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比工资高太多(生育津贴比工资高太多了怎么办)

qq745048485 2024-11-05 阅读:13

【法律分析】: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生育津贴比工资高太多(生育津贴比工资高太多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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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是不是工资越高生育津贴就越高

是不是工资越高生育津贴就越高,对于三胎政策,很多家庭都关心的话题一定是产假以及生育津贴的问题,现在我们国家对于生育津贴的政策力度很大,那么是不是工资越高生育津贴就越高?

是不是工资越高生育津贴就越高1

是的。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乘以规定的假期的天数计发。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公司的社保缴交基数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的,那么选择生育津贴和工资皆可。如果公司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的,那么可以要求公司按月发放工资,不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的生育津贴由公司入账即可。

这是因为社保是员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公司不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社保,这已经剥夺了员工的权益,那不能在享受生育权利时还打折。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也是很灵活操作的,有的公司规定生育期间没有工资,按生育津贴发放工资,有的公司是按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充公,一般选择就高不就低,建议充分了解公司政策再决定,原则上产假期间是要与平时保持工资一致的。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采取定额支付,标准以当地规定为准。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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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哪个高

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按高的那个发放;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怎么查自己的生育津贴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其他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电话咨询。

生育津贴政策规定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3、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4、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北京市的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

5、按照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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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都能领取吗

不能同时领取。生育期间的工资,由于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可以不用发放的。职工在享受法定产假期间,有生育保险根据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给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待遇。刚才说了,是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如果女职工的工资低了怎么办是不是应当给单位交回去高了呢实际上根据我们的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

女职工的原工资低,这是给职工的一种生育待遇,不可能交给单位,那么女职工占便宜了。如果女职工的原工资高呢相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保障生育女职工怀孕期间,产假期间以及哺乳期期间的工资待遇不降低。所以如果生育津贴低了,就要把差额补上。

怎么查自己的生育津贴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如今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上一年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 30天*产假天数。

此外,关于生育津贴多久之内要去报问题,这是需根据当地政策来定,不同地区对于报销的时间规定都不一样。

但是一般是在生完小孩后3个月内进行报销,部分地区规定是在6个月内或18个月内申请报销,大家可以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

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按高的那个发放。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扩展资料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

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4、两者范围不同

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按高的那个发放。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指国家法律法规对妇女劳动者因为生儿育女而离岗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补贴,有的国家又叫现金补助。

2、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有两种:对于开展了生育补贴的地区,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的标准支付,假期不少于98天。

3、而没有开展生育津贴的地区由老公单位支付,劳动者产前工资和物价补贴,产假不少于98天,高龄产妇,难产产妇实行适当延长产假假期。

二、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应当先在计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单位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申请申领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待其生育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次月1日起1年内申请生育津贴。

3.计生奖励假不纳入生育津贴享受假期天数。

4.分娩或终止妊娠时同时施行节育手术,或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可以合并计算假期。

5.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垫付工资或不足生育津贴的差额,请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或投诉。

三、生育津贴包括分娩类津贴和引、流产类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其中,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女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延长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举例: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5100元,她生育前后共12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5100元除以30,再乘以128,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津贴2176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