反映或引发上访。
4.严守合同办事。无论安置楼建设还是配套设施建设,我们严格按合同办事、严格按合同约定付款,整个安置小区已投资4500万元,未与建设方发生一起纠纷,也没有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现象。
5.严格群众缴纳建房款管理。群众所交建房款,全部统一上缴县移民办资金共管账户,镇申请、县拨付、项目使用,确保了资金安全运作。
四.互利双赢,推进小城镇建设
陕南移民搬迁工程的实施,不仅解决了灵口偏远困难群众的住房难问题,真正让党的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而且促进了灵口小城镇建设,加快了灵口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1.超前规划。在安置小区及安置楼的规划设计中,结合灵口的历史文化底蕴,体现灵口民俗特色,着眼超前设
计,综合考虑小区及灵口集镇水、电、路、河堤、文化场所、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贯彻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理念,通过移民小区建设,助推集镇发展,力争
做到了规划超前、功能齐全、布局合理、一步到位。
2.合理布局。在建设中,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严把质量关,力争把安置小区建成“精品工程”、“样板工
程”。同时,积极实施完成了灵口街道管网铺设、配套基础设施、垃圾填埋厂建设、河堤修建、河道绿化等一系列工作,既为安置户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又提升
了城镇品味,推动了小城镇建设工作。
3.统筹设计。结合移民小区的建设,新开街道3条,将安置楼一楼全部规划为商铺,优先限价由安置群众购买,剩余的公开拍卖,确保了安置户能够搬得起、住的下、生活有保障。回笼的资金既补贴了房价,又弥补了小区配套设施和小城镇建设的资金缺口,实现了互利共享,共同发展。
4.互利双赢。由于移民安置小区的建设,即增加了城镇流动人口,促进了商贸物流业的发展,又极大的增加了城镇常住人口,拉大了集镇框架,达到了凝聚人气、汇集商气、彰显秀气的目的,为灵口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总之,灵口镇陕南移民搬迁建设工作始终把困难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安全放在第一位,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努力,取得了喜
人的成果,实现了人民满意,政府放心。在今后的四期100套安居房建设过程中,该镇将总结一二三期的好经验,力争灵口镇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再取新的业绩。
我们大家在身边肯定都有很多的拆迁的情况,对于拆迁一般都是分为两种情况,国家进行拆迁还有房地产开发商拆迁。无论是哪一种拆迁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都是需要给我们安置房的。安置房就是为了保证我们的生活所规定的。那么西安安置房政策的内容是什么?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为保持西安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西安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西安“新九条”。内容包括适当控制2015、2016年住房开发建设规模和进度,取消开发项目套型比例限制;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5万元。90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20%;购买90-144平的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非西安户口者,2015年7月-2016年12月在西安市行政区内购买90平米以上一、二手房,取得房产证且缴纳一年社保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落户西安等。据陕西日报6月26日消息,本次出台的“新九条”在优化市场环境、盘活存量资产方面,一是取消了开发项目90平方米以下套型需70%的限制,允许调整户型结构;二是对住房供应过大的区域减少供地,对未开发的存量土地转型利用;三是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群众在购买商品房时给予税收、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优惠,引导被征迁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四是支持和鼓励减少实物安置,允许棚改项目根据货币化安置情况将原棚改方案所确定的安置用地部分或全部调整为开发用地;允许使用国开行贷款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提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率;大力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改革试点,支持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房源。在稳定住房消费方面,一是调整了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结合西安市实际,将符合条件的公寓类住房纳入了普通住房信贷、税收优惠范围。二是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降低提取门槛、扩大使用范围、实现省内异地贷款、推行组合贷款、降低申请贷款项目工程进度要求、允许直系亲属间互提公积金购房。三是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购买限价商品房;对在西安市稳定就业的常住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购房时,给予落户优惠政策。对于西安安置房政策我们肯定都是非常关心的,对于安置房的政策我们不是要看国家的规定而是当地政府颁布的相关规定。对于这个问题西安政府也是分为了好几个方面,有一定的补贴程序和补贴标准。所以说我们要结合我们的自身情况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