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路走应急车道怎么处罚,辅路有应急车道吗

qq745048485 2024-11-16 阅读:6

如果你还有命接受处罚的话,那可能是最轻的处罚了吧。

辅路走应急车道怎么处罚,辅路有应急车道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再说一遍,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想想家里的亲人。

一般驾车新手或没有上过高速的司机第一次上高速都有紧张心理,这很正常。我开了几十万公里,到现在我上高速都觉得紧张,因为见过的事故太多了,我生怕我上去这一次就回不来了。

我想给你一些建议:

1:首先我不知道你是否是新司机,如果是的话,注意交法规定,首先在车后粘贴实习标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新手标,这样以来别的司机会有警惕,也对你会更加宽容些。不过别太得瑟,开得太过分的话,如果是我会跑到你旁边拉开窗户骂你。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发证之日起一年内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地方你应该注意,如果一旦出事故,保险可有的说。

2:即便不是新司机,但是没上过高速头一次上的话,最好还是有个三年驾龄以上以及有高速经验的司机陪同。高速不同于城市环路,也不同于城市内的高速路联络线。我带过几个新司机跑高速,他们竟然问我,原来高速晚上是没有路灯的,这让我很意外,我说你觉得应该都有灯么?他们说八达岭高速都有灯啊。这就是个误区了。我建议第一次上高速,不要跑夜车,收起你那套市内环路驾驶的各种毛病,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跑。如何规规矩矩的跑,我下面要说。

3:首先出行前检查车辆,特别是轮胎,刹车,备胎,油,水等,不会换胎的去学,女生的话我没有办法了,因为好多女生真拧不动。特别是轮胎要注意,一般正面扎了钉子补过胎的问题不大,但是严重蹭伤过胎壁的,一定要注意,最好换掉。检查磨损,我见过好多姑娘的车,轮胎都快成光头胎了还在开,你又不是热熔胎,这种高速下遇到水就听天由命吧。玻璃水什么的一定要加满,夏天的话风挡会出现各类恶心的虫子尸体,没有好玻璃水,你不仅看不清路,你还会恶心的半死。带好你的汽车说明书,也就是那一本厚厚的手册,你车的所有问题在里面都有答案,就算你解决不了找别人帮忙时,这本书也有大作用。我帮别人急救过车,但我不熟悉车型,最后还就是在这本手册找到答案。在出行前,要研究好路线,从哪儿上,打哪儿下,要牢记。最好在有个靠谱的导航,然后出行前记好相关高速的救援电话,并关注该高速的官方网站,实时获取高速路况信息。这是准备工作。下面上路。

4:上路后,高速的限速要搞明白,我不要求你跑到限速,但是你也一定不能低于最低时速。每条高速都会表明最高最低时速,如果没有标的话,去看你法培书。千万千万的不要低于最低时速,那样跟你超速导致的危险一样大,害人害己。我见过好多新手在高速上爬行,我一直想把他们拉下来打一顿。两条车道的高速,你就最左边跑吧。如果你离最高限速较远,记得多看看后视镜,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主动给后车让路。如果两条车道以上,你就不要到超车道跑了,中间的各车道,你可以放心选择。行车的时候,尽量少走最外侧车道,那是给大车的。很多高速路况不好,外侧车道有很深的车辙,这是大车常年碾压导致的,你会发现你的车轮乱跑,这时把握好方向就行,千万别紧张这没事。尽量保证左方超车,不要到右边超。即便你看到很多人右边超也别去学。超车要坚决,用喇叭灯光等提起前车司机注意后,就要尽快超过去,至于怎么尽快,那是驾驶技术的另外一个问题:“降档超车”。总之超车的一个原则就是,越短的时间内超过去越安全。超车时候,可能会超一点速,这个问题不大,原装车的码表一般都会低于标明时速 5%,即便你超车的时候超过规定时速 10%也可以认为是安全的。另外,就是不要跟在大车后面高速的跑,你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快超过他,当然堵车这就没办法了。还有就是,尽量不要被大车跟在后面,因为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你能刹住,它可没谱,被大车追尾的后果,自己可以到网上查查各类大事故。还有一个很多城市司机经常犯的毛病就是超车后并回车道过快,这样无法保证与后车的安全距离,我建议你超车后,行走一会再并回去。另外就是很多朋友提到的“不要走紧急车道”,这个一定注意,不光是危险重重,而且紧急车道常有大车停留并修车,螺丝等乱七八糟的东西会扎你的胎。而且这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最后就是注意看标志标线,以及提示警示牌。一般上大桥钻涵洞,都是不准并线且有严格的限速的。很多大桥还有侧风警示,一定要注意。比较著名的是苏通大桥,有时侧风非常厉害,我眼见一个小 QQ被刮的来回跑轮儿。另外就是“事故多发地段”警示牌,我说过多次,这东西不是吓唬你的,是血换来的,你最好提高10分警惕。另外如果真的要紧急停车,人最好别在车上,要站在护栏外,立好警示牌,等待救援。不要在下坡处停车,因为后面上坡的地方看不到你,更不要在弯心后停车,那是找死。如果觉得累,就找休息区或停车区休息,别勉强。不要疲劳驾驶。

新京港澳分车道限速问题

大致是这么个情况:

1、在车道上行驶却未达到该车道规定时速,可界定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依据法律规定,将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2、同时,高速公路已经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超过标明时速值行驶,将视为超速行驶。

3、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80—100km)、第四条车道(60—100km)行驶时最高时速应保持在100km/小时以内。

4、按照左侧超车的原则,大型客车、货车可选择在第三条车道(80—100km)超车;小型客车可选择在第一条车道(110—120km)超车。

5、行驶过程中,遇有交通事故、突发事件或采取交通管制等情况时,机动车驾驶员可在现场民警的指挥下借用其他车道行驶。在民警未抵达现场前,不得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以免影响救援。

当然,在最左侧车道不是要跑120只扎到天黑,也可以跑110。每个车道都有个范围。

新京港澳高速通行答疑双向八车道该怎么走

如果开得慢,老老实实在右侧一二车道。如果开得比较快,那可以进入左侧第二车道。最左侧车道是超车道,超车的时候再进去,而且进去之后车速不要低于100。如果开不了那么快,那就干脆不要进入最左侧车道,那样更危险

京港澳高速到高邑县在石家庄段是走新京港澳线还是走老京港澳,谢谢了

京港澳高速到高邑县在石家庄段是走新京港澳线还是走老京港澳

高邑县根本就不在新线路经过的地方,因此,你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了。经过高邑县的就是京港澳高速,不存在新线路还是旧线路。自己看看地图就知道了,元氏县到新乐市之间才存在这个问题。

新新京港澳北京方向怎么走

还和以前一样啊只是路拓宽了

京港澳高速驻马店段大车限速多少

大型客车在15年6月以后限速90

宁晋到新乐走新京港澳怎么走

驾车路线:全程约1897.8公里

起点:宁晋县

1.邢台市内驾车方案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西关街行驶240米,右转进入凤凰路

2)沿凤凰路行驶8.1公里,朝济南/青岛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320米,直行进入青银高速

3.沿青银高速行驶77.0公里,朝北京/开封/G45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4.沿匝道行驶930米,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5.沿大广高速行驶825.6公里,朝黄石/武汉/长沙/大广高速(南)方向,稍向左转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沪渝高速

7.沿沪渝高速行驶6.3公里,朝黄石/新余/广州/武汉(青山)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8.沿匝道行驶3.4公里,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9.沿大广高速行驶393.8公里,直行进入樟吉高速

10.沿樟吉高速行驶640米,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11.沿大广高速行驶295.5公里,直行进入龙河高速

12.沿龙河高速行驶100.5公里,直行进入长深高速

13.沿长深高速行驶114.4公里,直行上匝道

14.沿匝道行驶830米,直行进入长深高速

15.沿长深高速行驶33.5公里,直行上匝道

16.沿匝道行驶730米,直行进入沈海高速

17.深圳市内驾车方案

1)沿沈海高速行驶16.8公里,过排榜立交,朝盐田/横岗/G25/S28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排榜立交

2)沿排榜立交行驶,过排榜立交约1.0公里后,直行进入长深高速

3)沿长深高速行驶200米,朝福田/S28西/南山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4)沿匝道行驶2.8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丹平快速

5)沿丹平快速行驶7.6公里,直行进入丹平快速

6)沿丹平快速行驶30米,直行进入沙湾路

7)沿沙湾路行驶220米,朝爱国路沿河路方向,直行进入爱国路

8)沿爱国路行驶1.0公里,过爱国路高架桥,朝盐田/文锦渡/罗芳立交方向,左转进入沿河北路

9)沿沿河北路行驶580米,稍向右转进入沿河路辅路

10)沿沿河路辅路行驶70米,直行进入沿河北路

11)沿沿河北路行驶810米,过罗芳立交桥,朝S30/盐田/罗沙路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罗芳立交桥

12)沿罗芳立交桥行驶300米,过罗芳立交桥约180米后,直行进入怡景路

13)沿怡景路行驶170米,直行进入罗沙路

14)沿罗沙路行驶1.5公里,朝弘法寺/鹏兴路/仙湖植物园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罗沙路辅路

15)沿罗沙路辅路行驶190米,过罗沙仙湖立交桥,朝仙湖植物园/弘法寺/鹏兴路/香港卫视深圳基地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罗沙仙湖立交桥

16)沿罗沙仙湖立交桥行驶310米,过罗沙仙湖立交桥约210米后,直行上匝道

17)沿匝道行驶20米,进入鹏兴路

18)沿鹏兴路行驶70米,调头进入鹏兴路

19)沿鹏兴路行驶70米,直行上匝道

20)沿匝道行驶1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罗沙仙湖立交桥

21)沿罗沙仙湖立交桥行驶150米,过罗沙仙湖立交桥,直行进入罗沙路辅路

22)沿罗沙路辅路行驶20米,过罗沙仙湖立交桥约90米后,直行进入罗沙路

23)沿罗沙路行驶30米,右转

24)行驶60米,到达终点

终点:新乐

新京港澳高速定州至高邑多少公里

驾车路线:全程约131.6公里

起点:定州市

1.定州市内驾车方案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中山中路行驶150米,过左侧的大世界写字楼约90米后,调头进入中山中路

2)沿中山中路行驶2.1公里,直行进入中山东路

3)沿中山东路行驶830米,直行进入S382

4)沿S382行驶990米,稍向左转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410米,直行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

3.沿京港澳高速公路行驶29.0公里,稍向左转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

4.沿京港澳高速公路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

5.沿京港澳高速公路行驶81.1公里,直行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

6.沿京港澳高速公路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

7.高邑县内驾车方案

1)沿京港澳高速公路行驶8.2公里,在高邑/宁晋/S393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670米,朝高邑方向,右转进入千秋路

3)沿千秋路行驶890米,右转进入工业二街

4)沿工业二街行驶1.8公里,左前方转弯

5)行驶1.6公里,直行进入刘秀路

6)沿刘秀路行驶710米,右转

7)行驶60米,到达终点

终点:高邑县

藁城西新京港澳高速能到飞机场吗

楼主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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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从承德驾车到石家庄,经北京六环京港澳高速口,走新京港澳高速,新乐那边的高速岔路该怎么走?

您好,这里是河北交通广播992大家帮百度知道平台,按照您所说的情况,到新乐之后,您可以直接往前走老的京港澳高速,也就是石家庄裕华路口方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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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通法规的逐渐完善,各种各样的指示线出现在我们生活中。这些指示线一方面使我们的出行变得更加规范和安全,但是另一方面也会让很多人弄不清,如果不小心压到了白色的实线应该会被怎么处罚?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开车压白色实线扣分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开车压白色实线扣分方法之路口随意变道压实线

路口随意变道压实线罚200元记3分

据介绍,车辆在红绿灯路口随意变道、压实线很容易引发轻微交通事故,一旦被“电子警察”抓拍可处200元***记3分。此外,如果司机不留意路面上的交通标线,车辆随意跨越黄实线逆行的,可罚200元并记3分。同时,车辆如果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比如本来应该在左转车道上左转,却突然选择直行的,也要***100元记2分。

雨天驾车注意事项

保持安全车距谨慎并线超车

雨天驾驶,自己应该坚守自己的车道,更不可因前车慢行,而盲目并线或加油超越前车,因为下雨路滑,视野不清,同时车轮容易打滑,令车辆越过对方车线而发生意外。在高速公路上更不可超速驾驶,以防有车辆损坏,停在路旁,发觉稍迟,便会造成祸害。

雨天行车开雾灯切勿滥用双闪灯

雨天开雾灯并不是让你看清别人,而是要让其他驾驶员注意到你,雨天要充分利用雾灯增强驾车安全性,这样可以让后面的车辆时刻注意到前方的动态。

在这里还要说的是,行车中不要使用危险警示灯,即大家常说的“双闪灯”。国内滥用双闪的情况相当普遍,其实它只应该用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比如前方有事故,或者你需要在主路临时停车。一般行车过程中我们都不应该用到它,如果滥用双闪很有可能会给周围的车辆传递错误资讯,导致危险发生。

车辆涉水先观察再通过

一定先观察后再谨慎通过。一般来说,如果积水高度低于轮胎的一半,先观察其他涉水的车辆是否通行顺畅,以此来判断地面是否有深坑或障碍物;如果积水高度超过轮毂中线,此时需靠边停车,不可强行通过。通行时应该用低挡行车,匀速慢行,稳住油门,不可中途停车、换挡或急转方向。

熄火后不可再重新启动

切忌熄火后再次启动车辆:发动机一旦进水熄火,千万不要再启动车辆,应该将车放在原地等待拖走。车子在运转中最害怕的就是将水吸入燃烧室,因为一旦水进入燃烧室,因水的不可压缩性,会造成发动机在工作中产生顶气门或顶活塞连杆的致命危害;这时造成的损失可就是非常严重的了,发动机大修就再所难免了。而且即便您购买了商业险的涉水险,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同样免责。千万别为了多打一下火让您的钱包受到损失。

驾车走环路需注意的交通规则

一、禁止非紧急情况时占用应急车道

“紧急情况”有两种,一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二是社会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不能及时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此外均为“非紧急情况”。如果违反这条规定的话,驾驶者将被***200元。

如果我们确实遇到了紧急情况,需要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那么也必须开启双闪,并且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开启示廓灯、后雾灯,否则也可能被处以二百元***。

二、加油站附近注意事项

在环路上有很多加油站,在进入加油站时,需要减速慢行***5km/h***。车上人员在加油站内不得使用手机,更不能抽菸。另外,基于车辆出入安全的考虑,一般要求在加油站进出口30米范围内不能停车。

三、辅路让主路车先行

进主路的时候,要让主路上行驶的车辆先行;在辅路上行驶的车辆要让出主路的机动车先行,就算主路出来的车撞了辅路车后侧,那也是辅路车的全责。前者大部分人都可以遵守,但后者却有很多人都不清楚。

四、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驾驶普通轿车在环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20%的,扣3分,***200元,20%以上未达50%的,扣6分,***200元。超过50%,扣12分,***200-2000元,可吊销执照。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五、变道让直行

环路上大部分的剐蹭以及碰撞事故都是在变道时发生的,而变道车辆没有打转向灯就突然变道往往就是导致事故的原因,所以变道之前必须先打转向灯,并注意观察来车,在不影响来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快速变道。

六、环路也有车道讯号灯

在北京环路上的这些车道灯平时都是绿色箭头,但在采取交通管制的时候,就要注意观察车道上方的车道讯号灯是否为禁止状态,如果为红色叉子,就要主动腾出车道。

私了没有损害到第三方的利益,是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的处分,不违法,在实践中出现交通事故后有很多人选择私了,但私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保护现场、维护自身安全

发生事故保护现场是处理事故的第一个程序和环节,主要作用是:一、能在相对安全的范围内“私了”事故,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二、一旦“私了”不成,由警察介入调查时,保护现场有利于澄清事故事实,分清事故责任,同时也是当事人应尽的责任。

(1)保护现场既是法律义务,也是“私了”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一些地方性法规为此还做了详细的规定。如《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四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后尾灯,并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扩大示警距离”。

这些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和出发点,是以人为本、保证安全。保护现场既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私了”事故的实际需要。

(2)保护现场的步骤和方法

1)发生事故后立即停车,关闭发动机,打开车辆的故障灯(或称紧急报警灯、“双闪灯”)。

有些司机在行车中,因某种原因而打开故障灯,自己给自己授予了一个“特权”,在车流中不管不顾地来回并线穿行,甚至逆行或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这些不良的驾驶作风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这个“特权”就等于零。法律不会因为使用这个“特权”涉足禁区而减轻或免除违章者的责任。

2)将发光或反光标志牌放置到自身车后的来车方向50米处,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则要放置到150米处。

二、了解双方车内是否有人员受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或当事人仅受轻微伤的,都可以“私了”。由此看来,如何判断当事人的伤情成了“私了”能否继续进行下去的关键。交通事故造成的人体轻微伤的种类很多。若当事人仅有皮下淤血和表皮擦伤,自认为伤情轻微,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后,才可以当场“私了”。其他的伤(包括其他轻微伤)最好马上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且立即报警,听候处理。

人体轻微伤的判断:

(1)皮下溢血

人体受到撞击或车轮碾压时,造成皮下毛细血管破裂,血淤在皮下出现块状、条状青紫痕。皮下淤血的形成一般有三种情况:

1)由于人体被车、物碰撞或磕碰在地面上造成;

2)由于人体被碾压部位受地面物及衣服皱褶、钮扣等物的硌垫,出现与硌垫物形状相似的皮下淤血印痕;

3)由于人体被轮胎碾压造成,即常见的轮胎从人体胸、腹、背部轧过后,皮肤出现轮胎花纹印痕,它的特点是伤痕的面积一般不超过轮胎面的宽度。

(2)表皮擦伤

主要是由于车、物侧面刮、蹭,或车轮制动时轮胎碾压人体向前推移与地面挫划而造成人体肩部、肘部、膝部、踝关节及胸部、背部的皮肤擦伤。表皮擦伤往往呈片状;有时人体接触地面的沙砾形成散在的擦伤,甚至划成细沟;有时在擦伤部位出现鱼鳞状的伤痕。

三、确定是“私了”还是“公了”

现在,法律规定允许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进行“私了”,同时也就意味着提倡“私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底是“私了”好还是“公了”好呢?现在就此作一个简单的分析。

(一)“私了”交通事故有哪些特点

1)过程简单。“私了”交通事故可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有人还为此与对方成为了好朋友,所谓“不打不成交”。君不见有些当事人“私了”之后,分手之时还不忘幽默一把:“这么多车偏偏咱们俩撞一块了,缘分哪”。

2)手续简便。“私了”交通事故所占用的时间较少。在“一寸光阴一寸金”的今天,花钱买时间已成为一种时尚。实践中,有不少当事人宁愿多赔付一些钱款给对方将.事故尽快“私了”,也不愿意多费口舌、浪费时间,此乃明智之举。

3)免于处罚。“私了”交通事故因为没有警察的介入,所以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就不会再被追究处罚,仅留存在自己心里成为自戒的一个教训。免去的处罚金可以为了顺利快速“私了”事故而赔付给对方,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听一名有过“私了”事故经历的朋友调侃,他把免去的处罚金当成政府对自己用实际行动缓解交通拥堵行为的一种奖励。

(二)“公了”交通事故有哪些特点

“公了”交通事故一般是由于当事人不知道有允许“私了”的规定,或是“私了”不成而转为报警,“招”来警察进行处理。对于前者“招”警察的原因只是不知道而已。对于后者“招”警察的原因大致有五点:

1)双方对事故发生的事实看法不一致而“招”警察介入;

2)双方对事故的损害后果认定不一致,认为已经超出了可以“私了”的范围而“招”警察介入;

3)双方虽然对事故发生的事实无疑异,但对如何赔偿或赔偿款数额达不成一致的意见而“招”警察介入;

4)某方当事人熟知法律,认为该事故中具有法律规定的七种不允许“私了”的情节而“招”警察介入;

5)当事人未报案,但警察机关接到了群众报案,或是警察机关通过电视监控发现该事故现场,通知巡逻民警前去处理;

6)有些当事人对完全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也要报警让警察出面解决,是处于对政府的一种信赖,认为让警察处理比较保险,可以及时得到赔偿。

不管以上何种原因,只要警察介入处理事故,就要按照下列的工作流程进行:

查验当事人的身份(如驾驶证、身份证等)→勘查现场→

→向当事人了解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

→认定事故发生的事实→确定责任→应双方口头申请调解赔偿→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私了”与“公了”的交通事故有哪些不同之处

从处理事故的流程上看,“私了”与“公了”的内容及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地方大致有三点:

1)“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或对责任确定看法不一致,可保留现场“招”警察介入;“公了”事故时,只要警察认为事故事实清楚并已确定了责任,就必须撤除现场,即使当事人不同意撤除,警察也可以强制撤除。

2)“私了”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讨价还价”;“公了”事故时,警察只按照责任的划分及法律规定作出原则性的结论,而不参与当事人之间具体的“讨价还价”和转交现金。

3)“私了”事故,不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问题;“公了”事故时,警察必须履行职责,对证据确凿的当事人违法行为必须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双方当事人“私了”交通事故后又出现争议的,能否要求交通队继续处理

1)如果当事人“私了”事故自行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或赔偿问题又产生了争议,可以要求交通队继续处理,但是,当事人必须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事故文字记录材料,由交通队办案人员确定当事人责任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事故证据或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交通队办案人员只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私了”和“公了”的特点都各有所长,到底选用哪种方法,“大主意还得您自己拿”。一般说来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这么多,尤其在上下班和节日期间,各种车辆都在集中出行,磕磕碰碰在所难免,遇到小的交通事故,与其怄气吵架或报警,让成百上千辆车堵在路上“陪绑”,还不如双方共同选择“私了”的方法解决事故。

四、固定、采集有关证据

“私了”交通事故所涉及的内容虽然不多,方法也简单,但是一些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真实情况的相关证据,还是必须固定和采集。这对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一)“私了”事故中证据的主要作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选择哪种方法进行处理,都要通过记录、标划或拍照的方法,固定、采集一些与事故发生的有关证据。证据在“私了”中有三个主要作用:

1)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招”警察介入时,可以据理力争。

有些事故,当事人一开始都愿意通过“私了”解决问题,但是双方对事故发生的事实争议颇大,而请警察来“公了”。由于开始未注意固定和采集证据,使现场整体或局部产生变动,有关证据灭失,即使警察来了,也只好认为事故事实不清,不确定责任,结果往往是“各打五十大板,’,自负其损,各自修理各自的车辆。如果当事人适时进行了相关证据的采集,其主张便可能得到认可,其利益也可能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护。

2)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有根有据。

实践中,有的当事双方“私了”很成功,但是到了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却遇到了麻烦。当事人若没有采集证据,甚至连一纸文字的记录都没有,保险公司怎么可能仅凭口述而进行赔付呢!

3)防止对方在撤除现场后“变卦”而造成麻烦。

实践中,也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事故双方对事实无争议,于是撤除了现场,当进入实质性的索赔问题协商时,由于分歧较大,不但不同意赔偿,甚至连在现场共同认可的事故事实也推翻了。此时,如果作为有理无责的一方,会感到很冤枉。这种结果的产生,一方面说明对方不诚信,另一方面也说明自己的维权意识差,没有采集相关的证据。

(二)如何固定停车位置和地面痕迹

如前所述,应当在车内工具箱中配备粉笔或石笔,一旦发生事故,可用来勾画、固定停车位置和地面上的一些痕迹。

1)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用粉笔或石笔在机动车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勾画“T”型线。

2)固定非机动车停车位置。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一般向某侧倒地,可沿其车轮的外沿勾画半个弧形线即可,同时在弧形线外边分别用“前”、“后”二字注明其前轮和后轮。

3)固定制动印痕。一般可在某条制动印痕的起点处,将印痕的起点和宽度用“「”型线勾画出来。

4)固定划痕。非机动车倒地时一般会在地面上留下脚蹬头或车轮轴头与地面产生的条状痕迹,我们只需沿可见的痕迹起点至终点勾画处条状线即可。

5)固定人体倒地的位置。有些事故中,骑车人或行人发生事故后会倒卧于地面,我们在组织抢救之前,最好将其头部和双脚的位置勾画出来。在此提示:如果人员受伤程度为轻伤以上,最好不要“私了”,应当立即报警。

(三)如何拍摄现场照片

发生事故后,如果条件允许,可用随身携带的照相机或有拍摄功能的手机拍摄一些现场照片,比如:现场的全景照片;车辆单独的整体照片;各种痕迹对应情况的照片等。现场照片是最直接、最形象、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下面介绍几种实用的拍摄方法。

1)拍摄现场全貌。主要反映整个现场范围以内的具体形态。拍摄时最好相向拍摄,即:以事故现场的车辆为拍摄中心,从相反的两个方向往现场中心进行等距离的拍摄。

2)拍摄现场局部。也称现场重点部位摄影,是在较近距离拍摄事故现场中心、局部痕迹的位置及与有关物体之间的关系。照片主要反映:

①两车接触部位嵌合的情况;

②车辆的某一侧、刹车痕迹、散落物离某条车道线或路边的距离。

3)拍摄痕迹和损坏部位。也称细目摄影或痕迹摄影,它是采用近距拍摄路面、车辆、人体衣着痕迹特征的一种方式,重点要反映痕迹的形状、特征、大小、受力方向等。拍摄时,照相机的镜头要与被摄体相垂直(提示:应当按照“二者对应”中讲的“承痕体”和“造痕体”关系内容对应拍摄痕迹照片)。

(四)如何用文字记录有关事故情况

1)“私了”事故时,应当用文字记录哪些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这条规定中所涉及的内容就是“私了”时要记录的内容,它是最原始的证据之一、是当事人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依据。有些省市的交通管理部门为了方便当事人“私了”交通事故,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设定了《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格式和如何填写《协议书》的条款。空白《协议书》一般都可在当地交通队免费领取或在当地交管部门的网站进行下载。例如:在北京市,《协议书》就可以在交通管理局的网站下载。

2)《协议书》中有哪些内容

《协议书》一般有三部分内容:一是事故事实认定部分;二是当事人责任确定部分;三是双方损害赔偿部分。

①事故事实认定部分的内容有: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姓名、驾驶证号、电话、交通方式、机动车车牌号、保险凭证号、行驶的方向。

②当事人责任确定部分的内容有: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责任的划分。

③双方损害赔偿部分的内容有:赔偿的额度、赔偿的方式。

3)填写《协议书》的要求和方法

以北京的《协议书》格式为例,填写的要求和方法如下:

①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持一份,并要妥善保管。

②互相查验对方的有效证件,核实其身份。

③“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准确到分钟。

④“事故地点”一栏,需要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⑤“姓名、驾驶证号”一栏,填写前要与驾驶证核对。

⑥“电话”一栏,需要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填写前要互相拨通手机号加以确认。

⑦“交通方式”一栏,需要填写是哪种交通工具,如:大客、大货、小客、小货、自行车、残疾摩托车、三轮车、行人等。

⑧“机动车车牌号”一栏,填写前需要核对车辆号牌和行驶证;车辆为黑色号牌的,应在车号后注明“黑牌”。

⑨“保险凭证号”一栏,填写前要认真核对保险有关凭证,填写保险凭证号码,如机动车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注明“无三者险”。

⑩“事故事实”一栏,填写双方的行驶(行走)方向,及车辆碰撞部位。

(上述内容填写完毕后,双方当事人确认并签字,然后撤除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责任的确定和损害赔偿的协商。)

⑾“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可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简写,如:某某闯红灯,或某某追尾,或某某并线为让行;如果有的省(市)制定了具体的允许“私了”的地方性法规,可直接填写其中对应违法行为的条款即可,如:某某有某条某款的行为。

⑿“责任的划分”,直接填写责任的大小,如:某某负全部责任,或双方共负同等责任。

⒀“赔偿的额度”,按照双方私了的协议填写,如:某某负责对方车辆的全部修理费用,或双方各自负责自己的车辆修理,或某某赔付对方人民币多少元。

⒁“赔偿的方式”,按照双方私了的协议填写,如:现金赔付,或是等价货物赔付。

当《协议书》全部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就可以持该《协议书》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如果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在没有《协议书》的情况下如何用记录

如果没有随身携带《协议书》,或在没有设定《协议书》的省(市)或地区,可以在一张空白纸上用文字记录相关的内容,同样可以起到证据的作用。可是,那么多内容如何记得住呢?在这里介绍一种方法:只要记住下面一副对联,就能回忆起《协议书》记录的主要内容。这幅对联的上联是“天时地利人和”;下联是“路线方向错位”;横批是“好说好记好散”。解释一下:

①天——是指天气;

②时——是指时间;

③地——是指地点;

④利——是指利益中的财产损失情况;

⑤人——是指当事人姓名;

⑥和——是指当事人双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了事故;

⑦路线——是指哪条车道;

⑧方向——是指行驶或行走方向;

⑨错位——是指有什么交通违法行为或过错而造成了车体或人体具体部位的接触;

⑩好说好记好散——其中的“好”字是“号”字的谐音,分别指驾驶证号、车牌证号、保险凭证号。

提示:最后不要忘了双方签字确认。

五、共同认可事故发生的事实

事故当事人双方不能就交通事故问题进行协商,共同认可,就会产生分歧。一般说来,如果在第二个环节中,双方共同选择“私了”的方式处理事故,那么就应当采取理智的、诚信的态度对事故发生的事实尽快达成共识,不要在一些枝节末梢上纠缠不休。从另一个角度讲,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尽快“私了”事故提供了保证。

(一)容易共同认可的事实

1)事故发生的时间。发生事故后,双方只需核对一下手表或车辆上的时钟时间即可。但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①在没有时间限制的地方发生事故,双方认可的时间如果相差了几分钟或十来分钟,可共同认可一个大约的时间,并写在《协议书》或记录纸上,如:“2006年6月6日6时左右,,。

②如果有一方驾车在禁止的时间内驶入某车道发生事故,那么在时间的认可上就应相对准确。可用手机立即拨打本地的时间问询台,共同认可准确的“北京时间”。当然如果事故损失不大,有违规的一方愿意当场赔付现金“私了”,另一方当事人就大可不必为了时间问题而“较真”,因为“私了”的初衷之一不就是花钱买时间吗?何必为了“时间”而浪费时间呢。

2)事故地点。事故双方只要有一方熟悉事故的点也好认可,但是,遇到双方都不熟悉事故地点,就容易对地点的认可问题犯休。此时可先辨别一下方向,然后通过几种简单的方法确定道路的位置:

①向附近摆摊设点的生意人或知情的过路人进行询问;

②观察道路边上路牌的名称、电线杆上的编号或某单位、某建筑物的名称。

3)当事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事故双方只需互相查看并记录对方的驾驶证或身份证即可。如果对方提供不出这两种证件的其中一种,又不能当场赔付现金,最好及时报警;对联系方式的共同认可,最好互相拨打一下手机。如果某方未带手机,可让其当场提供一个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的姓名,并立即拨打进行核实。

4)机动车牌号和保险凭证号。车牌和保险凭证应当依法分别安装在车体上和前风挡玻璃上,事故双方只需互相查看并记录即可。如果某一方缺少其中的一种,应当立即报警。

5)通行方向和接触部位。第三章已经讲过,通行方向不同,双方的接触部位就有所不同。发生事故必然在双方的接触部位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并留下痕迹。通过现场勘查手段,可以根据接触部位的痕迹来确定双方的通行方向。对这个问题双方容易达成共识,记录时只需用文字简单进行表述即可,如:“甲方驾车由东向西行驶,乙方驾车由北向南行驶,甲车前部与乙车左前门接触”。

(二)容易产生分歧的事实

容易产生分歧的事实,主要就是双方的具体交通行为是否违法。前面讲过,不管哪种形态的交通事故,其发生必然由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所导致(意外事故除外)。对这个事实的认可是极其重要的,它直接涉及到当事人的责任问题和赔偿问题。因此,“私了”中经常出现对这个问题“纠缠不休”的情况。常见的有:

1)在有红绿灯控制的路口内发生事故时,事实上肯定有一方当事人闯红灯,但双方都不承认自己有闯红灯的行为;

2)多车连续追尾的事故,中间的车不承认自己撞了前车,而是强调由于后车撞了自己,惯性的作用才使自己撞了前车;

3)两车在同一车道前后碰撞,前车称是后车追尾发生事故,后车称是前车溜车或倒车发生事故;

4)转弯车与直行车碰撞,本来事实很清楚,应当是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但转弯车往往辩称自己车已经快转过去了,是直行车没有保证安全驾驶而撞在自己车的侧后部;

5)在遇有车道减少的情况时,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但是某一方却强调对方是并线未让行所致;

实践中还有许多容易产生分歧的情形,就不一一列举了。一般说来,如果在第二个环节中,双方共同选择了“私了”的方式处理事故,那么就应当理智地对事故发生的事实尽快达成共识,不要在一些枝节问题上纠缠不休,更不要无理取闹,嫁祸于人。从另一个角度讲,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尽快“私了”事故提供了保证。

六、撤除现场协商赔偿

现场勘查完毕,双方共同认可了事故事实后,应当自行移动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然后进行赔偿问题的协商(具体的赔偿问题见第八讲)。建议按照下列的方法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一、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需要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二、在高速公路上,要将车辆移至就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或者硬路肩上;

三、在城市快速路上,要将车辆移至就近的应急车道内或者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

四、在其他道路上,要将车辆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

在采取以上安全措施工作后,就可以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了。

在此提示一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之规定,如果“私了”不成由警察介入调查完毕时,不管你是否同意警察认定的事故事实,都应当立即撤除现场,最好不要出现被强制撤离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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