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与一般金融机构所从事的证券买卖不同,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调节货币供应量。
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当中央银行认为需要收缩银根时,便卖出证券,相应地收回一部分基础货币,减少金融机构可用资金的数量;相反,当中央银行认为需要放松银根时,便买进证券,扩大基础货币供应,直接增加金融机构可用资金的数量。
当然不是谁都可以和中央银行进行证券和外汇交易的!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建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开始是选择一批能够承担大额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如四大国有银行),近年来又扩展至证券公司等其它金融机构(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资料:
从交易类型看,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金债券交易”和“发行央行票据”。
1、“回购交易”包括正向回购和反向回购,正回购是指央行向一级交易商出售证券,并在约定日期回购:卖出时,是收回货币,即收回流动性;回购的时候,就是释放货币,也就是释放流动性。
反向回购是指央行从一级交易商处回购证券,并在约定的日期卖出:当你回购时,你投入了资金,也就是说,你投入了流动性,卖出时,就是收回货币,也就是收回流动性。
2、“现金债券交易”分为“现金债券买断”和“现金债券卖出”,
“现金债券买断”是指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债券,一次性投入基础货币,增加货币供应量;
“卖出现金债券”是指央行直接卖出债券,一次性收回基础货币,以减少货币供应量。
3、发行央行票据,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
发行的票据是提款的基础货币,
票据的到期日是基础货币。
公开市场业务的主要优点在于:
(1)利用公开市场业务可以进行货币政策的微调;
(2)公开市场业务具有灵活性。中央银行可以用它进行经常的、连续的、日常的货币政策操作,迅速调转方向的操作都是完全可行的;
(3)利用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具有主动性。
公开市场业务的缺点:
(1)公开市场业务的开展需要有一个发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发达的国债市场;
(2)公开市场业务需要通过政府债券市场的作用,将政策效力传递到全国的商业银行。如果没有形成一个同政府债券市场相连的、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公开市场业务的政策效力就会受到影响。
作用
1、调节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影响其信用扩张的能力和信用紧缩的规模;
2、通过影响准备金的数量控制利率;
3、为政府债券买卖提供一个有组织的方便场所;
4、通过影响利率来控制汇率和国际黄金流动。可见,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主要是通过购入或出售证券,放松或收缩银根,而使银行储备直接增加或减少,以实现相应的经济目标。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货币当局在金融市场上买卖财政部门及其他政府机构有价证券(特别是短期国库券),用以影响基础货币的业务。
中央银行通过购买或出售有价证券,或是增减流通中现金,或是增减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其结果都是基础货币的增加或减少。不过,基础货币中增减的是现金还是准备金以及二者增减比例的变化都会导致不同的乘数效应,最终导致货币供应量增减规模的不同。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
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当中央银行认为需要收缩银根时,便卖出证券,相应地收回一部分基础货币,减少金融机构可用资金的数量;相反,当中央银行认为需要放松银根时,便买入证券,扩大基础货币供应,直接增加金融机构可用资金的数量。这样,就能使得市场上的货币数量与商品达到一定程度的均衡,不会出现货币过多或过少以至于引起物价过高或过低的情况。所以说,公开市场业务室一种常用的货币政策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