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执单,就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就是法院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收到后,应当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法院已经把文书送到了。
一、法律上的送达是指什么
1、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司法单位按照法定的一定方式,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交付给应当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2、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讼文书,或者当事人相互间交付诉讼文书,不称送达。
二、送达回执是什么意思
1、送达回执是回执的一种。所谓回执,就是当自己收到了发出者一方的文件或者是货物之后,写出一个回复,表明自己已经收到并邮寄给发出方这样一个文件。由于送达回执这个文件是由法院或者相关司法机关一方发出的,所以它本身也是一种法律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在提起诉讼或者是提起仲裁或者是其他法律有关事项的时候,我们要自己或者是委托的律师将自己的法律文书要打给法院。而法院在收到了自己的法律文书之后,通常就会给自己返回一个回执,这个回执的意义是法院已经收到了自己的文书,是可以作为文书已经送到的证据,所以在这层意义上,送达回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3、在当事人收到了法院或其他法律部门的送达回执后,应当在回执书上签字,表明自己已经收到了回执,这也可以表明法院已经把相关的文件送到了,这对于双方来讲都是具有十分必要的事情。
三、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的含义
1、回执就是回复的意思,代表你已经阅读后并且同意观点,送达回执就是将本人文件签收后送回发出方的文件。
2、邮寄书籍或者其他物件,签收之后的快递单即为回执;
3、网络邮件对方需要确认你收到会要求你发送回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
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分析:送达回执单的意思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法院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收到后,应当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法院已经把文书送到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委托及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院回执就是回复的意思,代表你已经阅读后并且同意观点,送达回执就是将本人文件签收后送回发出方的文件。一般用在两个方面:
1、邮寄书籍或者其他物件,签收之后的快递单即为回执;
2、网络邮件对方需要确认你收到会要求你发送回执。
法院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如果法院立案之后,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当事人,让当事人找证据,交答辩状。
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送达回执单,就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就是法院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收到后,应当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法院已经把文书送到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它既是送达行为证明,又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是人民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
使用时间:一审庭审前:民事案件一审庭审前向被告、第三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庭前文书会使用送达回证。
基本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
2,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
3,内容的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5,使用的实效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送达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