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苏州市劳动局:电话: 0512-6521882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国劳动局的咨询电话是12333。
目前“12333智询通”已覆盖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职工福利等10大类政策信息。
“12333智询通”智能服务系统通过对12333电话咨询中心知识库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量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着重突出人机互动“对话”服务方式,实现了网站在线咨询形式和交互流程的创新。
扩展资料: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13号),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法律主观:
能够拨打12021投诉有关劳动纷争的事项,12021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询问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询问。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体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做法的投诉、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做法。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规则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限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工人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限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限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薪水和执行最低薪水准则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组织、职业技能训练组织和职业技能考核判定组织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技能考核判定的限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法律客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苏州市劳动局:电话:0512-652188260512-12333
地址:苏州体育场路4号
拓展资料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有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投诉。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可以举报。
携带材料:投诉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举报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和填写投诉书。
办理地点:苏州市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苏州市劳动保障维权调解中心及各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地点。
交通指引:
1.苏州市劳动局附近的公交站:大公园、大公园、饮马桥东、饮马桥、苏州日报社、饮马桥、三元坊、市立医院本部、苏州日报社、三元坊(十全街)、三元坊(十全街)、乌鹊桥路、乐桥、乐桥站、乐桥、南林饭店。
2.苏州市劳动局附近的公交车:261路、960路、309路、8路、101路、933路、1路、38路、5路、游4路、102路、511路、931路、40路东环线、40路西环线、89路、200路北环线、200路南环线、308路、47路、900路北环线、900路南环线、923路、9路、32路、60路北环线、60路南环线、146路、地铁1号线、2路、307路、800路东环线、800路西环线、112路、204路、游2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