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研究生(证据学研究生就业前景)

qq745048485 2024-11-17 阅读:2

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

证据学研究生(证据学研究生就业前景)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教材目录要求新编日语1-4册,瞠目!

那可是日语专业一级水平

另外,想了解下苏大的黑箱有多大

一.关于试卷的构成:

苏州大学法学专业考研初试试卷有综合卷和专业卷两张构成,每张试卷均为150分,从今年考试,各门课程的知识不再混合在一起考查,而是分为几个清晰的部分,就诉讼法学而言,综合卷分为宪法,法理,刑法,和民法几个部分(各个专业的综合卷应该是一样的),各门比例也差不多,轻重之别一目了然,之所以这样分是想给考生清晰的答题思路,所以应该不会出现各门课程知识点综合的题.综合卷就是由和你报考的具体专业有关的课程构成,以诉讼法专业为例,就由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构成.

二.关于宪法

有很多08年的学弟学妹"反映"张千帆老师的宪法学初看起来有点让人"郁闷",或者是感觉看了一遍没有任何的效果,记不住什么知识点,这和我们学法理的时候似乎有一样的感觉,这就是张千帆的宪法学和其他宪法学的不同之处,张千帆的宪法学注重的是宪法的原理和理论,或者说是对宪法学发展的研究,而不是象其他宪法学的教材那样注重的是我国的宪法制度,而很少涉及宪法的原理部分,所以复习起来就感觉象法理学一样晦涩难懂,所以就有人问有没有必要找另外一本比较权威宪法学取而代之,其实在考试的时候注重的还是对宪法原理和相关理论的考查,并没有涉及我国的具体的宪法制度是怎么样的,所以我们建议一定要以张千帆的宪法学为主,其他的宪法学教材为辅,如果觉得时间紧张甚至可以不看,宪法可以放到9月或者10月再进行复习,具体的复习建议是先耐着性子把整本书全面细致的看上一遍,而后只看最后的每章小结就可以了

三.关于刑法

也有很多08年的学弟学妹"诉苦"说李晓明老师的刑法两本书太厚了,而且体系前后不太连贯,是不是有必要看别的刑法书.这里要说明两点:一是这本书不是李晓明老师的专著,不是专著自然有体系不连贯的地方,再者,李晓明老师在里面确实提出了很多自己独到的见解,个人觉得李晓明老师的观点不能说不权威,因为清华大学的张明楷教授也是赞同三要件说的,关于这个问题,只能说是一种理论观点的不同,或者说是四要件说的发展,是一种推陈出新的观点,李晓明老师是坚持三要件说的,但是再做最后结论的时候往往选择了通说,当然,作为一个学者,在现在的学术氛围下做到独树一帜是很困难的,所以结论的顺从也只能说是一种无奈吧,既然你是考苏州大学的研究生,答题的时候还是要按照李晓明老师的观点来作答比较好,也是对李晓明老师最大的支持和精神安慰~~!二是刑法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的考生注意了,一定要把刑法总则当作重点复习,刑法分则考的东西很少,基本上是一道题,象今年的综合卷中刑法分则只是出现了一道和现实比较紧密的题:关于洗钱罪的论述,因为当时全国正开展反洗钱的专项斗争,所以出了这道试题,所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刑法分则的复习,当然,如果感觉自己在本科学习中刑法分则学的非常扎实的话,完全可以对刑法分则"一笑而过"了.

四.关于证据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是很多教授合著的,所以观点比较多,其中关于证据制度的论述主要是介绍我国的证据制度,而《民事诉讼证据原理研究》是苏州大学诉讼法的张永泉老师的专著,这本书的特点就是吸收和介绍了很多英美法系里先进的东西,是对我国证据制度的改进建议,也是一种创新和趋势,所以《民事诉讼法学》里的证据章节还是要看的,而且专业卷也是分为刑诉,民诉两个部分,民诉部分当然要用到《民事诉讼法学》里的证据章节的内容,今年诉讼法专业课试卷中似乎没有出现证据学部分,也可能是穿插在其他学科的知识中考查了,不知道08年的情况如何,应该不会占很大的比例,重点还是刑诉和民诉,所以要好好复习,关于证据学的复习,建议你重点还是掌握我过的证据制度,把英美法系里先进的部分作为我国证据制度的不足之处,或者需要改进之处掌握就可以了.

五.关于复习计划

考研进行中,有个复习的计划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计划不必过于详细,大家也知道考研期间还是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事情,如果计划的过于详细,一旦耽误了,完成不了,反而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紧张,俗话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嘛~~!所以计划最好稍微宏观一些,比如今天看哪本书,大概看一章还是多少页,到几月份把书看完第一遍,几月看完第二遍,这样就可以了,复习专业课的时候最好一齐进行,不提倡各个击破,因为如果先复习完一门,再复习另一门的话容易遗忘前面复习过的知识,单复习一门课也会感觉枯燥无味.

六.关于复习方法

专业课复习的时候,要学会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掌握重点,书上面的基础知识自然要全面把握,而在历年初试中经常出现试题的章节则是要全面的基础上重点把握,诉讼法学的试题是很基础的,没有超出指定教材的试题,所以把书看好是复习的重中之重,书上知识第一遍最好全面复习一下,第二遍或者第三遍要能选择基础知识和重点知识看,有些东西可以略看,有些东西则可以不看,也就是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导师的论文一般是不会在试题中涉及的,所以没有必要单独抽出时间和经历关注这方面,经常有学弟学妹咨询我们何谓重点,其实很简单,历年试题中经常出现试题的章节自然就是重点章节,复习过程中做笔记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复习的最后阶段,是没有时间再翻指定教材的,有自己做的笔记的话会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做到游刃有余,具体做笔记的方法如下:

1.第一遍复习的时候要全面细致,这个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不必参考历年试卷,因为即使历年试卷中没有出现试题的地方,也可能在08年出现试题,而且,第一遍也有使书本知识系统化的作用,第一遍的效果就在于此

2.视自己的具体复习情况而定,如果感觉第一遍没复习充实,第二遍的时候再细致的看看书,这个时候就要用到历年试题,在全面的同时,要重点掌握经常出现试题的章节了,这种情况下可以等到第三遍再做笔记

3.如果在看完一遍以后,觉得比较满意了,第二遍的时候就可以做笔记了,由于这个时候时间比较充足,所以笔记尽量详细,每一章都可以做笔记,特点、要件中该展开的具体内容可以适当展开,第三遍看书的时候就不必太细致,三遍复习完以后,差不多到了最后阶段了,就可以重点看笔记了,书可以暂时退居二线了~!

七.关于08年指定教材会不会改变

我们也没有先知先觉的功能,不然早去买彩票了,呵呵,从07年的改变来看,不是很大,我们诉讼法是增加了个宪法,还有就是刑法的指定教材由张明楷教授的刑法学变成了李晓明老师的刑法学,其他专业应该也差不多,具体情况你可以参考一下去年的指定教材,从中我们也可以知道,凡是苏州大学的老师编写或者参与编写的教材是不会变的,就诉讼法专业而言,就是周永坤老师的法理学,李晓明老师的刑法学和胡亚球老师参与编写的民事诉讼法学,如果对去年的招生简章不放心,可以先复习这些科目.

八.关于答题

考试的时候要看清题目再答,比如今年民诉倒数第2题是要求自己拟题再展开论述,好象只有4位考生拟出了题目,答题的时候还要全面,比如涉及一个知识点,要答概念,构成要件,特点,有什么不足需要改进,甚至与相似概念的区别等等~~话不在繁冗,而在于全面~!

应该说是不难考,但这个前提也必须是过国家线!过了国家线问题基本不大。

经济法学

硕士点介绍

一、历史沿革(包括批准时间、招生时间、招生数量、生源情况)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点 1998年批准设立,是我国工科院校设立经济法学硕士点并招收研究生较早的学校之一。 1999年招收第一届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至今已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八届,培养硕士研究生 125名。另外还招收同等学历学生名。

二、硕士点的主要研究方向

1.企业法、公司法;

2.会计法、审计法;

3.金融法。

三、导师组成员介绍(见后面)

田晓云吴邲光王素娟王瑞赵贺春刘晓春胡立新徐岩

荣国权王斐民陈兴华董慧凝胡平韩红兴

四、硕士点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情况;(略)

一、培养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为国家造就有理想,有社会主义觉悟,有健全体魄,具有系统的坚实的法学、经济法学的理论和知识,毕业后能独立从事经济法理论研究和教学,从事经济法实际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方针,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良好品德,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服务;

2.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3.系统地掌握法学、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比较熟悉有关的部门经济法学知识,对自己研究方向的特定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在学期间应通过国家的律师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4.应具备独立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能力,毕业时应写出有较高水平、观点正确、资料翔实、逻辑性强、文笔通顺,且具有一定创见性的学位论文;

5.必须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写、读的能力;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掌握并熟练使用数据库管理系统。

6.有健全体魄。

二、研究方向:

根据本学科的研究基础和当前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目前拟设 3个研究方向:

1.企业法、公司法;

2.会计法、审计法;

3.金融法。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各为一年半。

第一学年:学习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并学习一至两门专业课,一至两门选修课;非法学专业毕业生,视情况补修两门专业课;

第二学年:重点学习专业课及相关选修课,并对自己选定的研究方向深入学习,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参加教学实践,提出开题报告,并写出论文大纲。

第三学年:安排社会调查,撰写论文,并进行答辩。

凡按本学科培养方案和学分的要求,修满课程和学分的,可提前申请硕士论文答辩。

四、培养方式:

1.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制订出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2.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两者均为一年半,可交叉进行。

3.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在打好坚实基础理论的同时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知识和能力。

4.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5.研究生的学习以导师指导下的自学为主,强调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努力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加强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文化素质的教育,要求研究生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和文化素质课的学习,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7.研究生都应自觉参加体育锻炼。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每完成 16学时的学习量,可获得 1个学分。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最低课程学分要求为 27学分。其中要求学位课 12学分左右。

田晓云:女,硕士,教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年 7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学硕士点责任教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 2006年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86-10-88803531

E-mail: suhra@sohu.com

讲授课程:国际经济法专题研究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

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

学术成果:《国际经济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年)、《国际商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年)《加入 WTO与中国冶金工业》(冶金工业出版社 2003年)

在《法学杂志》、《河北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国际私法中“直接适用的法”性质探讨》、《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实体私法条约的适用》、《我国仲裁的司法监督若干问题探讨》等论文,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以及相关法学学术刊物上发表《意思自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比较研究》、《“直接适用的法”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试论 WTO反倾销协议的功能平衡》、《国际商法地位问题研究》等学术论文近 20篇。

主持完成“商法的定位与体系研究”( 2000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或参与承担“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国际化经营中的国际惯例及国际法规范研究”等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持承担“国际条约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的适用”等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主持或参与“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国际私法课程建设教学案例”等 5项教改课题,“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课题获北方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在研项目:《我国区际司法协助中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 2006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贸易救济制度的成就、贡献与不足专题研究》( 2006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吴邲光:男,汉族, 1957年 4月出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人,中共党员。高中毕业后在河南省临颍县插队六年, 198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 1994年研修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先后任教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现任法律系主任。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3531

E-mail: wubiguang@126.com

讲授课程:吴邲光教授系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导师,曾任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会理事, 1997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执业律师(兼职),大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研究方向:刑法学、经济犯罪、公司犯罪。

学术成果:《共同犯罪理论及其运用》、《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论》、《国家安全法教程》、《经济法律通论》、《金融诈骗识别与防范百答》、《防范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防范证券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防范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新刑法金融犯罪百问》等刑法、经济犯罪理论专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论文有:《论刑事诉讼中青少年保护的延伸》、《税收刑事立法比较与我国税收刑事立法的完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客观方面的认定》、《论著作权的刑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法律规制的探讨》等。近几年来,主持和参与了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安全局、中国人民银行监察局和北方工业大学多项科学研究课题。

王素娟女,民商法学教授。 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民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责任教授,从事民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3531

E-mail: sujuan-wang@sohu.com

讲授课程:民法学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学专题研究

研究方向:民商法、知识产权

学术成果:主要科研项目:

曾先后承担过部委级科研课题:《有色大中型企业专利实施状况分析及其法律对策》;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网络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及法律调整》(2001年)以及《网络游戏的法律保护》(2004年)科研课题。目前在研项目为司法部科研课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法律保护》、北京市法学会《网络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科研课题

主要学术成果:

近年围绕知识产权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发表论文数篇,其中《假冒商品行为的表现形式——假冒、逆假冒》、《对原产地名称立法保护问题的探讨》、《对我国已出现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法律分析》、《由人类基因图谱的公布引发的对隐私权问题的思考》、《论“黑客行为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调整》、《网上拍卖法律问题初探》等论文发表于《法律适用》、《法商研究》、《法学杂志》、《河北法学》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人类遗产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网上链接的法律责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主要区别及其法律调整》、《不使用、不依法使用注册商标对企业商标专用权效力影响》、《特殊标志的登记、使用和法律保护》登载于《人民法

院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以及《电子知识产权》等重要刊物。在发表的论文中曾有多篇论文获奖:《论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研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2004年获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年会“优秀知识产权成果奖”、《论假冒商品行为的认定假冒商品行为的认定标准》获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北京分会第六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成因及其法律对策》获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八届年会优秀论文奖等。王瑞:男,副教授,法学博士,汉族, 1968年出生,原籍河北。 200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 2003年 7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3531

E-mail: ruiwang518@hotmail.com

讲授课程:民法学基础理论公司法专题知识产权与合同法商法学

研究方向: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

学术成果:主持北京市优秀人才资助基金项目 1项,主持学校科研基金项目 2项。

在《河北法学》《法学杂志》等法学期刊发表《论商法的国际性特征》《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股份转让行为的法律分析》等论文 10篇。参编教材 3部。

赵贺春:男,教授,经济学硕士,汉族, 1983年 8月参加工作。现任北方工业大学会计研究所所长,北京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平身委员会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2622

E-mail: zhhch@ncut.edu.cn

主要研究方向:管理会计学:环境会计学。

承担的主要课程: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

主要经历:无后就读于北方工业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工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自 1983年 8月以来一直任教于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1998、 2006年被评为“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科研情况:出版专著《环境会计专题研究》、《管理会计学》、《现金流量表及其编制方法》;

主编《成本会计》、《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学》、《新税制与会计处理》等教材和专业书籍十余部;在《财务与会计》、《财会通讯》、《冶金经济与管理》《北方工业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符合可持续性的会计新体系研究”、“环境会计对象探究”、“价值链会计管理体系研究”、“旅游饭店内部转移价格问题研究”、“企业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等论文多篇;主持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研究”、“北京市区域环境成本层级管理体系的构建研究”以及“企业集团层级绩效评价系统”、“会计管理机制研究”、“区域环境成本管理系统”等多项横向研究课题。

刘晓春:女,教授, 1956年产生,汉族, 1975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读于北京经济学院(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助教进修班,学完会计学专业硕士课程,取得毕业证书。从 1982年起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曾任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学科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经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执业企业法律顾问。曾被评为“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3283

E-mail: lxch@ncut.edu.cn

主要研究方向:会计法审计法等

教授课程: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报表分析会计学

科研情况:

1.主编、参编《企业财务报告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企业财务管理》(地质出版社)、《财务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公司财务会计》(经济科学出版社)、《工业会计教程》(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基础会计学》(地质出版社)等教材。

2,主持、参与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经营业绩评价研究”、“证券组合投资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应用”、“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研究”等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项目 4项;主持、参与“黄河铝业公司预算体系”等横项研究项目 2项;承担“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有关问题研究”等校科研基金项目 3项;先

后主持、参加教改研究项目 8,其中“证券与期货课程教学与实践”课题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二等奖、北方工业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3.在“财务与会计”、“财会月刊”、“财会通讯”、“会计之友”、“北方工业大学学报”等期刊及会议上发表《(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我国的实施》、《克服资本多数决适用中缺陷的法律对策》、《传统与现代审计风险模型比较》、《资产减值准则与现行资产减值制度的比较》、《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的探讨》、《关于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问题的探讨》、《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研究》、《国金融期货市场风险的法律控制》、等论文 20余篇,其中“我国』‘‘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研究”一文获中国发展与西部开发社科研究成果一等奖。胡立新:女,副教授经济学硕士, 1988年 7月开始从事高等学校会计学教学与研究工作。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4120

E-mail: hlxncut@126.com

主要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学;环境会计学。

承担的主要课程:会计学、财务会计学等。

徐岩:

副导师:

荣国权:男,讲师, 1972年生,汉族,内蒙古人,中共党员。 1998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1998年 7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3531

E-mail: rongguoquan@ncut.edu.cn

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

讲授课程:经济法学竞争法

王斐民:王斐民,男,汉族, 1970年生,讲师,河南人,中共党员。 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从 2005年 7月开始在北方工业大学工作,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至今。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3531

E-mail: wangfeimin@126.com

主要研究方向:竞争法公司法税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

教授课程:经济法学经济法基础理论金融法

学术成果:

主要代表著作有:《竞争法案例·学理精解》国家级十五规划教材《经济法》等

理论专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性论文有: 1.《浅析公益诉讼》,发表于 2002年 1月 18日《检察日报》理论版;

2.《我国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改革》,载《中州学刊》 2003年第 l期;

3.《论公司资本制度变革》,载《法学杂志》 2004年第 6期,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 2005年第 2期全文转载;

4.《中国反垄断法调整范围的立法思考与建议》,载《法学杂志》 2005年第 1期,为《新华文摘》 2005年第 9期全文转载;

5.《论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人侵权责任的追究》,载《政法论丛》 2005年第 6期;

6.《论社会自治领域的竞争与合作》,载《经济法学家》,法律出版社 2005年。

主要科研项目有: 2003年 1— 6月,主持并独立完成国务院法制办课题《我国反

垄断法调整范围立法研究》; 2003年 6月一 2004年 11月参加史际春教授主持的

教育部课题《社会法暨经济法一般原理》的研究; 2006年 2月— 6月,参与张忠

军教授主持的国务院法制办课题《世界主要国家(地区)金融立法状况的比较研究》; 2006年 6月—至今,参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吴季松教授的课题《北京市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研究》。

董慧凝:女, 1977年出生,讲师, 200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 7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3531

E-mail: donghuining@163.com

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公司法

讲授课程:合同法国际商法

学术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现代法学》《行政与法》等法学刊物发表《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略论日本循环经济立法对我国环境立法的启示》《国有商业银行转制中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试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立法基础与立法构想》《论商法中商业登记的效力》《新公司法鼓励和保障公司自治》《董事会决议侵害债权人利益应如何救济》《公司僵局的救济》《公司自治为公司提供了更人的发展空间》等学术论文。

胡平:女,讲师, 1969年出生,原籍黑龙江。 1995年 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或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公司担任法律顾问,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2006年 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教师。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3531

E-mail: yiyao99@yahoo.com.cn

主要研究方向: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

主讲课程:民法(分论)

主要学术成果:

参编著作:《吉林老年人口研究》(中国社会科学“七五”计划重点项目);《资外外贸法律》;《经济法原理》;《行政法》;《中外财政制度比较研究》。

发表论文:《逾期贷款的成因及对策》;《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权利范围》;《资外并购的反垄断规制》;《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完善》等。

陈兴华:女,讲师,汉族, 1978年生,河南新乡人,中共党员, 2006年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年 7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3531

E-mail: xinghuachen@126.com

主要研究方向:能源法自然资源法

讲授课程:经济法学

学术成果:

在《环境资源法论丛》第 4卷《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科学版)、《水资源税法律初探》, 2004年 4月(法律出版社)、《柳州师专学报》《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

科学版)《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 2003年度国内环境法学研究综述》《中国海洋资源的产权制度研究》《海洋世纪与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浅议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制度及其完善》《资源节约利用法律意识教育》《“春晓”事件的国际海洋法思考》等论文。

发表。

《环境权:环境法学的基础研究》(专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 10月版,合

著。《环境资源法学》(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 9月版,合编。

《海洋资源的法律保护研究》(专著),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合著。

2004年至 2006年,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的研究工作;

2006年 3月至今,参与国家《能源法》立法工作,担任《能源法》起草组秘书处秘书;

韩红兴:男,讲师,中共党员,河南人, 2000年 9月至 2006年 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 20006年 7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86-10-88803531

E-mail: hanghongxing@126.com

研究方向:诉讼法学司法制度证据学律师制度

讲授课程:民事诉讼法学

学术成果:

参加项目: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课题、英国大使馆文化处资助项

目、欧盟主任机动基金项目等多项国内外科研项目。

主要代表著作:《外国司法体制若干问题研究趴《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资料汇编》《公诉教程》等多部论著和教材。

发表论文:在《政治与法律》《人民司法》、《当代法学》、《中国律师》等法

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0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

料全文转载。

获奖情况:

《以法官独立为核心,推动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获《人民司法》“春城杯”

优秀论文一等奖。

法理学

导师介绍

朱苏人,男,汉族, 1954年 2月出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籍贯江苏东台,中共党员。 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 198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职于中共中央统战部、深圳中深国际公司, 1994年 9月调深圳大学法律系任教, 1997年 5月调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法制史、法理学教学和研究。现为北方工业大学法理学硕士点负责人,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主要科研项目:

2002年承担本校“中国法制史教改”科研项目,研究课程改革,提高教学效果等问题;

2000年从原有色冶金总公司申报“公司法理论研究及改革实践”,获得二等奖;

2003年承担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及法律防范”。

主要代表论文:

1、《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研究》,发表于《传统中国法理探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第一版,第 232-330页;

2、《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及规范发展的法律分析》,发表于《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2004年第四期, 33-36页。

刘泽军,男, 1966年出生,原籍河北。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学术研究方向:

宪政、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社会学。

讲授课程:

1、研究生课程:宪政理论与实践、行政法学专题、法社会学

2、本科课程: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学术成果:

主持、参与承担北京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项,教育部委托项目 1项,学校科研基金项目 5项;曾在法学核心期刊等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 30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 3部。

王爱民,男, 1965年生,江苏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术研究方向:

立法学,比较法学

讲授课程:

1.研究生课程:立法学,比较法学

2.本科生课程:法律英语,行政法学

学术成果:

主持或参与北京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北京市优秀资助项目三项,校科研项目两项,法学核心期刊等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编著作两部。

民商法学

本人能查到的也就这么多了!具体可以参考以下链接。祝你好运!

专业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法学理论专业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民法学《民法学》,徐武生主编,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

刑法学专业行政法学《行政法学》,罗豪才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公安学基础理论《公安学基础理论教程》,柳晓川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证据学《刑事证据学》,崔敏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常怡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应用心理学专业西方近代心理学史《西方近代心理学史》,李汉松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教育心理学《当代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德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微机原理《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其应用》,周明德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C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程序设计》,谭浩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工程教程》,黄叔武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第三版

通信原理《通信原理简明教程》,南利平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道路交通管理学《新编道路交通管理学》,路峰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李兵主编,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法医学专业人体解剖学《解剖学》,余哲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二版

人体生理学《生理学》,姚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军事教育训练学专业体育统计《体育统计》,体育学院通用教材,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年版

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学院通用教材,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年版

行政管理专业行政管理学概论《行政管理学概论》,张国庆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行政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应松年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法律硕士专业不加试

清华在文科方面还是有待提高的!

建议你考北大,武大!

北京大学法学院:名师荟萃学科齐全

学院简介:北京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的发源地。经过百年风雨历程,北大法学院已经建设成为我国一流的法学院。北大法学院名师荟萃,现有在职教授36名,副教授32名,讲师15名。其中不乏蜚声中外的法学家。老一辈学者中有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教授(行政法)、香港、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主要起草人肖蔚云教授(宪法)以及著名法理学家沈宗灵教授、著名民法学家芮沐教授等。北大法学院学科齐全,教研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在法学院现有的学科中,法理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和宪法行政法学是全国重点学科,其中宪法行政法学是全国重点文科研究基地。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107个硕士点。

培养目标:本科教育是北大法学院教学工作的重点。本科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一般原理,重点掌握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知识,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够进行对外法律交流的法律专门人才。北大法学院本科只设一个专业,即法学专业。该专业根据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主要培养律师、法官、检察官、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法律工作人员、涉外法律工作人员,并为培养高层次法律研究人员提供后备力量。

课程设置:北大法学院分设4个学科群,这4个学科群是:(1)理论法学,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行政法学等。在该学科群,有法学理论和宪法行政法学两个国家重点学科,是北大法学院具有较强实力的学科群。(2)民商经济法学,包括民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在该学科群,有经济法学一个国家重点学科。民商经济法是与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密切相关的部门法学,北大法学院的民商经济法学具有自身优势,尤其北大法学院在北大首设经济法本科专业,表明在这一领域的教研处于领先地位。(3)刑事法学,包括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监狱法学、司法鉴定、犯罪学等学科。北大法学院的刑事法学科秉承刑事一体化的研究思想,在刑法哲学与比较刑法学等领域具有学科特色。(4)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学科。

就业方向:北大法学院本科毕业生素以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而著称,毕业生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出国深造或者在国内上研究生,其他同学大多被各级国家机关、司法部门、国内外著名律师事务所、著名企业录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

学院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办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人大法学院在全国法律院校中拥有博士学位点、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学科和博士后流动站最多,目前已跻身于世界著名法学院行列。

法学院设有10个院属研究所(研究中心);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国性学术期刊《法学家》杂志;两个教学实践基地——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和地石律师事务所;三个教学辅助机构——法学院图书馆、中国法制信息港和国内高等院校中规模最大的物证技术实验室。

培养目标:培养能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专业主干课】

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物证技术学等。

【专业选修课】诊所式法律教育、律师学、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民法案例分析、刑事案例分析、行政法案例分析、经济法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案例分析、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等近50门。

就业方向:该院近年来的本科学生毕业后,大部分考取了硕士研究生,另一部分进入司法机关和政府行政机关担任法官、检察官、警官和政府公务员,还有一部分获得律师资格,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清华大学法学院:

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学院简介:清华大学法学院现有教师40名,其中教授20名(含博士生导师9名),副教授13名。法学院现已取得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此外,还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和刑法学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包含20个研究方向)和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院还与香港大学合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招收法学第二学位生。法学院积极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先后与美国哈佛大学、杜克大学、日本早稻大学、名城大学、横滨国立大学、名古屋大学、香港大学等院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定期派师生前去讲学、学习。

课程设置:清华大学法学院设置“法学”一个本科专业,自2001年开始,经学校批准,全面推行学分制,除学校所规定的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以及必要的跨系选修课程之外,还设有法学绪论、宪法学、民法总论、商法总论、刑法总论、国际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学等专业必修课。学院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并且按照课程的性质分成不同的课组,其中包括法理学课组、宪法与行政法学课组、法史课组、民法学课组、商法学课组、经济法学课组、刑法学课组、环境资源法课组、诉讼与仲裁法课组、国际法学课组。实践课课组以及文献阅读课组等,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志向,在教师的指导下选修专业课程。

就业方向:法学院的毕业生适于在司法机关、政府机关、保险业、公司企业、律师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任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培养双学位人才

学院简介:中国政法大学在国际上享有“中国法学最有代表性的大学”的声誉,50年来,学校在许多专业领域开创了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先河,如新中国的第一个法律史专业、民商法专业、经济法专业、诉讼法专业、比较法专业等都出自中国政法大学,新中国的第一批法学博士也在这里诞生。

课程设置:法学专业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特色专业,该专业招生人数占招生总数的65%左右。为充分利用法学及各个学科的资源,培养综合性人才,学校设立了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基准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推行双专业及双学位培养模式和双学位+硕士连读培养模式。所有学生在入学两年后有机会选择学习第二专业,从而在5年内实行双专业、双学位的教育。双学位+硕士连读培养模式目前仅在德语专业推行,实行5年双学位和两年硕士连读的培养模式。学生在前5年学习德语专业和法学专业课程,获得文学士和法学士两个本科学位后,直接进入该校中德法学院成为中德比较法学研究生,经过两年学习(其中1年时间在德国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学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治理国家的栋梁人才、有国际竞争力的司法实务人才和法学方面的领军人才。

就业方向:50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各界输送高素质的各类政法人才10万多名。全国高层次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中的三分之一以及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司法工作者中的十分之一均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一直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近三年来有61%学生进入国家机关工作,在企业及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分别占28%和1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依托交叉综合优势

学院简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由原隶属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法学院目前是该校办学规模最大的学院,拥有民商法学、法制史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博士点和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9个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形成了科研与教学、理论与实践、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办学特色。

培养目标:法学专业立足于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的法学学科特点,结合财经政法类大学的实际,依托学校经济、管理、人文综合发展的优势,促进法学与经济学和管理学三大优势学科的互相融通,把学生培养成以法学专业为核心,跨管理学、经济学和人文三个学科的应用型、融通性人才。

课程设置:法学专业设有法律、经济法、国际法、司法考试四个特色方向。学生入学后,经过二年的专业基础课学习后,可以结合个人的专业兴趣、职业规划,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法律方向】

犯罪学、犯罪侦查学、刑事审判实务、司法文书、仲裁法、律师与公证、立法学、国家赔偿法、比较宪法、法律社会学、外国法制史、政治学等。

【经济法方向】

合同法、物权法、企业法、银行法、房地产法、竞争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税法、证券法、环境与资源法、民商法实务研究等。

【国际法方向】

世界贸易组织法、海商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关系史、外国民商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税法、中国区际冲突法等。

【司法考试】

主要是为深入探讨法学专业教育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之间的内在规律,研究司法考试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提高法学专业毕业生司法考试的应试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

就业方向:各级法院、检察院、国家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党团组织、军队政治法制工作部门;海关、审计、监察、工商管理、财政、税务、交通稽查、金融、保险、内外贸易、新闻出版等行政执法部门及对外经贸公司、海运企业、三资企业等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公证及政法院校和法学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等。

复旦大学法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

学院简介: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1994年重建(含法律学系、国际政治系、社会学系、人口学研究所),2000年11月重组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现有法理学、法律史、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7个专业硕士点,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具备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称JM)授予权。学院先后设立了比较法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国际法中心、法治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法律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比较全面的法学教学研究体系。

培养目标:拥有设备先进的模拟法庭和信息资料中心,为本专业学生的法律实践和学术研究提供各种支持。培养学生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敏锐的法律意识,熟练掌握各部门法的基本知识,并具有较强的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

课程设置:

【专业设置】

主要专业课程包括:法理学、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专业基础课。

【专业选修课】

物权法、金融法、海商法、公司法、劳动法、税法、仲裁法、信托法、银行法、证券法、担保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经济合同证据法、法律诊所等。

就业方向:学院的法学本科毕业生除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出国留学以外,主要在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商业银行、跨国公司从事法律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形成互动的教学模式学院简介: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是西南政法大学师资力量最雄厚、科研教学成果最丰硕的学院级单位。名师荟萃、群体性人才辈出,是法学院各专业学科的特色。目前一支知识、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学和科研梯队已经形成。

课程设置:法学院教师担任全校的法学前沿、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公证与律师制度学等20多门本科、双学位、硕士、博士课程学位课教学工作。经过各专业学科的长期努力,院属刑法、诉讼法,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均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培养目标:在长期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全院教师通过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网络教学等措施,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克服了以往教学模式理论与实践脱节,高分低能的弊端,形成了教学相长、师生良性互动的教学局面。

武汉大学法学院:培养创新型人才

学院简介:学院下设法律系、国际法系和社会学系,现有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3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设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专业方向。学院现设4个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港澳台法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4个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刑事法比较研究中心、妇女研究中心、比较宪法研究中心),还设有中外文藏书近20万册的法学图书馆(含联合国文献资料中心)、国家法学类核心期刊《法学评论》编辑部、成人教育部、律师进修学院、珞珈律师事务所以及武汉大学文科重点实验室——刑侦实验室。现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社会学、民俗学),5个博士点(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环境法学),1个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含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环境法学),1个国家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国际法与比较法),2个国家级文科重点研究基地(环境保护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2个省级重点学科(刑法学、民商法学)。

课程设置: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环境法。

就业方向:主要是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比例达到25%,2004年就业率为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