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的合议庭能有人民陪审员。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由法院院长或者刑事审判庭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案件审判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第一审程序的合议庭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岁的公民,都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时,同审判员权利、义务相同。合议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评议原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人笔录。合议庭的人员组成只能是单数。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做出决定的,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合议庭对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可以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一次。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以后,应当作出判决。所以,人民法院的一审的合议庭都能有人民陪审员。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十九、将第一百七十八条改为第一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1、资格条件不同。
人民陪审员不需要通过司法考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除不能担任审判长之外,其他权力与义务是跟法官一样的,是一个案件的合议庭成员。而审判员需要取得法官资质证书,可以担任审判长。
2、报酬制度不同。
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实行有偿制度。而审判员属于国家国家公务员,审理案件属于本职工作,领取国家工资。
3、案件处理地位不同。
人民陪审员也不参加案件的执行工作,陪审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能和法官一样居于同等地位,陪审团在法官对案件进行了结论行判决后要发表他们对案件事实的意见,其意见对案件判决在一定程度上起决定性作用。
扩展资料
陪审员和法官的区别:
1、审判案件范围不同。
所有的案件都是法官来审的,但是有一些案子陪审员是不参加的,比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里规定的独任审的案件都是法官来审,单个陪审员是不能审案子的。另外,还有一些案子法律规定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包括所有的二审案件,这些案件也是陪审员不参加的。
2、地位不同。
审判长只能是法官,主持庭审的只能是法官。
3、职能范围不同。
在审判案件的时候,法庭审理后面的合议,原则上他们是同权的,但是在七人合议庭中有一个区分,对于七人合议庭里面的事实问题,陪审员和法官是同权的,包括发表意见,包括表决,但是对法律适用问题陪审员不参加表决,只发表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陪审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判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