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护路联防工资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时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对工资的约定来决定的。
一、一般工资的多少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消费水平有一定的关系。
二、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都会对劳动者的工资作出一定的约定。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是长期的。铁路护路队员是指每天在铁路上进行检修的工作人员,该职位属于一种长期工作,薪资可以达到每个月8000元,但是对人们的身体素质要求很高,是一个耗费体力但是薪资很高的职位。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工资应当由铁路部门进行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的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意见》(藏政法〔2021〕29号)精神执行,统筹将全区队员劳务补贴,海拨4000米及以下3600元/人月。
自渝怀铁路2006年5月通车起,当地便配备了铁路护路联防队员(以下简称“护路队员”),专门负责巡路护路,保障铁路安全运行。如今,龙桥街道有11名护路队员。栗传文是当地第一批护路队员,从2006年至今,已做了16年铁路“护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