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
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据国家卫计委人员介绍:
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二、全面二孩后失独家庭是否还能获得扶助
根据人口计生法修改决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也就是说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只生一个子女的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即使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都可以按照规定获得帮助和扶助。
但在新法实施之后,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再出现类似的情况就不再参照实施新法之前“老人老办法”的方式。
三、独生子女户优惠政策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国的“二孩政策”已于2011年11月开始实施,即独生子女的夫妇经批准后可以生育二胎。
二孩政策是我国实施的一项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第二个孩子。因为是二孩政策,第一胎是多胎就不能生二胎。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一、双独家庭生二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1、独生子女生的二胎政策可以这样理解,农村户口的话,头一胎是女的就可以生第二胎,但是前提条件是年满28周岁的夫妇,否则两胎要相隔四年才可以生第二胎。如果头一胎是男的,无论是什么户口都好,只能生一胎。这是汉族独生子女生二胎的条件。
2、少数民族人口是我国人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在少数民族中也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规定由民族自治地方和有关省、自治区根据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地的生育政策。一般是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有的可以生育三个或四个孩子。
3、在新的二胎政策中,对于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国家是允许该夫妻申请生二胎的,夫妻可以带齐材料去附近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二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没有规定必须要独生子女证。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二孩生育证》。
二、二孩生育证的申办材料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4、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7、夫妻和孩子三人2寸合影一张。
三、二胎罚款标准
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2、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3、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1项或者第2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4、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办了独生子女证想生二胎时,自己正常的生育就可以了,不会因为这个证书影响到自己的。
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经过批准生育第二胎的,从批准之日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优待,并全部退回之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如果不符合二胎政策,办不到准生证,就只能生了,被取消独生子女证,然后交罚款上户。
生育二胎需要做以下审批:
1、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签注意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审查;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当地计生局;
3、县、市、区计生局的政策法规科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批准的书面意见及依据,交局审批小组集体讨论,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决定,个人审批的无效;
4、县、市、区计生局将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各地计生条例规定,对于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如果附合生育二胎条件,需要到计生部门和政府部门审批,从批准之日起停止发放独生子女费。如果不附合生育二胎条件,则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并追回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办理独生子女证后,仍然可以生育二胎。
但当事人生育二胎后,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办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还是能生二胎的,但是应注意生二胎时需要把独生子女证注销掉。因为独生子女证有许多作用:可以报销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部分医疗费用;在农村,优先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养老保险,而且在安排宅基地时,优先照顾和安排独生子女家庭;每月对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金,等等。
独生子女光荣证是没有期限的,当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生育二胎或者其独生子女死亡时,该证才会被注销或者取消。关于实行全面开放二胎的政策后能否补办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自己的孩子在所在地省内全面实行二孩政策之前出生的,随时都可以补办。如果所在地省内全面实行二孩政策之后出生的,则不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