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增资要交印花税吗
认缴增资要交印花税吗?没有实际到位的认缴部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实收部分缴纳万分之2.5的印花税,并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核算.
参考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认缴制下的注册资本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今天关于认缴增资要交印花税吗的解读就到这里啦,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认缴制下企业未实际收到注册资本,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只有实际收到投入的注册资本才需要确认并计征印花税.大家清楚了吗?更多印花税的实务问题请登录网站了解吧.
法律主观: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需要增加注册资本,要按照相关规定来增加注册资本,一般来说,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缴纳相关的税务,比如说印花税。一、企业增资如何缴纳印花税因为企业增资不属于印花税免税范围,所以企业增资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二、公司增资有什么用1、知识产权增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远优于利用垫资、贷款等方式。而且知识产权在注册资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七十。2、企业的注册资金提上来了,企业在项目投标时也获得的更多的中标机会。3、利用知识产权增资,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合作提供了帮助。4、通过知识产权增资的企业每年在工商年检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新办企业和要求增资扩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足的困难。三、虚假增资和虚假出资的区别1、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主体,即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或单位。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的人”是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设立的人”是董事会。虚假出资的行为主体,本行为的主题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所谓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2、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主观:
因为企业增资不属于印花税免税范围,所以企业增资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八条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法律客观: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股东只要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缴足认缴份额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条例列举了以下五类凭证为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以上五类凭证并没有注册资本这一项,因此企业无需就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大家平时所说的注册资本印花税其实就是营业账簿税目里记载资金帐簿的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把营业账簿分为两类,分为其他账簿和记载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按照每本5元定额贴花,记载资金的账簿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1993年7月1日起施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4]025号文件按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重行制订了“记载资金的帐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自1994年1月1日起,记载资金的帐薄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账簿中“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这样一来结论就比较明确了,记载资金账簿的印花税是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计算缴纳。认缴未实缴的注册资本,由于“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账簿的金额为零,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公司注册资本改成认缴制度之后当然也需要交纳印花税,只不过交纳印花税的时间同以前的实缴制度会有一定的区别。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一次性到位的情况下可以暂时不交印花税,只不过,总有一天公司要交齐所有的注册资本金,交齐之后依然要缴纳印花税的。接下来跟我一起来看看。
一、认缴制注册资本印花税要缴吗
认缴制注册资本是需要交纳印花税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印花税缴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我们就算是注册非盈利性质的法人都需要交印花税,所以,其他股东盈利性质的法人机构是不可能不交印花税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只是相对灵活的改变了一下创办公司的步骤,某种缓解当事人的创业压力而已,但是该缴纳的税费不会因为认缴制度有所改变。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