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两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资料和程序和城镇建设房屋大相径庭,农村房屋必须拥有的证件是必不可少,否则农村房屋就不能建设,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证件也是在以后如果有相关的赔偿的证据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农村一个户口本合法情况下可以办两个房产证。合法的一户多宅将进行确权处理,但是非法的一户多宅也有多种处理方法,不会被强制拆除的,只有在建新未拆旧、强制占用宅基地建房、以及骗取宅基地进行建房的这几种情况下,才会进行强制收回。
合法的一户有两个宅基地将进行确权处理
1、因分户而存在的一户多宅
(1)以前农村经济水平低下,需要很多劳动力进行劳作,所以多数农村家庭多有两个,甚至是有两个以上的兄弟姐妹,他们多数都还是在一个户口本上的。
(2)随着人口逐渐增多,原有住宅就不能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就会重新选址进行建房。但是他们并未进行分户,户口还是在一个户口本上,这样也就造成了一户多宅。
(3)针对这类一户多宅的情况,可以进行分户处理,这样多出来的宅基地就可以进行确权处理。
2、因户口回迁造成的一户多宅
(1)以前进城热一直是一个潮流以及趋势,但随着农村户口的含金量凸显,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回农村建房或者是定居。
(2)部分人因为满足将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可以办理户口回迁,但是可能会因为管理部门的疏忽,而造成了一户多宅的情况,若是因为这种情况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
3、因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
(1)众所周知,农村土地属于该村集体组织所有,宅地基也是如此,农户对宅地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但是对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2)当父母逐渐老去,虽说子女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方的房屋,若是因为继承父母的房屋而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
4、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当地规定的一户多宅
(1)部分地区因为地理条件受限或者是其他原因,初次所建的农村自建房的面积狭小,久而久之就会不满足一家人的居住需求。
(2)这时就会重新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但是各地区都有一定的建房面积标准,若是这两次或者多次建造的房屋总面积并未超过当地政策标准,那么也是合法的,也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扩展资料:
非法的一户有两个宅基地将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有偿使用
(1)目前有不少地区在试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政策,若是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建筑面积标准,虽然不会面临强制收回拆除的处理,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
(2)当宅基地面积超标的面积越多,该农户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就越多,所以建议大家在建房时,熟悉当地的政策标准,以免后期出现问题。
2、转让
(1)针对非法的一户多宅农户,若是不想有偿使用,可以将多出来的宅基地转让给同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2)但转让后的双方,都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3、自愿有偿退出
(1)部分一户多宅是因为在城市有了房产,并且将户口已经迁出了该村集体组织,其原有的农村宅基地可以根据原农户的意愿进行处理。
两个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由于历史原因,当前我国农村房产证并未实际完全普及。
房屋两证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城市土地均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所规定的。
农村房屋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资料和程序和城镇建设房屋大相径庭,农村房屋必须拥有的证件是必不可少,否则农村房屋就不能建设,否则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证件也是在以后如果有相关的赔偿的证据来源。
扩展资料:
A、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无权制作或发放,所发放的权证一律效。
建设部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管理房产;凭证出售、出租房屋;凭证申请房屋翻、改、扩建;凭证申请办理房屋继承、析产、分割、赠与、交换、调拨等产权转移手续;凭证办理抵押手续;凭证办理拆迁、安置、补偿手续。
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的归属,也均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确认证件,不得以其他证件替代。
B、土地所有权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截止2009年1月,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3年,中国开始颁发林权证,其四项权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权益。
补充:《不动产权证书》将替代《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
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农村房屋的证件不多,但都属于非常重要的,缺一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两证更是农村居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依据和凭证的体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两证
一、宅基地三证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三证”是指: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二、如何申请宅基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1、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2、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3、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4、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6、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宅基地土地证怎么注销
宅基地土地证的注销流程如下: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综上所述,宅基地三证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以及宅基地使用权证,三证一定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