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孩子须落家庭户
父母双方均为常住户口,且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申报时不可随集体户一方落户,须落户在家庭户的一方。
2、空挂集体户无法为新生儿落户
因单位搬迁、破产、改制等原因造成的空挂集体户(户主已消失),是无法为子女办理出生申报的。如父母双方均为空挂集体户,则须将父母户口迁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后,新生儿方能办理出生申报。
3、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
一般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新生儿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但必须取得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的同意。
4、母亲是集体户父亲是外地户口可随母落户
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母亲是单位集体户,而父亲是外地户口,子女可以随母落户集体户,也可以随父落户外地家庭户口。新生儿只有父亲是集体户,而母亲是外地户口的话,原则上父亲单位会建议新生儿须从母亲上外地户口,不能跟随父亲在落集体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可以,集体户和家庭户是一样的。
比如夫妻两地分居,又没有自己的住房,户口在集体户,在不想把孩子的户口落到配偶一方的情况下(随父随母都可以),只能落在集体户。
再比如父母户口性质不同,孩子的户口想落到集体户的父母一方,是可以的。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公安部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户籍管理
(五)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扩展资料:
户口管理在国内带有浓厚的等级划分、阶级压迫色彩,因而具有明显的封建专制性,但是,近现代世界各国的户口管理,却是公民生活、公共服务、政府行政、国家司法等诸多领域不可或缺的运作基础。
它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
它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
它既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
法律分析: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如果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新生儿能上集体户口。
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母亲是单位集体户,而父亲是外地户口,子女可以随母落户集体户,也可以随父落户外地家庭户口。新生儿只有父亲是集体户,而母亲是外地户口的话,原则上父亲单位会建议新生儿须从母亲上外地户口,不能跟随父亲在落集体户。
户籍是填写的流程一般如下:
1、准备材料:在填写户口簿时,需要准备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及住址证明、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
2、前往公安机关: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等部门,进行户口簿的填写和办理;
3、填写表格:在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相关表格和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核查验收:工作人员对填写的信息进行核查和验收,确保信息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领取证件:在完成户籍信息填写和办理后,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领取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综上所述,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新生儿的母亲是单位集体户,而父亲是外地户口,子女可以随母落户集体户,也可以随父落户外地家庭户口。新生儿只有父亲是集体户,而母亲是外地户口的话,原则上父亲单位会建议新生儿须从母亲上外地户口,不能跟随父亲在落集体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