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是10%,因为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且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非公司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
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一)盈余公积的提取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二)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三)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经股东大会决议,企业可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净利润计提,不是按营业利润,也不是按利润总额计提,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计算公式是:法定盈余公积=当年净利润×10%
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按现行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法定盈余公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提取。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法定盈余公积一般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
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一般是指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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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积金计提比例是5%。对于非公司制企业而言,也可以按照超过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由公司自行准定,法定公益金应按5%-10%提取。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制度须知
法定公积金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提取的。会计上,一般将法定公积金称作法定盈余公积金。在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当年净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依据公积金还可以按照提取是否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5%计提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未分配利润只能按照10%提取盈余公积,不能提取资本公积。
2006年新公司法仅规定公司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取消了所有关于“法定公益金”的规定。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规定比例10%从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中提取。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以前年度亏损(5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从第六年起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
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一、未分配利润核算注意
(1)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
(2)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
(3)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二、资本公积分类核算
企业应设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为了反映各类不同性质的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应按照资本公积的类别分别设置“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关联交易差价”、“其他资本公积”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可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
关联交易差价不能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和弥补亏损,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处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一旦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该部分资本公积就可以用于转增资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盈余公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分配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