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低价倾销 不正当竞争低价倾销案例

qq745048485 2024-11-20 阅读:1

【法律分析】

不正当竞争低价倾销 不正当竞争低价倾销案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对低价倾销行为的处罚规定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低价倾销的行为是指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低价倾销的行为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是处于销售地位的经营者(卖方)--资金雄厚,生产规模大

2、行为人主观为故意,其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

A、行为人低于成本销售是否有正当的理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B、行为人实施亏本销售是否持续很长的时间

C、行为人是否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3、行为人进行了以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对照下应当是ACD三个~

如果满足下面的四条,就不属于垄断,不然就是垄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是:

1、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

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有时可能还包括某些政府机关。

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济后果一般比为法律所反对的严重垄断的较轻。

法律分析:低价倾销属于不正当竞争。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日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认定是否构成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无需界定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