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通常而言,协议离婚的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您好,协议离婚的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您好,协议离婚的流程主要如下:
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书面协商一致的离婚
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员初审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则不予受理。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及当事人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审查后,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第五步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您好,请问您想要办理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对离婚的各项事宜协商一致时,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双方在对离婚任一事项上无法协商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两种方式有不同的特点和流程,我们为你进行简单介绍:
一、协议离婚的步骤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民政局经审查后会依法予以受理。
3、冷静期。自民政局受理之后的三十天内,是离婚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民政局经审查后登记、发放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大致的程序如下:
1、起诉。向管辖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调解或审理。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法院会组织双方开庭进行审理。在诉讼阶段,原被告双方要提前做好证据上的准备,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3、作出判决。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对双方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做出最终的判决。
以上是两种离婚方式大致的流程,夫妻双方需要依法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如您有进一步的疑问,欢迎继续向我们家与家律师咨询或提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 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