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工地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是多少

qq745048485 2024-11-18 阅读:5

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举报方法如下:

工地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工地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是多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首先向现场监理反映,监理会要求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报验,并报送到安监局。再由安监局报送到市权威机构检测中心,中心会派人对设备进行检测。如果合格的话,检测中心会出具检测报告。如果不合格则没有检测报告,设备就不能使用。

2、可向当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局投诉,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局会有专人过来检查并限期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将会采取罚款措施,直至责令其停工。如果安全监督管理局和施工单位关系密切,还不整改。再向当地建设管理局投诉。

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1、施工方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的、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约定的建筑材料的,事故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的、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的、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的,事故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工地安全隐患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后,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开的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等途径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国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在努力抓好各地的安全生产,防止某些地区为了增加生产效率而违规操作,甚至形成了各种的安全隐患。国家为此特意设立了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这个电话号码是针对全国而通用的,只要发现任何地区有任何违规生产的现象就可以向上举报,一经证实就会对相关的单位进行处罚和惩治.

1.任何的生产单位在进行生产经营前,都要在当地的安全监察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关的资质,如果没有获得相关的资质就擅自进行生产活动,或者是因某些原产使得生产资质已经失效,任何公民都可以拔打12350进行举报,一旦事实被证,那么对方将会受到国家安全监察机关的处罚.

2、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销售的单位,必须每年都进行相应的安全评价,并由相关审核单位出具国家承认的安全评价合格报告,对于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以及安全评价合格报告的单位,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12350进行举报,国家将对其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

3、任何的建筑施工工地,或各类矿山地区,在进行生产时都要把安全生产做为重点来抓,如果在进行生产当中出现了各类安全隐患,但为了自身利益而拒不改进,甚至因为要保证自己的利益,而影响它人利益,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又或者是违章进行指挥作业的,都可以通过12350电话进行举报。

12350是国家为了鼓励群众举报各种安全生产隐患以及违法生产行为而设立的电话号码,在群众举报后将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相关现场进行调查,并且会根据调查进度向社会做出相应的公示,方便人们群众进行监督。个别地区还会对于举报者进行现金奖励,鼓励更多群众参与进来。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行政资源,方便市民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违法行为的举报,安全隐举报电话:12350事故接报电话:0755-88100100咨询电话:0755-88101175考核发证查询电话:0755-23481891深圳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50-112350-3热线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并入深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届时广大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2345”或“12350”热线电话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报告、举报。根据《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拨打“12345”或“12350”热线电话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报告举报的市民,如需要给予奖励的,请在举报的同时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实名信息。关于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的规定。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从业人员如发现事故隐患的,请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单位未在接报当日内启动整改处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可按照举报办法的规定进行举报。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各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等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五十九条关于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的规定。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从业人员如发现事故隐患的,请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单位未在接报当日内启动整改处理工作的,从业人员可按照举报办法的规定进行举报。

建设局投诉电话拨打12319是可以的。

建设局的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体系保障建设、人防管理与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房产、人防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区直建设档案建档工作;

2、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4、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安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收集上报工作;

6、负责区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7、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职责;负责建筑节能减排检查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材料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8、组织实施辖区内非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拟订全区村镇、牧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10、贯彻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进行现场核查;

11、参与辖区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广场、供热、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及其他市政设施工程等)监管工作及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指导、监督工作,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管理、统计、推进工作;负责与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对口单位的业务来往工作。

12、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

13、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辖区初级中学开展“三防”教育,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的实施与管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人防费用收缴等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九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九)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