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有偿陪侍处罚的法律条文?《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也在考虑这个问题,这是对场所停业整顿半年的法律依据,但是我却没有找到明确的对于陪侍人员及陪侍人员服务对象的管理处罚措施。
希望有人能给予明确解答,或者是各个省市的部穿规章。谢谢
问题二:有偿陪侍属于犯罪吗?肯定是违法,但未必一定是犯罪。
问题三:对有偿陪侍人员的处罚我知道
问题四:ktv有偿陪侍是否违法仅仅是有偿陪侍,法律无法处理相关人员。但有偿陪侍有的往往伴随出台、seqing服务等,就属于违法。对于求职者尤其是***来说,最好不要去ktv打工,ktv那里没那么简单,即使是做普通服务员,他们也有可能会拉拢你和诱导你,有时那种地方你去了就不是按你的思路走了。如果一开始KTV就明目张胆说招坐台、出台,估计没那么多人应聘,去后那里有的还会慢慢对你洗脑甚至采取其他。当然,也有正规的,但你一定能找到吗?你若进了不正规的,估计就不容易出来了。
问题五:我国法律法规对夜总会中的有偿陪侍的客人如何处理? 10分公安部有规定,此种情况按卖淫嫖娼处理。
问题六:几名有偿异性陪侍算犯法一名就算。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也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娱乐场所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七:公安机关怎样认定有偿陪侍有偿了即为交易,有交易就是卖淫与嫖娼定性,接处罚。有偿陪侍在法律上没有这样的定性,如果没有异***或***易,不受法律处罚。
问题八:有偿陪侍为什么违法有偿陪侍,涉嫌卖淫,所以违法。
问题九:ktv有偿陪侍违法吗有ic卡就是合法的
夜场IC卡,术语为娱乐场所一卡通,它的作用为登记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信息。和我们的上班所使用的在岗证是一个性质。唯一的区别是,由于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流动性强,所以对夜场的IC卡要求更为严格一些。为世博会的顺利举行,夜场IC卡首先在上海夜场开始实施,继上海之后,北京也对夜场工作人员提出了办卡的要求。国家规定,夜场从业人员必须在上班时打卡,并且在上班时必须佩戴此卡,在下班时打卡下班。如果30天内此IC卡未使用,那么会视为无效卡。
问题十:接受有偿陪侍怎么处罚属治安处罚,十五天以下拘役或200圆以下罚款,轻点警告!
不构成犯罪。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出入色情或异性有偿陪侍、赌博等场所,是典型的违法违纪行为。
六项禁今明确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党员有偿陪侍适用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中规定,党员有偿陪侍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有偿陪侍的认定标准:是否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是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的行为,如果有此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
有偿陪侍概念:
“有偿陪侍”主要是指通过对“情感”、“旅游”等进行“陪护”和“陪伴”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在中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
目前只有对营业场所的处罚,没有对参与陪侍人员的处罚。
一、公安机关一般会着重针对有偿陪侍的提供者进行处罚,但对涉嫌违法的嫌疑人,可以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明确规定的。只要是涉嫌违法,并不是要求违法证据确凿,因为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也是为了调查取证,是一个获得证据的过
二、我国的法律对有偿陪侍的个人是没有处罚的依据的,对于陪侍的场所是有规定的。
在我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目前只有对营业场所的处罚,没有对参与陪侍人员的处罚。主要处罚企业,对于提供有偿性陪侍的娱乐场所,会进行停业整顿,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