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管辖后的举证期限适用案件一审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时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时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移送管辖后的举证期限进行了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主观:
移送管辖后,举证期限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法律主观: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应该是被告,原告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天津市河北区法院,如果我说的对,那么:你现在可以针对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向天津市河北区法院提出上诉(当然,直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也可以,但实践中一般是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注意,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的上诉期是10天,以收到的日期为准(现在有说从当天算起的,有说从第二日算起的,为了保险,还是从当天算起吧),如果你是2月3日收到的,那么上诉期就到2月12日。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至于上诉的理由,需要清楚的是,1、对方起诉时你的居住地?她起诉离婚时,她是不是也离开了住所地?她起诉时,你的经常居住地在哪?从你叙述的时间看,你在8月份就已经离开天津了,那么如果她起诉的时间就是很好的依据,假设她8月15日起诉,而你能够证明8月15日已经回到户籍所在地,根据原告就被告,应该是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再次,你如果要想以管辖权异议争取些时间,那么就随便找个理由,或者仍然是根据原告就被告,重要的是说你离开住所没有1年,如果没有1年,就根据原告就被告,应该在你的住所地也就是你的户籍所在地管辖。尽快上诉吧,时间不多了,用EMS保留回执,在EMS的内容上面填写清楚是关于什么案件的(案号写清楚)异议书。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