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申报人数 垃圾处理费申报人数的口径

qq745048485 2024-11-18 阅读:4

城镇垃圾处理费人数按职工人数。垃圾处理费,是按职工人数申报的,企业以营业收入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基数,垃圾处理费,按省税局的政策计提交税处理,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垃圾处理费申报人数 垃圾处理费申报人数的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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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厅,顶部搜索框输入“垃圾处理费”,单击“搜索”。

2、单击打开“通用申报-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垃圾处理费)”。

3、单击“进入申报”。

4、在垃圾处理费申报表计税依据栏下填入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并成功提交申报即可完成垃圾处理费的申报。

法律分析:1.企业要到税务局去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通过后会拿到账号和密码,账号密码是申请过程中自己设定的。

2.企业以营业收入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基数,垃圾处理费,按省税局的政策计提交税处理,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3.各纳税人在4月份和5月份申报期内,按照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年36元的标准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款,逾期申报缴款或者未足额申报缴款的将移交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标准按照上年年末在职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留聘用人员)人数为基数,单位承担每人每年48元;个人承担每人每年36元。

步骤: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厅,顶部搜索框输入“垃圾处理费”,单击“搜索”。单击打开“通用申报-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垃圾处理费)”。单击“进入申报”。在垃圾处理费申报表计税依据栏下填入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并成功提交申报即可完成垃圾处理费的申报。

收集垃圾时,应做到密闭收集,分类收集,防止二次污染环境,收集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洁收集容器。非垃圾压缩车直接收集的方式,应在垃圾收集容器中内置垃圾袋,通过保洁员密闭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