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习惯法:公元前8至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此时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古老氏族的习惯和社会通行的各种惯例,至王政后期国家最后形成时,它们逐渐演变成为习惯法。
2、成文法: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二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构成了所谓的《十二表法》。
由于这些表法当时都是由青铜铸成的,所以又称《十二铜表法》,这是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3、公民法:公元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也是早期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公民法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则不够完善。
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而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
4、万民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于是共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
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实际上,经过一段时期的适用与完善,万民法逐步取代了公民法,使法律具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
万民法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变得简洁灵活且使用有效,注重调节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因而能适应帝国时期新的社会发展要求。
扩展资料:
在罗马法的发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
公元前1世纪,罗马进入帝国时期。在帝国前期,法学家活动非常活跃,罗马法学的发展也进入繁荣时期。许多法学家还被皇帝授予法律解答权,其解答成为法律的重要渊源。
法学家们著书立说,解释法律,形成了不同的学派,主要有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其间出现了最著名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
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概括罗马法学家的活动和作用是: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加立法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罗马法
“女孩乘顺风车遇害”案时间轴披露大量细节,这些疑问谁来解答?
浙江温州乐清女孩被顺风车司机杀害案持续受关注。【案情回顾】
从25日-26日,警方、滴滴等多方通报或回应此事。梳理相关时间轴,以期还原女孩遇难前后的几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时间轴
【24日13时许】
遇害女孩赵某某乘坐滴滴顺风车从乐清出发,目的地是永嘉上塘,常规路况应在14:40左右到达目的地。
【14:09】
遇害女孩在微信群中表示进入无人山区。
【14:14】
遇害女孩向一名朋友发出“救命”“抢救”等信息。随即电话关机,女孩朋友数次联系她未果。
【14:50】
据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后交代,犯罪嫌疑人钟某将受害人带至淡溪镇杨林线山路时,对受害人赵某某实施强奸,并用匕首刺其颈部,致大量出血,随后将受害人抛在道路护栏外的悬崖下,驾车逃离现场。后经法医初步鉴定,其死亡原因为右颈部动脉断裂急性大出血致死。
【15:42】
遇害女孩的朋友联系受害人未果,联系滴滴平台,称一小时内给回复,会有安全专家介入、处理此事。
【15:42-16:42】
遇害女孩的朋友连续7次(分别在15:42、16:00、16:13、16:28、16:30、16:36、16:42)致电滴滴,并未得到进展回复。
【16:22】
被害人的永嘉朋友朱某某到永嘉县上塘派出所报案。
【16:41】
上塘派出所民警利用朱某某手机与滴滴客服沟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后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关于赵某某所乘坐的顺风车车主及车辆的相关信息,滴滴客服回复称安全专家会介入,要求继续等回复。
【17:13】
滴滴客服向上塘派出所民警反馈称赵某某在13时许预约了顺风车后已于14时10分许将订单取消,并未上车。民警质疑上车后还可以在中途取消订单,再次提出要求了解该顺风车司机联系号码或车牌号码以便于联系,未果。
【17:30】
遇害女孩家属向乐清虹桥派出所报警其女儿失联。
【17:36】
警方与滴滴平台进行联系,平台客服称需3至4小时提供查询结果,民警表示情况紧急后,滴滴公司同意加急处理。
【17:42】
滴滴平台反馈热线(95066)致电遇害女孩朋友,表示已联系上司机(嫌疑人),嫌疑人表示受害人没有上车。
【17:49】
滴滴公司回电称需要提供介绍信以及两名民警的警官证等手续。
【18:04】
民警通过邮件,将滴滴所需手续发送至滴滴公司。
【18时13分】
乐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发来的车牌及驾驶员信息。
【25日凌晨4时】
犯罪嫌疑人钟某在柳市镇被抓获。
【上午9时】
警方在永嘉县峙口村查获车牌号为川A31J0Z的作案车辆。
【11:25】
@乐清公安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速破一起强奸杀人案。
【14:43】
@滴滴出行在微博上发布“对于乐清顺风车乘客遇害的道歉和声明”。其中,证实了客服回馈不及时、之前一天同一司机遭投诉未处理等网络传闻,同时,承诺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给予三倍赔偿等。
【26日01:23】
@平安温州在微博上发布相关通报,回应网友质疑。通报中,除上述时间轴涵盖内容,还指出:经查,在当日16时22分之前,永嘉、乐清警方未收到针对此案的电话或来人报警,对于网传“亲友接到女生求救后马上报警,警方说没有车牌号和司机电话不予立案”一事,经公安机关调查,不存在此情况。
【26日11:03】
@滴滴出行在微博发布“关于乐清顺风车事件的自查进展”称,决定自8月27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客服副总裁等2名高管被免职。
质疑仍在
虽有多方回应,案件相关细节也逐渐浮出水面,但仍有大量疑问没有得到解答。
1、滴滴在接到投诉之后,如何处理相关信息的?所谓“安全专家”做了什么?为什么嫌疑人反馈的“乘客已下车”没有遭到滴滴质疑?如果不是警方和遇害女孩家属的坚持,是否此事在滴滴方面就可以“结案”了?滴滴在整改期间,是否有相关预案?如果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滴滴怎么做?
网友质疑来源:微博截图
2、警方通报中指出,16:22之前,永嘉、乐清警方未收到针对此案的电话或来人报警。有网友质疑,遇到突发情况需要报警,第一反应是不是“拨打110”?
3、部分网民在此事件上造谣、传谣、发布恶意言论,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质疑来源:微博截图
有网友提出假设:
@慈溪BLACK:如果事件是这样,受害人14时14分发出求救信号,朋友第一时间报警,接警的警察立即向滴滴索要嫌疑人车牌和手机号,滴滴通过紧急通道向警察提供车牌、手机号信息,警察通过运营商手机定位快速锁定位置,并出动最近的派出所赶往成功在14:50之前10分钟赶到并且救下受害者...
可惜,没有如果。
愿类似悲剧,永远不要再发生!
时间能到转,相信女孩子就不会死亡!
来源:凤凰网资讯
聂树斌案始末:
1995年,河北省鹿泉县人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
2015年,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先后延期四次,至2016年6月。复查后因不能认定聂树斌杀人强奸,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7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告,该院已对聂树斌家属聂学生、张焕枝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额共计268万余元。
扩展资料:
案件时间轴:
一、案件发生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该市西郊孔寨村附近一块玉米地里被强奸杀害。一个月后,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工人聂树斌被警方以该案嫌犯名义抓捕。
二、一审判决
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及强奸妇女罪判处聂树斌死刑。聂树斌提出上诉。
三、二审判决
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强奸妇女罪,改判15年,合并执行死刑。两天后,聂树斌被枪决。
四、“一案两凶”现端倪
2005年,河南省荥阳市警察抓获河北省公安厅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供述称多次强奸、杀人,并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也是他所为。
五、王书金案开审
2006年,邯郸市中院开庭审理了王书金一案,但起诉书内只字未提与聂树斌案关联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
六、王书金案一审判决
2007年3月,邯郸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死刑。王书金提出上诉,坚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是其所为。
七、“一案两凶”王书金案判决
2013年9月27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6]
八、法院复查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九、院进行复查。
2014年12月12日,山东高院立案复查当天,该院复查工作合议庭法官会见了聂树斌近亲属和其代理人,依法向聂树斌母亲张焕枝送达了立案复查决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聂树斌
参考资料来源:中宏网-聂树斌案等冤错案背后:正义虽然迟到,但不会缺位
法律分析:对案件时间轴而言,清晰的表达关系和呈现诉讼策略是案件的胜诉的开端。而对于案件时间轴而言,良好的构图是可视化的第一步,但关键还是要看记载的案件事实和内容。土地诉讼案件中,不仅要全面罗列基本事实,又要强调精简扼要。在较小的空间里,既要简化统一,又要通过文字清晰表达法律观点。内容的清晰表达就是要用一个事实站在自身的立场,表达该内容所具备的内容。总之,基本点是要站在律所的策略角度,简单、清晰的表达出对委托人有利的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