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的票据权利时效是多久,商业汇票的有效期限是多长

qq745048485 2024-11-15 阅读:5

我稍微解释一下你看看:

商业汇票的票据权利时效是多久,商业汇票的有效期限是多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实际运用中,出票人可以自己设定到期日,比如2个月,或者3个月,或者6个月,可以自己决定.也就是出这张票的时候,你可以参考自己的资金流情况,到底多少期限合适,其实是一个延期付款的情况.

2,提示付款期限是说,商业汇票到期后,你要在10天内向付款人进行提示付款,就是把票给他,告诉他票据到期了,你该付款了.这个提示付款手续可以委托你的开户行进行.

3,付款人收到你提示给他的到期的票据后,审核无误后,予以付款.

商业承兑起诉有效期: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虽然会丧失票据权利,但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

商业汇票的承兑流程:

1、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将商业承兑汇票拿给存款银行进行付款提醒.

2、银行将票据提交给承兑人的存款银行进行付款提示

3、银行和承兑人对商业汇票进行审核,如汇票无问题,开户银行审核后办理相关托收手续,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转入收款单位账户.

商业汇票承兑的有效期为10天,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还有两年的时间有效。《票据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对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做出了明确的解释:即该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如果票据已过票据权利时效期间,票据债务人可对持票人进行抗辩。建议还是尽快的把它使用掉,避免往后到期而不能使用产生的纠纷。

拓展资料:

1.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权利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2.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前人的追索权,自承兑或付款被拒绝之日起六个月内消灭。

3.银行承兑汇票再追索权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有权在清算之日或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向原持票人追索,逾期不行使追索权的,追索权消灭。

4.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必须在承兑人付款前出示承兑汇票。在向对方全额提示期间,根据承兑地是异地还是同城,提示付款的期限为汇票到期日后十日。

5.银行承兑汇票拒绝承兑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从收到提示承兑当日起,在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拒绝承兑,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票据法》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6.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申请有效期

《票据法》规定: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7.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期限

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3日内发出公告,以文字形式向社会公示,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8.银行承兑汇票除权判决申请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公告期限届满,任何人不得申报票据权利。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向法院提出除权判决申请,由法院作出判决。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15日后仍有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要求付款人付款

商业汇票的票据时效: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商业承兑汇票申请条件: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能够提供相应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

3、要求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交易合同必须是合法且要素齐全,即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必须符合《票据法》,符合制度规定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的条款要求,汇票上没有“不得转让”和“质押”等字样;

4、在贴现行开立存款帐户;

5、贴现申请人经济效益及资信情况良好;

6、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