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三者缺一不可。其中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按照其年龄和精神状况可进一步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须注意这三种类型人在后面合同订立中其订立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不同的约定。财、物、行为、非物资财富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这里需注意作为行为和非物资财富(智利成果)的区别。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两方面,其中权利包括自己有权和要求别人不能两方面,义务也包括自己应当和不应当做两个方面。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在我国,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在一些场合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任何个人和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必须由法律赋予其主体资格。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必然要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果没有客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就无法确定。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结果三类。其中物是指物质财富,包括自然物,如森林河流,也包括人造物,如房屋、汽车;非物质财富是指脑力劳动的知识性成果以及其他也与人身相联系的非财产性财富;如文艺作品、商标,公民的肖像、名誉;行为结果,即行为的结果,或者说是行为所造就的状态,如各种服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条件。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因为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其中任何一个发生变化,民事法律关系也就发生变化。
1、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凡法律规定可成为民事主体的,不论其为自然人还是组织,都属于民法上的“人”。因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为民事主体。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例如,国家是国家财产的所有人,是国债的债务人。
2、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权利和义务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权利的内容是通过相应的义务来表现的,义务的内容是由相应的权利来限定的。
3、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扩展资料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尽管在财产关系中其标的常常是物,但法律关系的内容一权利和义务,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不是发生在人与物之间。经民法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