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向法院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
2、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
3、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4、提交网上立案申请,法官审查,审查不通过,重新提交申请。审查通过,邮寄纸质材料,法官立案。
5、没有账号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注册,注册后按照上面的步骤办理即可。
扩展资料:
为依法及时公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设立了六个巡回法庭。
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
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市。
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等五省区市有关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依法公开。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九)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由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来信来访事项由巡回法庭依法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院诉讼网—诉讼服务指南
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诉讼待审查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内。
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流程指引可以参考下:
1.输入网址http://ssfw.gdcourts.gov.cn/进入“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站首页,点击“用户登录”进入注册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码即可完成注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网站,在左侧菜单栏里点击“网上立案”,即可进入申请界面,
3.点击“我要申请立案”,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作为受理法院,根据自身的案件情况,选择案件的类型。
4.选择法院和案件类型后,将会显示立案告知书(民商事)及电子送达告知书,里面涵盖诉讼材料清单指引(民商事案件)等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
5.在阅读后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立案登记告知书内容”、“已阅读并同意电子送达告知书内容”,按“确认”选项,进入信息登记。根据自身的案件情况完成相关的信息登记并上传相关附件。
7.完成信息登记后,可选择材料递交方式并点击“下一步”。进入立案信息确认界面,确认信息无误,继续点击“下一步”,完成电子送达确认后点击“提交立案”并完成验证即可。
8.成功提交后,网页上会出现成功提交的提示及立案登记编码,系统也会自动发短信告知,如图所示,邮寄材料时需将此编码写在邮单上。此时,只需等待负责网上立案的工作人员审核,具体审核的结果将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您。
可以打电话到立案庭催。通过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也可以让法院快一点立案,因为需要财产保全说明被告的履历情况不让人放心,会相对重视一些。
1、输入网址进入“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站首页,点击“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
2、登录成功后,在左侧菜单栏里点击“网上立案”。
3、点击服务,找到起诉状。
4、点击页面中的修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